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炕下之尸(1/1)
“你知道乡下的土炕么?幼年时期,这本带给人们温暖,可以让人踏实入睡的存在却给了我无限的噩梦。”
我们一家已经好久没有回到过乡下了,乡下的屋子尘封着家的气息,因为疏于打扫,这里满是蜘蛛网,还好这是个砖房,不然一定老鼠成群,我最害怕老鼠了。
在我小的时候和我弟弟睡一个炕上,弟弟就被老鼠咬掉了小拇脚趾,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
今年我已经十八岁了,是个大孩子了,可我还是要在父母的陪伴下才能够睡着,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就会惊醒,当然,父母都很疼爱我,所以并没有纠正我的坏习惯。
我们把老房子打扫了一番,自从爷爷奶奶去世,我们就很少回来了,也只有在父亲想起他们的忌日时会带我回来。可这中间的间隔也越来越长……
夕阳西下,炊烟袅袅,这样的落日余晖在大城市很少看到了,闻着引风机带出的秸秆焚烧所产生的浓烟,我的手指不由得搓了搓,可还是按捺住了来上一根的冲动,被老妈知道我吸烟就完了,因为我姥姥就是肺癌去世的,听说她老人家就是烟不离手,爸妈还总拿吸烟的黑肺吓唬我,可我分明看到他们躲在楼道里抽烟。
我爸埋怨过我妈,说都怪她怀孕的时候抽烟,我才会是这个傻样子,可我不傻啊,所以抽烟也没什么吧。
我妈做的卧鸡蛋、大拌凉菜、黄桃罐头,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每一样菜她都盛出来一小份给爷爷奶奶供上,吃饭前还让我给爷爷奶奶磕头,我没什么心理负担。
以前爷爷在世的时候,奶奶做好了早饭都要等爷爷出去遛弯回来大家才能动筷子,现在磕两个头,不算啥。
我还给爷爷奶奶倒了一杯酒。爷爷奶奶的照片笑了一下,爸妈都没看到。
原本说好的第二天早上去地头祭拜,爸妈却半夜起来出去了,扔下我一个人在这老房子里,等我尿急起来看不到他们的时候真把我吓坏了,我哭的嗓子都哑了,他们也没回来,那泼尿一直憋着,憋的我很疼。
电视机一直开着,原本还放些沙漠匪徒之类的电视剧,后来就成了雪花一片,地方台就是这样,晚上没人看了直接就不播信号了。
终于,他们回来了,我也尿裤子了。
晚上我在母亲的安抚下睡着了,爸妈睡在我的两侧,只有这样我才能有安全感。
我的魂好像飘出了身体,走出了房间,沿着上坟的路线一路走啊走,天漆黑一片,地却是一片雪白。
我多年没来上坟了,却依旧清晰的记得上坟的路我终于走到了地头,那是我们家自从斗地主分土地就保留下来的三十亩黑土地。
这里种过高粱,种过土豆,种过玉米,种过大豆,种过烤烟,现在这里什么都没有种,只有一指长的,不知道是什么植物枯萎的根部,井然有序的排列着,漆黑的插在地上,我踩过去它们就化成灰散了,成了天空的一部分。
爷爷奶奶的坟就在那,两个凸起,没有墓碑,只有几块砖头垒成的“小房子”。
黑夜突然睁开一道缝隙,一只眼睛取代了大半夜空,那是一只怪物在注视着我,我看不到它眼中的任何情感,我吓得瘫软在地,此时只有坚实的大地能给我依靠。
那睁开眼皮所掀起的飓风将所有的黑色根须吹散,我在这苍白的茫茫大地孤立,再一次尿湿了裤子……
我梦醒了,却感觉身下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我睡得这是土炕能有什么?父母恍若未觉,继续睡觉,我警觉的站起身,心想要是有什么妖魔鬼怪就吃我爸妈吧,别吃我了。父母不就是为了保护儿女而存在的么?
