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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下周回国贾老板(1/1)

说真的,要不是嫌脏。

林枫狠起来。

网艺的老板丁雷的杀猪生意,都要抢了呢。

让丁总没有路可以走。

不过。

天衍五十,遁去第一。

林枫是个善良的人,也不会把事情做绝了,总会给他们留一条可以通过的羊肠小道的。

他们想要商标,很简单,给钱就行了。

毕竟,林枫可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看着贴在墙上的电话号码,林枫开始打电话。

“喂。房东吗?”

“对,你哪位。”

“我想租你店铺,你来一趟好吗?”

“你在哪?”

"我在你店门口。"

“我有很多店,你说的是哪一家?”

“……”

说实话,林枫很羡慕那种有很多店面的房东。

林枫说了地址之后。

十多分钟。

一个秃顶的男人,穿着人字拖,腰间挂着一串大大的钥匙,朝着林枫走了过来。

那串钥匙,发出铃铛铃铛的声音。

在林枫看来,这不是钥匙的声音,而是人民币的声音啊。

这个人,一米七的身高,身材瘦弱,大约四十五六岁的样子。

其貌不扬,甚至有点丑。

但,林枫断定,他一定不缺女人。

为什么呢?

因为他有好几家店铺。

没错,大龙国的房东,就是牛。

他们的生活,让人羡慕。

别人工作,可能是为了生活,为了活下去,为了养老婆孩子。

而他们这些房东呢?

就算去工作,也是为了体验生活,干的不爽了,随时可以将老板炒鱿鱼。

更有些懒一点的房东,不想体验生活,不想工作,那就天天打麻将,牌九,还有扑克,平时有事没事,只要花一点点的时间,去收一下房租,就好了。

钱会源源不断的有。

所以。

大家都说。

羡慕拆迁户。

羡慕有铁饭碗的人。

羡慕网红。

羡慕明星什么的。

在林枫看来。

这些职业,并不是最好最舒服的。

只有的大龙国房东,才是最爽的职业呢!

当网红,公务员,明星什么的,固然钱多,来钱轻松。

但,累是真的累啊,就像热芭,可怜的小热芭,自从红了之后,全年无休啊,像是陀螺一样的转着,连生孩子的时间都没有。

还有,可能还要伺候一些有钱的大爷。

毕竟,女明星想要一直红下去,需要后台,需要干爹啊。

这些后台,干爹,有权有势,为什么要捧你啊。

那当然你让他们舒服了,他们才会愿意捧你啊。

明星,外表光鲜亮丽,但,实际上,并不怎么干净的。

……

比如说,高丽的张紫妍,全年无休伺候着老板们,有的还是父子。

这些禽兽啊。

真踏马的不是人啊。

更被人逼迫摘掉子工,不让她怀孕。

总之。

高丽的女艺人,很惨

高丽的财阀,人人羡慕。

……

大龙国内。

想要赚钱,无论什么行业,都要付出劳动的。

不管拿的工资,是高,还是低,工作是累,还是轻松。

至少要劳动把。

但,房东却不需要。

他们就算天天躺在床上,钱也会源源不断的产生。

其他职业,就不行了啊。

其实,最好的方式,还是直接把店铺买下来。

但是,现在的店铺,还是很贵的。

人流量好的店铺,要好几百万呢!

就算差一点的店铺,也不便宜。

店铺比房子,可要贵多了啊。

为什么店铺这么贵呢?

因为现在的店铺,还是很稀有的。

现在实体牛逼啊。

还没有经受互联网的轰炸。

在所有人的观念里,只要拥有一个店铺,就能够养活三代人啊。

只要你有一个店铺,三代人的吃穿,都不用愁了啊。

当然,这只是现在人们的观念。

再过几年。

就不一样了。

实体就要亡了啊。

店铺,也就没有那么珍贵了。

但是,现在林枫要是买店铺,虽然不会亏,再过几年后转手,卖掉,能够一二倍,甚至是三倍。

但,与其买店铺,还不如把钱,用来买京东,阿狸,腾寻,茅台,或者旺达的股票。

就算不买这几个公司的股票,也可以买贾老板家的股票。

现在的贾老板,活得很滋润,跟他混,也不错啊。

在贾老板没有逃到米国之前。

乐世集团,可是大龙国一家很出名的明星企业啊。

贾老板,这个人,很厉害。

就说他做的一件事,大家就能够知道他真的很厉害。

他把宅男们的福音,快博,给搞没了啊。

断送了几亿网名的梦。

你们说,他是不是很牛啊。

……

有一说一,贾老板吹牛,哦,不对,是搞营销,忽悠人这一套,做的还是很好的,这几年,乐世的股票,像是火箭一样,蹭蹭蹭的升。

林枫知道,等过了2年,2010年,乐世就要上市了。

到那个时候,买了乐世股票的人,就要飞升了啊。

莞湖,起飞。

但,这股票放在手里,不能长久,在2018年之前,必须要卖掉。

不然,就会变成废纸了。

到时候,一点用都没有了。

总之,贾老板这个人,只可与之共福贵,不能和他共患难啊。

不然,会被他坑死的。

毕竟,他是下周回国的贾老板啊。

……

很快,林枫和这位平平无奇,甚至有点丑的房东,签订了合约。

房东以每年6万人民币的价格,正式把这个店面租给他了。

房东踩着人字拖,踢踏踢踏的走了。

林枫拿着店铺的钥匙。

望着店铺。

嘴角流露出一抹微笑。

在奶茶店的对面,开一家麻辣的鸭脖店。

实在是神来之笔,太适合了啊。

你看啊。

喝奶茶,是不是太单调了。

容易腻啊。

如果在喝奶茶的同时,来一根香喷喷的鸭脖,哇,可以想象的到,那种味蕾被打开的感觉吗?

那简直就是神仙的享受啊。

还有啊。

在啃鸭脖的时候。嘴巴又麻又辣,很渴怎么办啊。

此刻,抬头一看。

就会发现鸭脖的对面,还有一家奶茶店。

这个时候。

是个人,都会脸露惊喜的啊。

总之,奶茶和鸭脖,可以互补。

客人来了。

买完奶茶,再买鸭脖。

简直不要太合适了。

如果林枫租下店铺,不卖鸭脖,还是卖奶茶。

那么,他会少赚很多钱啊。

毕竟,来这里的人,哪有人,会一个人,点二杯奶茶喝的。

就算是再怎么爱喝奶茶的小仙女。

也不会一次性,同时喝两杯奶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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