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请客(1/1)
白婶子绘声绘色的讲了昨天晚上彭副师长两口子吵架的事儿。
虽然有时候声音小她听的并不真切。但是从听到的只言片语之中,也不能难拼凑出事情的真相。
董以珊没想到隔壁的刘银花还偷窥着自己的生活。
想到以后和这么个人做邻居,心里真是膈应的很。
自己以后用空间的时候一定要更小心一点,免得刘银花发现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现在董以珊还不知道,刘银花很快就要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没时间关注他们了。
时间已经到了十点多了,婶子嫂子们也陆续的过来帮忙。
"以珊,我来晚了,都怪这两个小崽子。本来都换好衣服要出门了,谁知道小的也尿了,只能也给他换裤子。"何青青带着两个孩子也来了。
"不晚,嫂子快进来坐。"董以珊正陪着几个婶子在屋里聊天。
看到何青青进来了,就拿盘子里切好的西瓜给何青青吃。
西瓜是早上就拿出来泡在凉水里面的,现在切来吃凉丝丝的正好。
给了何青青一块,又给了跟着何青青来的小女孩一块。
董以珊还是第一次看见宋丞跟何青青的两个孩子。
大的是个女孩,有个五六岁的样子。小的是男孩,也有三四岁了。
董以珊又把糖块抓了一把给小姑娘装进了口袋里。
不光何青青带着孩子来了。三团团长带着媳妇儿孩子也来了。
三团团长姓唐,是个三十多岁的壮汉,她媳妇儿也有三十多岁看着很朴实爽朗的女人。她的手里也牵着两个孩子,不过两个孩子都是女孩。
大的有十来岁,小的五六岁的样子。
董以珊把她们娘仨让到屋里,唐团长则是和孙国兴去了西屋和战友们说话。
董以珊给唐嫂子和两个孩子一人一块西瓜,又把糖块拿过来让他们吃。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董以珊就让大家在屋里坐着,委托白婶子帮忙招待众人,自己则到厨房炒菜。
何青青和几个嫂子也想到厨房帮忙,不过被董以珊拒绝了。菜都已经准备好了,现在直接下锅炒就好了。要不着这么多人帮忙。
董以珊炒菜,这时孙国兴也出来了。
让孙国兴放桌子,拿碗筷。家里就一张桌子,还把隔壁白婶子家的桌子搬过来借用。
董以珊快手快脚的把菜炒好,孙国兴招呼着大家上桌。
看着桌上的一道道菜,众人都忍不住咽口水。
众人都不禁想,孙国兴为了这顿喜酒,可是下了血本了。
看着浓油赤酱的红烧肉。慢慢一大盆的小鸡炖蘑菇。还有香喷喷的黄瓜猪头肉,烧茄子……。竟然都是荤菜,这让本来觉得给十块钱亏了的人都觉得这十块钱花的不冤。
男人一桌,由孙国兴陪着,孙国兴还拿出来两瓶白酒,和战友们喝起来。
女人那桌就是董以珊陪着,其实也不咋用陪,菜一上桌,大家连话都顾不上说了,那也是 吃的头也不抬。
董以珊这时候才算是见识了人们对肉的渴望。那么一大碗肉董以珊一筷子没夹,一转眼的功夫就没了。
其他的菜也是,没用十分钟盘子里的菜就所剩无几了。不过每个人的碗里但是都满了。
董以珊也是无语了,再看盆子里的馒头也就剩下几个了。
大家这吃饭的速度,真是让董以珊大开眼界。仿佛一转眼的功夫,大家就都吃完饭了。
吃完饭的几个年轻的嫂子也一起帮忙,把碗筷到收拾好了,送到厨房。
董以珊又把切好都西瓜拿进来,盛瓜子糖块的盘子也端到桌子上。
董以珊刚把盘子放到桌子上,旁边就伸出了一双小手,飞快都抓了一把糖块塞到了小书包里。
抓糖的是孙国兴手下的一个连长的孩子。
据孙国兴说这个连长是孙国兴的老乡,叫王大壮。他当时是和孙国兴一起入伍的。只不过是这个连长比孙国兴岁数大,当时是正式入伍当兵。
而孙国兴因为年纪小,只能算是编外人员。
这些年孙国兴一路向上,坐到了团长的位置。
而老乡也在前两年终于升到了连长,有了家属随军的资格。去年才把老婆孩子都接过来。
他老婆也是老家那边的,媒人介绍是相亲认识的。
这些年生了三个孩子,美中不足的是三个孩子都是女孩。就是因为没有生儿子,在公婆妯娌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知道可以随军以后她们就迫不及待的来了。
不过她们过来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要把男人工资的一半寄回去。
即使这样,他们也好不犹豫的答应了。毕竟连长的津贴也不少了,即使给老家寄回去一半,他们一家人也能生活的很好了。
不过王大壮不知道的是,他媳妇儿每个月还会给娘家寄回去10块钱。这就导致他们一家的生活有些捉襟见肘了。
不过王大壮媳妇的表面功夫做的好。王大壮在家的时候,家里吃的喝的都不少,只要王大壮不在家,她自己能糊弄个半饱,但是三个丫头就惨了,直接就是饿着的时候多。
因为在老家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再加上被当妈的辖制着,根本就不敢跟王大壮说。
而且王大壮媳妇儿表面看着柔柔弱弱的,见人三分笑。从来没有大声打骂过孩子。
所以即使有时候孩子说了什么,不光是王大壮就是左邻右舍的也都不相信。
他们不知道的是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当妈的从来不大张旗鼓的打骂孩子。孩子不听话或是她心情不好了,都是掐,或是用针扎。
不过大家虽然没发现她对孩子不好,但是却慢慢发现了她其他的一些毛病。
她刚开始来随军的时候,大家对她的印象是非常好的。说话轻声细语的,一点都不像其他的农村妇女那样咋咋呼呼的。
不过也就是刚开始的时候,后来慢慢的大家就发现了,这个王菊花(王大壮的媳妇儿,也姓王,叫王菊花)特别爱占小便宜,不光她自己这样,让她教的她的孩子也这样。
要是明面上占点便宜也就算了,她还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刚开始大家都不知道,只是奇怪自己的东西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少了。还会觉得是不是自己记错了。
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慢慢的有细心的人就发现了。
但是丢了东西的人去找她的时候,她就摆出一副委屈的样子。说着自己家多难。要不就直接哭。反正东西是肯定不还的。
而且大家丢的也都是吃的喝的一些小东西,所以事情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弄得现在她们一栋楼的都不和她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