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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小说网 > 穿越三国收名将当亲兵 > 第21 章 狼群的宿命

第21 章 狼群的宿命(1/1)

“今天是個好日子,我和朋友在一起...”

常寅輕輕哼著這兩句,人逢喜事精神爽,走路都撿到猛將,很是意氣風發的樣子。

“子義,子龍,還得辛苦你倆一次,你們也看著了,這狼群的心態都被你們打崩了,如果再不下手,我怕它們都要快解散了。”

“大人說過,狼很記仇,雲請命滅殺狼群!”

“對,這狼群就像烏桓人一樣,你不滅它它就會一直為害,甚是可惡。你們滅了它們順便把我們的肉庫提前收割了,本來想用它們來練兵的,現在要趕時間,不和它們玩了,那就交給你們了。”

“曾經這是一個擁有數百族群的龐大野狼軍團,被他們的王給帶向衰敗,這是他們王的不明,這樣的王它們應該不願再侍奉吧?”

太史慈的話似有所指,看了一眼某個方向,眼神裏充滿失望。

殺!

之前那兩頭故意沒弄死的狼被釋放,充當著背叛他們族群的帶路黨,趙雲和太史慈跟著帶路狼爭先殺出。

趙雲手持銀槍,渾身白色似要和天地融一體,殺氣驚寒,目光攝人,頗有如萬軍中縱橫之勢,槍槍封喉,招招要命,星點銀光掠過便會留下一具狼軀。

相對來說太史慈就不太講究了,一杆長戟揮舞,縱馬追逐中狼頭衝天而起,三兩下就屠殺了五六頭野狼,收屍的親衛看著野狼殘軀都沒有拾取的欲望。

“太史慈,你搞破壞是不,狼皮我還要保留的,你溫柔點行不!”

常寅帶親衛追著兩大狼屠夫的背影大呼小叫,還不忘打掃戰場。

看到後麵氣急敗壞鬼吼的常寅大人,太史慈更換了另一種殘暴的方式屠狼,用戟頭啄狼頭,哢嘣哢嘣的爆頭,就像排隊碎裂的西瓜,紅白腦漿飛濺。

好吧,勉強保留了狼皮,你繼續發泄吧!

兩台收割機工作,三十多個小工竟然忙不過來,不過還好,狼群數量有限,很快就隻剩那頭神秘的狼王了。

嗷嗚!

一頭體型巨大的野狼傲視著太史慈和趙雲,它的和頭比族群裏最大的野狼都要大一倍,渾身似鋼針粗細的銀灰色毛發,眼裏透著不甘和仇恨,這是狼王最後的驕傲,狼王的尊嚴,它要像狼屠夫亮劍。

刺啦!

一支狼牙箭從狼王左眼射入,狼王結束了它罪惡的一生,低下了高傲的頭顱。

五十步外常寅嘴角勾勾,咂咂嘴,緩緩收弓,一副模樣很欠揍的模樣。

“皮不錯,回去找個手藝好的弄下來,不要搞壞了。”

“是!”

“兩個親衛抬著狼王下去了。”

“幸不辱命!”

太史慈和趙雲拱手複命道。

“嘿嘿!嘿嘿!”

常寅轉著圈圈傻笑著打量太史慈和趙雲,看得兩人頭皮發麻,兩人很疑惑,感覺某個地方很緊。

“抱歉抱歉,我隻是太激動不能自已,我何德何能,能有兩位這樣的兄弟,寅得兩位勝千軍萬馬。”

“過獎過獎,還是大人英明,慧眼識珠,嘿嘿!”

常寅和太史慈互相拍馬屁不亦樂乎,趙雲不會參與。

篤篤篤篤

五六個白馬騎士朝常寅等人趕來,為首一個有比肩文醜和顏良魁梧的大漢。

“羅平安(和趙家幾個族兄弟)參見大人!”

“子龍!(趙家族兄弟)”

“免禮吧,你們怎麼來了,子佩他們到哪裏了?”

“稟報大人,夏侯都伯見大人等足跡一直向北,就分兵兩路,一路讓屬下來聯絡大人,另一路夏侯都伯帶大部隊東向繼續趕往五阮關。”

“子佩成長了。”

“這是我的親衛都伯太史慈,和子龍、子佩一般。”

“見過太史都伯!”

“好一個壯漢,武藝怎麼樣?”

太史慈暗暗吃驚天下竟然有這般魁梧漢子。

“屬下練過一些武藝,隻是資質拙劣,沒有多少成就,力氣倒是有一把。”

人無完人,這麼好的身體素質在學武天賦上卻如稚童,不過做一個衝鋒陷陣的猛士還是可以的。

“子龍,這羅平安不錯,以後好好利用。”

“謝大人!”

“見過都伯!”

“嗯,羅大哥免禮,叫我子龍就好。”

趙雲還是波瀾不驚的樣子。

“不滿意嗎?”

“滿意,羅大哥是衝鋒陷陣的好料子,能和羅大哥同事,雲求之不得。”

“好了,你們來得正好,看見這一大堆了嗎?”

不要說羅平安這幾個後來者,就是常寅的狼屠夫大隊開始把狼的屍體攏在一起後都嚇了一跳,一百三十多具狼屍體放在一起什麼概念,場麵絕對是相當震撼的。

常寅看著這些合不攏嘴的家夥道:

“人多力量大,一人三四頭帶走。”

“大人,天氣嚴寒,雪天路滑,馬力有限,我們還是步行吧!”

趙雲這樣說是不忍心馬匹被壓廢了,畢竟誰有馬騎願意步行的。

“是啊,要是有馬車就好了,要不大家先可勁造一回,剩下的再帶走會省一些力。”

羅平安剛來,估計有點餓了,他那身軀估計能吃下一頭狼。

“嘿嘿,你這傻大黑粗,我問你,你把肉吃了再騎馬,馬的壓力就小了嗎,哈哈哈!”

羅平安眼睛一轉,馬上明白了事項,對啊,吃了還不是在肚子裏嗎,除非不騎馬,不過這樣問題且不是又回來了。

“嗯嗯,羅平安的主意不錯。”

常寅笑吟吟的樣子,這是又到了裝逼時刻。

四十多人齊楞楞的看著他,仿佛全世界都想通了,他還在懵逼。

“嚴肅點,聽我講!

其實呢,我們可以有馬車,不過這東西應該叫雪橇,也就是這樣...”

啊!聽常寅所描述那個叫雪橇的東西,確實有可行性,也不得不佩服常寅的腦洞。

太史慈之前被狼群包圍的那顆大樹有幸成了這個世界最早的雪橇,經過幾次改造後,三架簡陋的雪橇問世。

在雪地裏跑了幾次,效果還不錯,速度也不比馬車慢多少。

“不要迷戀哥,哥隻是個傳說...”

雪橇是好東西,但它結構簡單,太容易被製作,現在常寅的勢力還不夠強大,要是被其他人等學了去,那將是他的噩夢,所以常寅等人選擇雪夜行軍,還把趙雲和太史慈放出去充當斥候。

接下來的旅程是他期待又害怕的,他又開始想起了公孫婷,他發現他好像病了,對的,相思病。

“打到公孫瓚,活捉公孫婷。”

常寅心中冒出這樣一個想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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