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重开(1/1)
系统空间内。
迟沐把玩着一根棍子,这可不是一根普通的棍子,这是一根带剑柄的棍子。
拿起来挥舞几下,有点不结实,断了。
默默往旁边一丢,假装无事发生。
“想去哪玩?”
“发疯文学就挺不错的。”
“嗯”
眼睛一睁一闭,靠又是这样,真穷,无所谓日子总是要过的。
这是一本真假千金文,文中文。
改重生,改穿越,改发疯。
反正这个版本女主是真千金,我是他的哥哥。
今天是女主回家的日子。
母亲王成,父亲迟遇,假妹妹迟早,真妹妹孟雪。
书里倒没有提到过年纪。
这个家会对他百般刁难,万般嫌弃。
第一版的马甲,真千金她马甲超多
第二版是重生,重来一世我要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第三版是穿越,关于帮女主夺回气运结果自己成了气运之子的那件小事
第四版是发疯,父母不爱亲戚拉踩?无所谓我会下跪。
我觉得应该改个名叫消失的马甲!
什么世界排名第一的刺客,徒手搓原子弹的科学家,什么世界第一钢琴家,娱乐圈最神秘的导演,万金难求的作曲家,最神秘的歌后,市高考状元,年仅12岁就哈佛大学博硕士双学位,美丽坚总统都要礼让三分。
还是沙特王室,世界首富养女……
数不清根本数不清,这么牛逼还回什么家啊,还什么真假千金啊,直接搓个原子弹毁灭世界得了。
换个名字,《不服?我直接手搓原子弹炸统一世界》
果然迟偶带回了一个……额……这个打扮,不敢苟同。
紧身裤,豆豆鞋,爆炸头,这个衣服……
谁大夏天的穿羽绒服啊喂!
女孩怯生生从迟偶身后探出头,好家伙这画的啥啊。
“哥哥好,我叫孟雪。”
声音软软糯糯的很好听,但是黑口红,白粉底,紫睫毛,这妆就非画不可吗?
看了眼旁边已经把肉全薅自己碗里的妹妹,这不是回来夺回自己失去的一切吗?
你别老盯着那碗里几块肉行吗?
“穿的很好,下次不要再穿了,吃饭了没,正好一起吃吧。”
话音刚落,孟雪就上桌了,没有一点犹豫。
尴尬了一下,去拿了副碗筷,拿个孟雪。
刚坐下就看见迟早恶狠狠的盯着孟雪,很欣慰这才是剧情嘛。
转头看孟雪,迟沐瞪大双眼,快,太快了,她正以平均每秒两筷子的夹菜速度,往自己碗里夹。
两双筷子在饭桌上不停的来回,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扫而空,终于到了白热化阶段。
双方选手你追我赶,迟早率先发动斩杀,拿起了勺子准备将汤拉到自己身边。
孟雪见形式不对 ,现在桌上只剩下汤如果不拿下那么比分即将分开,也不甘示弱的用筷子挑起了一块。
已经到了最后收尾环节,快看快看,迟早选手发现了什么,是一块带肉的骨头。
孟雪选手不甘示弱直接截断迟早选手的技能将肉打入了碗里,迟早选手迅速反应并条整位置勺子筷子一齐上阵势必要拿下这块肉。
最终由迟沐不讲武德拍案而起,从两人手中夺下并塞进嘴里。
一桌子菜,两个人全炫了,以后日子怎么过啊~
感情这两人重生穿越就为了抢饭?
整的我还以为是雌竟呢。
将嘴里的肉咽下去“抢什么抢,饿死鬼投胎吗,一个个的跟没吃过饭一样 ”
说完,不等他们反应,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孟雪和迟早大眼瞪小眼。
不愧是有马甲的人,孟雪率先反应过了“他是不是抢了我的肉,还骂我饿死鬼投胎?”
迟早也反应过来“什么你的肉,明明是我的肉。
我叫迟早,没有看错我是假千金,是一个穿越者,这是一个吃不饱饭的年代。
说起来也丢脸,看书的时候点了份外卖,噎死的,其实具体死没死我也不晓得。
毕竟没看见自己的死亡证明,也没看见尸体,两眼一黑直接过来的,万一没死呢?