两道钩子撕开被子,被子下面的炕席和土层早就被掏开了,父母在茫然中醒了过来,从那炕下的洞里爬出了两只浑身赤红没有皮肤的人形怪物,身上满布着摇曳的细小肉芽,他们双手各自套着双钩爪,看着似曾相识。
父母很快就被他们撕碎,临死前他们还叫我快跑,我慌不择路,一直跑,一直叫,希望有人来救我。
我跑到了爷爷奶奶的坟前,我现在只知道这个地方,那两个血色怪物一直在我身后不紧不慢的追赶,有好几次我都感觉到他们在摸我的头,甚至把嘴伸到我的耳畔。
坟墓从中裂开,一把把金色的武器摆在其中,我随手拿起一把,那是AK47!我突然想起来我是一名《穿越火线》玩家,我那高超的技术,风骚的走位,弹无虚发的枪法!
眼前这两个也不是别的,不就是生化幽灵么?还是最初型号的,对我来说真是弹指间灰飞烟灭!
我只用了几颗生化手雷和一梭子子弹就将这两只生化幽灵扫射成了蜂窝,站在那里我哭的我有一些痛,却又说不清是哪里。
长久的寂蓦,天空裂缝出现,还是梦中那巨大的眼珠,只是这次,它肉眼可见的缩小,原来不是什么怪物,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人……
丸子头,道士袍。
“恭喜通关,刘博宇。”黄粱说道。
刘博宇茫然的指着自己,他突然想起了一切,自己这些年一直被一个诡异的梦境困扰着,然后经人介绍找到了这个名叫黄粱的道士,这一定是个假名字,要不然他的父母就太没品了,黄粱一梦,谁不知道。
黄粱,一个专门替别人解决有关梦的问题,或者利用梦解决一些问题的不入流道士。
自己也已经不是十八岁了,应该是三十岁了,曾经是个职业电竞选手,现在是个游戏主播,不瘟不火的那种,父母呢?已经不在了,自己也没有成家。
“所以我只是游戏玩多了才会梦到那种东西么?”刘博宇自嘲的问。
“确实,常年独处,自闭的环境下,对于某种事物产生了永久性记忆和错乱场景是很平常的……不过你已经战胜了自己的恐惧,即使以后再做这样的梦,你也只会把它当做游戏而已,就像您以前做的那样,轻而易举,大杀四方!说真的,我曾经还是您得粉丝呢。”黄粱说着还递上了签名本,刘博宇自然不会推辞,这个黄粱可是解决了自己的大麻烦啊,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噩梦,甚至被吓到尿裤子,这哪个成年人能受得了,自己,对了,尿裤子!!
“没事,您不是穿着成人尿不湿么,而且对这件事我会绝对保密的。”黄粱提醒道。
在和黄粱寒暄几句后,刘博宇告辞而去,乘坐计程车回到家里,在那温柔的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相信他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而目送刘博宇上车的黄粱则是撕下了签名本上刘博宇的名字,扔进了垃圾桶,脸上的微笑也收了起来。
在刘博宇睡着的同时,黄粱的脚下凭空出现一条黑色楼梯,他拾阶而下,眼中赫然是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一个先天弱智的人怎么可能成为名噪一时的电竞选手?
乡村少年父母双亡又是怎么活到这么大还在大城市有一套房产的?
这一切真的仅仅只是一个弱智网瘾啃老族的臆想症?
不!!!
