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 章 第二具尸体(1/1)
‘’领工资?是她本人吗?‘’
刚都在怀疑有人冒用死者微信,现在老板娘就说她本人把工资领走了。
‘’微信给她的呀,她说她去了外省,跟自己老公要去干大事业,说工资结一半给她就好,小扶这人,其实我挺舍不得的,业务能力好,月月都是销冠,但是也不能阻止别人发财对吧,所以我转了一半工资给她。‘’
老板娘怕丁香不信,还给她看了转账记录。
看样子服装店调查不出什么了,李穆给了销售员一个地址,要她把衣服都按这个地址寄过去。
楚风也到了肖锋前妻家,听到肖锋被杀分尸的消息,前妻的脸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还记得你最后一次见他是哪天吗?‘’
前妻拨开额前的头发。
‘’唉,我早劝过他,那狐狸精只会给她带来厄运,他不听,非得跟我离婚,这下好了,落得死无全尸。‘’
‘’最后一次见他是十天前,他给儿子送了点零食玩具过来。虽然不爱我,可儿子毕竟是他唯一的血脉。‘’
‘’他有说过什么,或者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吗?‘’
有很多线索就藏在一些不经意的小举动里。
‘’异常倒是没什么异常,‘’前妻沉思了一会‘’他很少跟我说话,都是陪陪儿子,然后丢点生活费给我就走。那天给我钱少了一千,他说要跟同学去搞一个大项目,需要投资,所以手头资金周转困难,我自己有工作,所以也没计较。‘’
‘’有问过是做什么项目吗?跟谁一起?‘’
楚风的直觉告诉他,肖锋的死跟那次同学聚会多少有点关系。
‘’没有,要不是有儿子,我跟他还比不上陌生人,所以他的事我都不会过问。‘’
前妻这里也问不出什么了,楚风起身告辞。
‘’警察同志,你们知道他的葬礼是哪天吗?我想让儿子送他一程。‘’
前妻考虑了几秒,还是追了上了。
‘’我还没告诉儿子,怕他接受不了,唉,毕竟是他的父亲,理应要他去送送。‘’
楚风留了她的电话,告诉他肖锋的尸体还在警局里,等案子破了才会交给家属,到时候再通知她。
刚走出前妻家,楚风就接到了吴望的电话。
‘’小楚警官,扶飞燕的尸体被发现了,也埋在白菜地里,只是埋得深点,没被狗刨出来……‘’
楚风挂断电话,给丁香两人打了电话,一起往琉璃村赶。
扶飞燕的尸体相比肖锋的,还算好,最起码衣服啥的都还在,也没有被啃咬的痕迹,只是也被切成了好几块,塞进了编织袋。
琉璃村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山村,不熟悉的人应该想不到到这里埋尸吧。
楚风让派出所查查肖锋的那几个同学,有没有认识琉璃村的人。
结果一查还真有,吴建平,38岁,他就一直跟着叶辉在他装修公司干活。平时都在外地,过年了才回琉璃村,他回来的日子刚好也是六天前,时间吻合。
吴望赶紧差人叫来了吴建平。
吴建平听说怀疑自己和碎尸案有关,一来就嚷嚷着说自己没杀人,警察冤枉好人。
等他咋咋呼呼终于安静下来,楚风才开始录口供。
‘’吴建平,你认识叶辉吗?‘’
‘’叶总?我就在他手下干活,你们怀疑他是凶手,那不可能,叶总现在都在外省出差,听说要年后才会回来。‘’
吴建平口中的叶辉口碑极好,而且他提供的信息更证明,叶辉出差好几个月,根本没有做案的时间。
‘’其实你们可以去问问吴芳芳,她好像跟那个雷君谈过恋爱,不过后来分手了,交往那会雷君来过琉璃村,还帮着上山做过农活。‘’
吴建平看着摆他面前的照片提了建议。
吴望一拍大腿,‘’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连忙差人去请吴芳芳。
不一会吴芳芳也到了吴望家。
看到吴芳芳的第一眼,楚风脑海里冒出两个字,铁塔!
身高170,体重170,皮肤黝黑,并不是楚风以貌取人,可他怎么也想不通,那个斯斯文文,风度翩翩的雷君会和她处过对象。
不过吴芳芳性格很好,跟她外表完全不符, 她说话的声音软软糯糯特别温柔。
‘’雷君啊,我早跟他分手了,别看他长得那么帅,还是什么销售经理,其实就是一赌鬼,那会跟我谈恋爱也是看中我父母有几个存款,想骗我拿去给他赌博,我不肯,就分手了呗。‘’
吴芳芳倒是没有恋爱脑,她及时止损,一脚踹了雷君。
‘’他对琉璃村熟悉吗?‘’楚风估计凶手本来打算把碎尸埋到菜地上面的荒山里的,由于天气原因,不得不改变了计划,而前几天雪并没有这么大,让大黄等村里散养的狗闻到血腥味,才把尸体刨了出来。
‘’坏了。‘’想到自己找雷君调查过名片的事,说不定已经打草惊蛇了!
楚风要丁香和李穆赶紧去他任职的金鑫房产公司,看能不能把人带回来。
果然如楚风所料,雷君已经离职好几天了,公司也联系不上他。
楚风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自己亲手把犯罪嫌疑人放走,亏了当时还第一个排除他的嫌疑。
‘’有个地方,你们可以去找找,不过我也不敢打包票。‘’
吴芳芳给了楚风一个地址,那是一个地下赌场,就藏匿在Z市一条隐蔽的巷子里。
丁香和李穆化身赌徒混入赌场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两眼通红,胡子拉扎,头发乱得像鸡窝一般的雷君。
哪里还有一点儒雅俏公子的样子,就十足一个输红了眼的赌棍!
果然还是吴芳芳了解他的德行,哪怕冒着被抓的风险,他也要一赌为快。
……
……
雷君再一次面对楚风,没了第一次的淡定从容,他身体如泄气的气球,瘫坐在椅子上,交待了犯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