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其实挺高兴的,毕竟现实自己只是个上没老,下没小朋友都没有的007厂妹。
这可是一本真假千金文,虽然穿的是反派,但吃喝不愁还有爱自己的兄长和父母,后期抱住大腿怎么着也不至于半生不遂。
可是我没想到啊,这是明明里面描述的风情万种的上海滩,父亲是军阀,哥哥是少帅,妈妈是大家闺秀。
父亲变成了占山为王的土匪头子,母亲是地主家独生女,哥哥在学堂读书,就这情况,我要是女主我死外面我也不回来。
不过还好,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至少不愁温饱。
父亲手里原本只有几十号入,现在也有大几千了。
日子也越高越好,但肉真的很好吃,忍不住啊,虽然知道孟雪才是亲生的,可是那可是肉啊。
况且她下手实在太快了,手都出残影了,再不出手就没菜了。
没饿过,就不明白饿急了的感觉。
其实挺佩服原主的琴棋书画多多少少知道一点,自己到这里就学会了抢饭。来到这里对食物真的看到很重,记得3岁的时候,一个富哥丢给了狗半个馒头。
眼巴巴的看着那个馒头,流口水,不知道出于什么心里爬了过去咬了狗一口,牙都没长齐,怎么可能咬的动。
就在狗要咬回来的时候哥哥过来了,哥哥一下就把狗扑倒,手脚并用的把狗咬死了。
记得那个时候,哥哥嘴里有毛有血,身上也有伤,笑着把面头拿了过来,他说妹妹不哭,馒头香。
馒头很脏有泥巴,狗牙印,哥哥把狗嘴里那块都扣了出来,自己吃了。
然后左顾右看,像做贼一样,把我和狗带回了家,狗没做错什么,错就错在我饿了。
爱狗人士别看。
那天的狗肉真的很香,也就是那天之后,爸爸找了一群人占山为王当土匪头子,勉强解决了温饱。
“开什么玩笑你能抢过我?”
我叫孟雪,是这本的女主,也就是这本书的真千金,没有错我是穿越的,看的时候我叫寻思着女主这么多马甲,干嘛回来受气。
那不意大利面拌42号混凝土,瞎扯吗?
然后就穿了,可是这是,这是,这是胎穿啊,你知道一个23岁女大学生亲眼看见自己被顺走。
然后被嫌弃不是男的然后丢路边的心情吗,差点就是开口叫破喉咙了。
根本没人捡,差一点成了白肉汤,还好被一个道士捡到,养了没多久道士没了。
几岁的身体开启了荒野求生,浮浮沉沉好不容易长大,身上味道比老坛酸菜还正宗。
别说马甲了,甲马都没有,活着已经是上天垂怜了。
就别亲爹找到的时候,我都怀疑是不是认错了人,不愧是剧情,剧情真好,剧情万岁!
亲爹带着洗了个澡,换了个衣服,回到家,刚好饭点他们在吃饭诶。
只能站在爸爸时候怕自己忍不住冲上去开啃。
给了台阶就直接过去了 拿到碗筷,直接开干,突然发现棋逢对手,不行要矜持。
矜持你大爷 ,我要干饭,干饭,干饭!
两眼放光,肉?肉?是肉!
看我黑手,呔!妖怪抢我肉?哦豁生气了,不会有事吧,一块肉不至于吧……
算了,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明明是他抢肉还骂人的的。
对就是这样。
一顿饭在你推我抢中度过。
孟雪第二天被送入了学堂,刚去的时候孟雪想的是,开玩笑区区上课怎么可能难的到我。
直到看见清一色的繁体字。
就比如: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裡共嬋娟。
每一個字都認識,但分開又好多都不認識,就比如交流,傳紙條別人寫。
問下你待會准備要去哪裡。
你写的。
问一下你待会准备要去哪里。
谁也不认识谁的。
學起來有一點點難。
能看懂,但不完全能看懂。
难受是真的难受,不过好好学学会了也不是那么难受,至少交流没问题。
本以为一切都是相安无事,爱自己的父母,疼自己的哥哥和自己抢菜的妹妹。
挺好,可是意外还是发生了,两方交火,迟遇惨败。
重伤在家休养,迟沐接替迟遇的位置继续和对方交战。
随着时间的过去,战斗进入白热化,迟早半夜翻窗户到了孟雪房间。
“我知道你是什么刺客,首富……求你救救迟家,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跟你抢肉了!”
孟雪蒙了,我怎么不知道我这么牛逼。
还有为什么要翻窗户,不可以走门吗?
“我想你搞错了,我就是个普通人。”
沉默,只是深深的看了一样,就翻出了窗户。
第二天一早,孟雪刚睡醒,就看见有人在爬窗户,以为又是迟早准备过去啦一把,看见一个陌生男人。
没有犹豫,随便找了个东西砸了上去。
没砸下去,那男的直接一甩就进来了,还特别自恋的摆了个pos
“女人求我我就撤军。”
不是大哥你谁啊,我们认识吗?大清早的怕人窗户不怕我告你啊,流氓罪可是死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