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自己开小灶喽(1/1)
陆正清从怀里掏出一根全须全尾的新鲜人参来。
他向来运气不错,只要上山,就多少能有点儿收获。
今天的运气更好。
下午在山上找兔子窝的时候,居然发现了三棵长成一窝的人参。
这棵是最大的,他给采回来了。
剩下那两棵小的,他已经做好了标记。
赶明儿个再想想办法,把姜知青引过去,让她“发现”它们,把它们采回去,种进她那个能养鸡养猪的神奇空间里。
这棵大的,拿去卖,应该能换回不少钱。
想到就要立即行动。
陆正清安顿好陆爷爷,揣着人参,摸黑去了县城,到黑市找方家明。
他与方家明是旧相识了。
他十二岁那年,他爷爷得了一场重病,看病需要很多钱。
他不得已,从他爹留给他的那些东西里面,拿了两根小黄鱼去黑市卖。
结果,买家看他年纪小,觉得他好欺负,借口要验真假,接过小黄鱼,不给钱就跑!
他奋力追上那个买家,夺回小黄鱼,顺便把人打了一顿。
没想到那人还有几个同伙儿,他们从深巷里冲出来,把他团团围住。
他们反咬一口,说他抢了他们的小黄鱼,还打伤了人,要他赔钱,还要把他打残。
是方家明带着他的伙伴们站出来打抱不平,替他赶走了那些人。
还凑钱买下了他那两根小黄鱼,替他解了燃眉之急。
那次之后,他再也没动过他爹留给他的那些东西。
但他学会了打猎,猎到的好东西,只卖给方家明。
方家明给他的价格一直很公道。
他钱匣里的三千多块,就是这么攒下来的……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说回姜楠这边。
她从陆正清手里买到八只兔子之后,立即行动起来。
六只小兔子丢进空间里养着,让它们繁殖后代。
两只大的肥兔子宰杀好,把两个兔头单独留出来,放进空间里,晚上进空间做成麻辣的,给自己解馋。
剩下的兔肉剁成块,洗净沥水。
起锅烧油,放姜片,将沥好水的兔肉下锅炒香,加酱油,加料酒,热水没过兔肉,盖上锅盖炖着。
炖够二十分钟,打开锅盖。
锅盖一开,顿时香气四溢。
刚下工的社员们经过知青点的大门外,瞬间走不动道儿了。
“这姜知青,居然又吃肉了!”
“是啊,太不会过日子了,哪能天天吃肉啊?也不怕不消化。”
孙爱华加速冲进知青点,大声质问姜楠。
“说的好听,说是要早点下工回来做饭,其实是想早点下工回来,趁没人,自己躲起来吃独食吧?”
“肉呢?快把肉交出来!”
姜楠往锅里加了一大盆切好的土豆块,用锅铲敲了敲锅沿。
“瞎吗?肉在锅里炖着,还没熟呢,我吃什么独食?”
再说了,肉是她的,她就是吃了独食,谁又能说些什么呢?
孙爱华守在锅边不走了,连手也不洗,就想趁姜楠不注意,捡一块兔肉塞嘴里。
她刚伸出手去,姜楠就无情地盖上了锅盖。
“啊!”
孙爱华惨叫一声收回手,“你干嘛啊?夹到我手指了!”
姜楠翻了个白眼,道:“土豆刚加下去,得再炖一会儿。”
“另外,赶紧洗手去,不然我半块肉也不分给你吃。”
孙爱华跺脚,“凭什么?你以为你是谁啊,知青点的大锅饭大家都有份儿,你凭什么不给我分肉!”
郑芳华走进来,哼了一声,道:“凭什么?就凭这肉是姜楠弄来的,她就有权按她的意愿进行分配。”
她转头对姜楠说道:“以后别太好心,有些人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天天吃你买来的肉,还在背后嘀嘀咕咕,四处说你坏话。”
姜楠挑眉,问孙爱华。
“你又在背后说我坏话了?说我什么了?”
孙爱华一阵心虚,小声否认,“没有,我没有说你坏话,我什么坏话也没说……”
孙爱华再否认也没有用,她的表情已经出卖她了。
姜楠冷哼一声,“看来刚刚夹你手指那一下,还是轻了。下次就应该直接把你的手指斩断。”
她原本想着,大家是一个集体,饭菜又是轮流做、一起吃的。
她愿意为了维持表面的团结,不去区别对待孙爱华这个讨厌鬼。
不就分给孙爱华几块肉嘛,她的肉多着呢,不在乎这么几块。
可有些人就是不争气,给她机会,她不知道珍惜呢。
端起碗吃肉,放下饭骂娘。
一而再、再而三。
姜楠再好的脾气,也被磨没了。
没必要再惯着这种人了。
姜楠把锅里的土豆炖兔肉装盆,分出九份有肉的,一份没肉的。
她把没肉的那份递给孙爱华,说道:“呶,便宜你了,让你那份土豆吸走了那么多肉汁。”
孙爱华不接,转手就要端走李晓芳面前那份。
“滚开!”
平日里不爱吭声的李晓芳言简意赅,一巴掌拍开孙爱华的手,端起面前的兔肉就吃,风卷残云。
其他人也纷纷开动,一口饼子、一口肉、再来一口吸饱了肉汁,炖得糯糯的土豆。
那滋味,真是太美了!
孙爱华含着泪吃完饼子和土豆,碗也不洗,重重地哼了一声,回屋扑到枕头上哭去了。
她这种发泄情绪的方式,众人已经习惯了。
所以,九个知青,没一个跑去安慰她的……
第二天轮到孙爱华做饭。
可到了饭点,孙爱华只做了她自己的那份,其他人的粮食,原封不动地放在桌上。
有两个老知青站出来指责孙爱华。
孙爱华顶了回去。
“我凭什么给你们做饭,你们自己没长手吗?
反正我轮流做了饭,你们也不给我吃肉。
以后我要跟你们分开吃,只单做我自己的那份!”
姜楠理解不了孙爱华的脑回路。
不过,既然有人提出来单做自己的那份了,那她是不是也可以顺水推舟,从单调的大锅饭里解脱出来?
郑芳华看出了姜楠的想法。
于是便道:“正好,我也不好意思再吃姜楠同志给的肉了。
肉是很好吃,但这么天天占便宜,总让我良心不安。
咱们以后就各做各的吧。”
李建国也赞成。
不过,他表示,他想做郑芳华的饭搭子,跟郑芳华一起吃。
他能力有限,像姜楠一样买肉给大家吃,他做不到,也不愿意。
但以后跟郑芳华同志一起吃了,只给郑芳华同志一个人买肉,他还是愿意的。
郑芳华看向李建国,两人四目相对,同时勾起嘴角……
姜楠:好奇怪,明明还没有吃饭,我怎么就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