现在,黄粱所在的是刘博宇的真实记忆层,在这里的都是那些刘博宇不愿意回忆的真实恐怖的场景。
但是这些记忆却是残缺拼凑得,由于刘博宇的主意识已经沉睡,并不会有太多的连贯性。
丧乐声声,纸钱飘洒,刘博宇还有他的父母披麻戴孝,跪在爷爷的尸身前,守孝三日是他们家乡的习俗,这三天家人要戒荤腥,戒烟酒,为亡者诵经超度,而爷爷的尸体没有放进棺材,而是放在一块板子上,这却是不知何时传下来的家族传统了。
而就在一家人闭着眼睛诵经默哀的时候,年幼的刘博宇悄悄地睁开眼睛,总是闭着眼睛太过无聊,即使大人们没有让他念经也让他一动不动得跪好,不要睁开眼睛,这也亏得他小的时候不太聪明,大人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换一个心思活络的小孩子肯定跪不住。
睁开眼睛悄悄四处打量的刘博宇看着爷爷的尸体,他还不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而爷爷的面色也从昨天得红润变成了青黑,健硕的身躯此时骨瘦嶙峋,看上去骇人异常。
就在刘博宇仔细打量的时候,平躺的爷爷突然侧过身来,青黑僵硬的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就那么看着刘博宇……
眼前的一切扭曲变幻,就像画家打乱了调色板,黄粱知道,下一个场景要来了。
奶奶坐在炕上,穿着很诡异,五颜六色的破布缝制的褂子,头戴柳条编织的花环,脸上涂满了黑灰,闭着眼睛神神叨叨,口中振振有词。
“圣母圣童下凡来,吃我马家好饭菜,薄酒诚心求神通,四海八方见玲珑,小孙愚钝智未开,来把众仙拜一拜,有道是!天要盘古开,地要阎王带,玉皇大帝坐仙宫,四海龙王镇海中,我家小孙若灵通,老婆感激不尽拜圣童!!!”
癫癫狂狂,手舞足蹈,痴痴傻傻,摇头晃脑,门外汉看个热闹道声好,门内人心惊胆战只称妙。
黄粱倒是看不出什么门道,只觉得这应该是所谓的“跳大神”。
而紧闭双眼,满脸皱纹拧成一团的奶奶突然怒目圆睁,瞪着刘博宇不说话,脸上的锅底灰都落下了不少,一直仔细观察的黄粱也着实被这一惊一乍吓了一跳。
而更诡异的是,在奶奶身后,原本空无一物,可再看去时候竟然有一道又一道的虚影幻化,那一双双眼睛,不似人类……
眼前诡异的一幕如同镜子碎裂,裂纹蔓延,最后轰然破碎,黄粱明白,这是又转场了。
破碎的镜子瞬间拼凑的完好如初,眼前的画面是一个小男孩站在院墙上,手中握着一颗玻璃珠,他一弹之下玻璃珠划过一个完美的弧度,弹中了地上的另一颗玻璃珠,这接近三米的距离和落差,他竟然能一击即中。
小男孩透过自家窗户看着卧室,他看到父亲用大锤砸塌了自己家的土炕,然后去院子里刨了些土,加水和泥巴。
他的父母不知道从哪里抬出了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头颅凹陷,尸体紫黑,他们把两具尸体放在炕里,用泥巴封好土炕……
“卧槽!!!”黄粱当时就惊了,他明白了为什么刘博宇会梦到从土炕里面爬出生化幽灵了,那特么不是生化幽灵,那是干尸啊!!!!
一阵麻痹的感觉将黄粱拉回了现实,这里是真正的现实世界,黄粱看着自己那定时电击枕,又看了看一旁还在呼呼大睡的刘博宇。
一杯咖啡被递到了他的眼前,是罗森。
“怎么样?有什么收获?”罗森问道。
“阿,第一层还好些,第二层就是恐怖片既视感了……”
“哦?”
