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你的脚真好看(1/1)
“都别动!统统给老子趴下!”
两个戴着面罩的匪徒举着“沙喷”闯入银行营业厅。
稍矮的匪徒手一抖,“砰”,喷子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水泥粉块扑簌簌掉落。
掉到了等候区座椅上的李宿,他是镇上派出所的老民警。
李宿下意识摸了下裤脚,暗呼糟糕,今天没配枪。
小小营业厅十多个群众顿时乱作一团,尖叫声连连。
但没人敢跑出去,而是挤作一团,身体簌簌发抖,妇女都哭泣了。
“谁叫你开枪的!给我看好他们!”
高个匪徒扭头怒目矮个匪徒,随即晃着“沙喷”对着柜员大叫:“把钱箱给我从后门抬出来,快点!”
“高哥,走,走火,这,这地太窄了,他们趴不下来!”
矮个匪徒声音打颤。
“让他们抱头蹲着!蠢货!”
高个匪徒怒道。
李宿观察这两个匪徒,高个匪徒应该是个惯犯,矮个匪徒是初犯。
后门并不远,从旁边的银行大院铁门穿过去,不到二十米。
大铁门经常开着的,银行安全防范意识太差。
匪徒踩过点,并且知道所里出警了,是有预谋的抢劫,说不定后门已经有匪徒蹲守。
矮个匪徒手在抖,枪口在两个妇女的面前晃悠,距离两米。
李宿担心他又走火,两腿像鸭子走路似的挤到妇女前面。
“你动什么?谁叫你动的?我要开枪了!”
矮个匪徒叫嚷着,声音更加的打颤。
“大哥,别冲动,我怕你的枪走火!”
李宿赔笑。
突然,在人群最前方的肥胖妇女大声尖叫着,冲了出去。
矮个匪徒大惊失色,刚想枪口对准她。
李宿双腿一蹬,抓住他的“沙喷”让枪口对着天花板,同时膝盖顶撞到他的肚子上。
两人同时摔倒在地,李宿挥出一记老拳向矮个匪徒砸下。
“砰!”
一声枪响,如天空炸雷,响彻整个营业厅。
高个匪徒扣动了扳机,命中李宿的脑袋。
李宿仿佛看到了一道神光,几十年的人生如浮光掠影。
在阖上双眼的那一刻,他最想念的是自己负疚一生的父母。
“爸妈,我来了,我陪你们来了!
“孩儿不孝,大学时没有好好努力学习,没有能力赚钱还家里的负债!
“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不会让所有的事情重演!如果还能......”
一阵恍惚,李宿站在陌生的十字路口,车辆来来往往。
望向四周,不,一点都不陌生......
而是太多年不曾来到这里,这里是东凌步行街出来的十字路口,他大学所在的城市——阳城!
新天地广场,东凌大药房,真唯斯,班呢路,肯得基,麦当劳......
一切是那么的熟悉。
沿街的音像店播放着周洁伦的《半兽人》,恢弘大气的音乐声传来。
紧凑的节奏,像机关枪那样直击李宿的心灵。
“嘎吱”,一阵刹车声。
“小伙子,你怎么回事?!很危险呀!”
从桑塔纳车里探出一颗脑袋,是个三七分的中年男人。
李宿愣了一下,连连道歉,跑到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
他现在还有些失神,在人行道上一边走着一边看鳞次栉比的商铺。
突然,他被一只纤纤玉手拉了一下手臂。
回头一看,是个大眼睛的美女。
很白,白得像月光,娥眉淡扫,琼鼻,樱桃小嘴鲜红。
她身材高挑,穿着一袭素雅长裙,身高差不多有李宿这般高。
她的眼眸里有幽怨,凝视着他。
“好年轻!满脸的胶原蛋白!”
李宿赞叹。
他竟然心动了,人说老牛吃嫩草,他这头老牛看到嫩草,岂能不动心?
“李宿,你怎么回事呀?你说到对面给我买汉堡的,怎么又跑到路中间了?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我要生气了!”
李宿过往的记忆翻涌,跟苗笛第一次逛街是军训过后。
难道现在是2002年9月8日?
“卧槽,难道她是苗笛?!”
苗笛追随者众多,被称为“政法系有史以来身材相貌气质最佳的美女新生”。
常言道,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两人都是魁省人,也是政法系的大一新生,他五班,苗笛四班。
两人军训时互相偷偷递过纸条,纸条里李宿还作了几首有些骚气的小诗词。
李宿抓起她白皙的手腕,看了下她的女士表,没日期。
“现在是2002年9月8日?”
李宿急切问。
苗笛给他这么一抓,心头一阵鹿撞。
她和李宿逛了一个多小时的步行街。
李宿总是腼腆的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可不像递纸条那般大胆。
怎么突然之间......
“是呀,怎么了?那不是你定的时间吗?说我们一起逛街。”
苗笛盯着他,不懂他为什么这么问。
“哈,哈,刚才给车子的鸣笛声吓的,有点失魂。”
李宿举手想挠头,刚碰到头发,他放了下来。
这是他大学时习惯性的动作,尴尬、害羞、腼腆的时候总会用挠头来作掩饰。
出到社会遭毒打后,改变了这个习惯。
李宿担心这是一场梦,低头稍微弯腰看苗笛的脚。
她的脚上果然是一双纯白色的平底鞋!
苗笛身高有1米73,穿上高跟的鞋比1米75的李宿还高。
可能是刚军训过脚掌起泡还没好。
也可能是照顾李宿的身高不穿高跟的鞋。
此事不可考。
大学时她很喜欢穿高跟的鞋,长裙也是很少穿。
在前世,听说苗笛毕业后开了家化妆品公司。
经过几年的奋斗,年营业额过千万,是个妥妥的富婆。
后来婚姻不幸,被前夫坑走了几乎所有的财产。
前夫是她同班同学,整天装逼那傻叉。
她在三十五岁时,重考司法试,当上了大律师,是个女强人。
在前世,李宿和她也就逛过这一次街。
李宿平时很健谈,很活跃,但在喜欢的女生面前,太沉默,太腼腆。
当时经过这次逛街相互接触,李宿发现苗笛的眼里有一丝的不悦。
李宿知趣地打退堂鼓。
“你看我脚干嘛?”
苗笛缩了缩脚。
此时的苗笛还不是女强人,很温柔。
“你的脚真好看。”
这在前世李宿哪敢说出这种唐突佳人的话来。
现在李宿的臭皮囊里装着的可是十多年后的灵魂,而且还是流氓警察。
“你,你好不正经。”
苗笛身子一扭,背过他。
“这就生气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臭流氓。你带镜子出来没有?”
李宿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苗笛回过身,瞪了他一眼,从名贵的挎包里掏出一个粉色的能盖上的小镜子。
李宿接过,对着镜子抹了抹鬓角,又把偏长的头发捋了捋,他现在的发型酷似谢霆峰。
他记得在前世,大学期间有过一段时间留长发,扎辫子,右耳打了个耳钉。
这是大二以后的事了。
李宿看到镜中人五官很端正,配合有些忧郁的眼神,说不出来的一种异样魅力,而脸上是满满的胶原蛋白。
正是十九岁的青葱年纪,没错,是个帅小伙,确实是重生了。
“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臭美。”
苗笛努着嘴。
“请你吃肯得鸡,全家桶。”
李宿直接上手——牵她的手,他可管不了那么多,即便是在做梦,他也要疯狂这一把!
苗笛害羞想抽手,李宿紧紧握住,不给她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