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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小说网 > 重生校园后把校长开除了? > 第69章 王浩的妙招

第69章 王浩的妙招(1/1)

如果要用两个字来形容沈南风此时的心情,那就是愤怒,用三个字的话就是很愤怒!

一个家境贫苦的女中学生,为了补贴家用骑着自行车十几公里来卖菜,累死累活一整天也卖不了几个钱。

那个黑心店主竟然这么欺负她,良心是让狗吃了吗?

士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婶婶都不能忍,反正他沈南风是绝对咽不下这口气,今天必须帮她找回场子!

注意到沈南风的情绪变化,柳知意慌了神,她真的特别害怕起冲突。

如果沈南风他们去找事儿,等下万一动手怎么办,何况人家开水果店的都是成年人,在这条街上肯定也认识不少人,就怕沈南风会吃亏。

“别去,我求求你们了,我真的害怕,我最怕打架了。”

看到柳知意这副模样,沈南风还是心软了,决定不再一意孤行,起码也不能当着她的面去找上门。

“那有没有不打架让她付出代价的方式呢?”

沈南风随口嘟囔了一句,却被王浩听去了,他还真上了心,思考了一番就给出了一个妙招!

“要我说还真有,咱们等人少的时候,或者晚上,去茅坑里挖点油漆给她粉刷一下店面,看她怎么做生意。”

王浩一开口,就知有没有,狗头军师的称号不是白叫的,沈南风笑个不停,就连柳知意都被他这个馊主意逗笑了。

一群人在街上哈哈大笑,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群毛孩子全都是神经病呢!

唯独王程龙后知后觉道:“你净瞎说,还拿油漆粉刷店面,那茅坑哪里有油漆,那只有...”

说到这他总算是反应了过来,立刻拍案叫绝,对王浩竖起了大拇指连连称赞:“不愧是你啊王浩,妥了,妥了,就这么干!”

张小龙咧着嘴直呼好家伙,这个主意单单是想想就觉得味道冲鼻,合计着自己这个团队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柳知意只当他们这天方夜谭的想法都是开玩笑,用“阿Q心理疗法”哄自己开心呢,哪里想得到他们还真就敢去执行。

张小虎他们先去吃饭,沈南风则是慢悠悠的一步一步和柳知意继续走着,可是一条街再长总还是有尽头的。

没有合适的理由留下她,就只能依依不舍的望着她往回家的方向走去了。

吃过饭几个人就分头去准备了,只剩下王程龙找到沈南风喋喋不休个不停,他本来就话多,见到沈南风就话更多。

“我说南哥,你不知道,昨天我和张宇他们一起可是做了一件好事儿。”

哦,你王程龙还会做好事儿?沈南风本就习惯了王程龙的吵闹,听他这么说还真就有了兴致。

“什么好事儿?”

没得到回应的时候,王程龙就能聒噪个不停,更何况得到了回应,那更是滔滔不绝的讲述。

“昨天下午我们见到一个小孩儿在那哭,你不知道,那哭的叫一个死去活来,不知道的还以为谁要伤害他呢,我就过去问,小朋友怎么回事啊,你猜怎么着?”

这王程龙上学的时候语文成绩不怎么样,但是讲故事却总是这么绘声绘色的,居然还反问互动。

“那我哪里猜的到?”

王程龙一拍腿道:“就知道你猜不到,要是我我也猜不到。”

沈南风:“……”

说了两句废话,他又继续讲:“原来是他的奶奶把他养了两年的狗给卖了,卖给了狗贩子,狗贩子你知道吧,就骑个摩托车在乡下到处转悠,收了狗就卖到狗肉馆和屠宰场。”

“知道,继续讲你的。”

“那小孩儿哭的可怜啊,无论怎么哀求都没用,他奶奶执意要把狗卖掉,就为了卖那点钱,我觉得这小孩儿有情有义啊,我理解他,因为我也喜欢狗,所以我决定帮帮他。”

沈南风:“怎么帮的,你当时就决定留下来给他当狗?”

王程龙:“……”

“我说南哥你正经点,我这给你讲我做的好人好事呢,真是的!”

“好好好,你继续讲。”

王程龙要继续开口,看到沈南风憋笑的表情又补充道:“你别插嘴了啊。”

“那你讲的时候老是问我。”

“后面我问了那小孩儿狗贩子往哪个方向去了,直接骑上摩托车就去追,你猜我追上没?算了别猜了,我追上了。”

“后来呢?”

这次沈南风很配合的主动开口问,让王程龙心里美滋滋的,越讲越来劲。

“我当时油门都快拧烂了,好不容易才追上的。”

沈南风整个无语住了,这个王程龙讲个故事,比那群写的王八蛋都磨叽多了,都问他后来发生了什么,他又去强调追逐的过程。

“我们直接把那狗贩子拦下,给他吓尿了,那人结结巴巴开口解释说他不是偷狗的,当时他车上就一条狗,很好辨认,我就给了他钱,又把狗买回来给小孩儿送过去了。”

听完叙述,沈南风也是肯定的点了点头,这王程龙还真干了一件人事儿。

“那小孩儿开心死了,我估计那一刻我在他眼里就像个英雄一样,散发着迷人的光辉,南哥你说我这算不算救了那条狗的命?”

“算,不仅救了一条狗,而且救了那个小孩儿的童年,只希望后续他奶奶不会再次把那条狗卖掉吧。”

沈南风讲完又叹了口气,继续开口:“看吧,如果没有实力,就无法保护喜欢的东西,甚至自己的命运都被人随意拿捏,没人在乎你,只有自身强大才是生存法则!”

王程龙听得一愣一愣的,估计又怀疑沈南风是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

他狐疑的盯着沈南风说道:“你这么惆怅干啥,说话还一套一套的,咋滴你要考研啊?”

沈南风白了他一眼:“切,跟你讲了也白搭。”

王程龙直接忽略了他的白眼,毕竟早就免疫了,继续喋喋不休,仍然沉浸在自己做英雄的美好中:“我是挺理解那个小孩儿的,毕竟我也喜欢狗,狗这种动物,真的特别通人性,特别聪明。”

那确实,沈南风点了点头,毕竟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被称为“人类最好的朋友”。

沈南风不接话,王程龙嘴巴也不会停:“我以前就养过一只,你猜它聪明到什么程度?”

这个让人猜的毛病又犯了,沈南风直接开口说道:“聪明到它能牵着你遛你的程度?”

王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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