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凶手狡猾“黄雀“跟踪(1/1)
话说有的刑侦人员在对董春月等询问的同时,另一些刑侦人员继续对现场进行侦察。
死者尹三米,全身白茫茫,因为被撒满了面粉。刑侦人员去掉了眼睛上厚厚的面粉,可以看到他死不瞑目。为什么行凶者要将死者的眼睛撒上厚厚的面粉?有人说,是为了不让刑侦人员从眼睛里提取到人像。哈哈,这也许是无稽之谈。
凶器木棍就在现场,后来提取木棍上的指纹,结果只有保管员和使牛犁耕者接触过它,而这些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不在现场。其实,刑侦人员在没有指纹鉴定前,就意识到通过指纹难以找到凶手了,因为现场的木棍、锁、及给董春月遮眼的毛巾都布满了白色的面粉,行凶者一定在想,戴着手套就不容易留下指纹了,再将这些东西沾满了面粉,指纹就更不可能留下。
不只人和物上弄满了面粉,就是地上,也是撒得白茫茫一片。
屋外边的脚印比较明显,有一行新鲜的脚印从东部南汪的水边起,直至凶案现场。这样的脚印还有一处,从无水的西部而来,直至凶案现场。从印记看,是蹑手蹑脚的那种。其余脚印都被排除没有作案的可能。
刑侦人员有些纳闷:如果这是行凶者足迹的话,怎么会只有来路而没有去路呢?而且一个人有两处来路,显然不符合常理。经过研判,初步认为是行凶者从西部蹑手蹑脚而来,作案后为干扰刑侦人员的侦察,倒走进入东部南汪,从水中逃离案发现场。于是刑侦人员在东部南汪周围观察并用警犬搜寻,但毫无结果。
东部南汪的东头是条水沟。水沟一头与东部南汪相连,另一头与栗树顶南部沟相通,栗树顶南沟又与鱼沟相接。鱼沟较长,几经弯曲,最终通过一个此时已经开闸的闸口,与羊马口河贯通。于是刑侦人员又带着警犬对这一长段进行搜索,但仍然没有结果。
最后,刑侦人员把侦破的重点放到了鞋印上。但通过侦察与验证,文王塘庄几个有这种鞋底纹的人,均可被排除。刑侦人员困惑:难道是外地人制造的血案?
后来,董春月的家人向刑侦人员提供了一个很特别的信息:半个月前,郑布人刷晒的鞋子被人偷了,而这个鞋子的纹路与案发现场的相似。难道行凶者早有预谋?
其实,行凶者确实是偷了郑布人的鞋子。行凶者出于某种目的,有时会若无其事似地监视董春月的行踪。一日,他看到郑布人的鞋子晾挂在大门外的栅栏上,就顺手牵羊了。
作案的那个晚上,行凶者是预知董春月要到工具保管室暂住的,于是就换上了郑布人的鞋子,虽然不太合适,但他经过简单地处理,总算勉强能穿。
行凶者躲在西部的一片紫金槐里,在董春月打开门时,他蹑手蹑脚地快速躲到了保管室的西山墙处,待董春月到东山墙处厕所如厕的时候,他又迅速钻进了没有上锁的室内,并躲在了屋内一个马灯照射不到的黑暗的地方。他躲进来的目的,当然不是棒杀尹三米,而是企图强奸他早已垂涎欲滴的董春月。后来,只是尹三米想捷足先登他朝思暮想的尤物,他才下此狠手。
凶案完成后,行凶者的确是倒着走入东部南汪水中。他认为水能掩盖一切痕迹和气味。所以他从东部南汪不知道扎了多少个猛子到了羊马口河。河与沟交界处的河水较深,他又沿着羊马口河上游了一些水程,将自己的外衣及鞋子深埋在浅水处的黄沙里后,就沿着东南河堰鬼鬼祟祟地回家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行凶者的所作所为,被躲藏在东部矮树丛中的一个人看到了,并且借着夜色的难以发现,“黄雀人”一直在岸上悄悄地跟踪着水中的他。
当行凶者从水中走出的时候,“黄雀人”发现行凶者的上衣没有了,顿时明白了什么。于是“黄雀人”从行凶者走出的浅水处的黄沙里,扒出了衣服,
“黄雀人”为什么要扒出凶手的衣服?很明显是为了保存证据。但如何保存呢?总不能带回家里吧。“黄雀人”为什么要保存证据呢?自然有自己的小九九。这个人为什么不上交证据呢?交了,那半夜潜伏于树丛的目的不就暴露了吗?而暴露了会让人耻笑的。所以千万不能上交。
“黄雀人”突然想起离这里约一华里处,是三享庄的坟茔聚集地。这里有几家的坟茔比较特殊:外表覆盖着厚厚的石头层。于是“黄雀人”就快马加鞭地到了三享庄坟场,碰巧坟场中有一化肥袋子,就将衣服装于袋中,搬开一处厚厚的石层,将证据放在下面,然后石归原位。
其实,行凶者就是工具保管室血案那个夜晚的“跟踪人”,而“黄雀人”也就是那个夜晚的“东沟人”。要知行凶者与“黄雀人”是谁,为什么要深夜跟踪董春月,且看以后分解。
正是:
旧鞋面粉谜一层,
凶手伪装面目狞。
水路逃离黄雀追,
衣服石下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