罗森表现得很感兴趣,于是黄粱将两层梦境详细的给罗森叙述了一遍,在此同时,刘博宇一直沉睡未醒,他可能会睡一个足够长的好觉,在这段时间他不会做梦,整个大脑会处在深度睡眠的放空状态。
“和我调查的也差不多。”罗森给自己也煮了一杯咖啡,将自己深深埋在沙发里,缓缓说着这个故事的真相。
三十三年前,17岁的刘博宇父亲中考失利,考上了自费的三中,那个年代,以他这样的家庭条件,除非考中县里的一中,还得格外优秀,能够领取到一部分助学奖学金才能够负担得起。
可想而知,刘博宇的父亲只能辍学务工,他只是在房间哭了一晚上,就接受了这个现实。
在大城市打工三年,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被颠覆了,原来大城市的人不会面朝黄土背朝天,不会省吃俭用的吃剩饭,不会咬掉沙果烂掉的部分再给孩子吃,不会因为舍不得买一件衬衫而存着母亲给的十块钱,最后弄丢了还哭得像个孩子……
以后我能一直在大城市生活么?我的孩子能和这个城市的孩子一样,接受教育,享受优越的生活么?他会不会像我一样吃苦受罪,受尽白眼?!
刘博宇的父亲如此想到。
20岁,他结婚了,对象是同村的一个长相清秀的女人,曾经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考的也不好,这两年就赋闲在家,刘博宇的父亲拿着自己打工三年省吃俭用积攒下的积蓄和母亲东拼西凑借来的钱把她娶了回来。
21岁,刘博宇出生,亲戚朋友的帮衬下,在村里盖了间砖房,这是他第一个家。
两年后他带着媳妇一起去大城市打工,这让一直在农村生活的媳妇也看到了广阔的天地。
这一年过年回家,乘坐大客车在县城中转的二人在早餐店稍作休息,媳妇只点了几个包子,打了杯热水,门口突然停下一辆奔驰,一男一女走进屋里,男的西装革履,女的貂皮大衣,那气质在这种充满烟火气的地方真是鹤立鸡群。
早餐店老板看了这两人又回头看了看那两个穿着寒酸,吃饭都舍不得的老乡。又看了看那对男女,又看了看老乡。如此反复十数次,看得他脖子都有点酸了。
这两对夫妻,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杀人藏尸?取而代之?”黄粱猜测道。
“不错,刘博宇的父母杀了这两人,将尸体藏在自家地窖,开春以后拿着二人的身份证件和手机,去城市里逐渐了解了二人的人际关系家庭近况,在将他们封在炕里之后便很少回家,取代了这两个人的人生,而他们的孩子也顺理成章的获得了在城市扎根的机会,只不过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处理尸体的过程被孩子看到,给刘博宇留下了巨大的心理创伤,甚至让他的智力发育都出现了明显的偏差,直到十六岁刘博宇还会经常尿裤子,考试成绩更是一塌糊涂,智力发育比同龄人小个五六岁吧。不过游戏能力还是挺出众的。”罗森说道。
“这不合理,刘博宇的父母怎么可能完美的继承那两人的所有,不露破绽的?要知道一个人的人际关系复杂程度还有指纹血型什么的,言谈举止……”黄粱能想到的疑点太多了,他觉得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确实,单说指纹血型就很难完美复刻,相对而言,言谈举止,人际关系,甚至工作技能这些事,只要一个人的素质高,很有可能不露破绽……”罗森说着。
“但是他们的指纹和DNA,血型等都是一模一样的,尽管有些东西因为尸体的损毁程度过于严重,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但是刘博宇的父母可以完美的与二人曾经在单位打卡的指纹完美匹配就足够说明问题了……”
“克隆人?”黄粱试探着问道。
“谁知道呢,如果真的是在我国有合法手续公然制造克隆人并且投入社会性实验的,那这方面也不是我能够涉足调查的了。”
“我只知道后来刘博宇的父母是自杀的,他们的尸体是社会公共机构处理的。”
“还有一点很有意思,就是刘博宇的奶奶确实是个跳大神的,在刘博宇的父母自杀之前曾经带着刘博宇回去,从那以后刘博宇的智力发育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
“呵呵,这确实是一个跨越阶级的好办法,如果没有什么特殊能力,想在这个阶级分明的世界实现阶级跨升,没个三五代的努力,恐怕很难。不得不说,刘博宇的父亲很会把握机会。”
黄粱如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