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武林侠盗男主1(1/1)
西陵城外,夜幕深深,月光照在山坡上,一个车队连夜从城中出发。
秦琅的灵魂刚刚到达一个新的世界,他刚睁开眼,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山谷上方的草丛里,整个人半躺在地上,手边还有把破旧的剑,剑虽然很旧,但却被擦洗的干净,剑刃也十分锋利。
看原主的打扮和样子,他应该是个剑客?
他还没接收记忆,却见下方一个官府的运银车队经过,就在这时,一声哨子吹响,不知道是何人偷偷摸摸躲藏在山谷中央,听到指令后,从半山腰上推下无数大石头,滚落的石头压死了不少护送的士兵和衙役,石头堆砌在官道上,直接阻断了车队的去路。
为首的一个穿着白袍的将军举起手中的红银枪,大声喊道:“听我号令,所有人将运银车团团包围”
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吓到的车队停止了前进,他们听着那位骑马的将军的话,纷纷聚集在运银车前,一个小巧灵活的士兵钻进车队中,一边打量着周围,一边快速的伸手掏向银箱。
士兵的手极巧,也不知怎么操作的,转眼手中多了一个银块,借着月光一咬,竟是铁块?
身材矮小的士兵呸了一口,扔掉铁块,借着矮小的身体偷到了一匹宝马,偷溜出了官府的运银车队,策马扬长而去。
秦琅眨眨眼,再眨眨眼,在这么漆黑的环境下,他这双眼睛却能将下面看的一清二楚,真是神眼。
而且周围的一举一动,他好像都能清楚的听到,就好像五感被加强了百倍一样,体内有股热流不断的涌向全身。
明明身处山谷最高处,明明冷风呼啸,可他却感受不到一丁点的冷意。
那人刚走,却见一个带着半张脸上带着黑色围巾,蒙住头的壮汉身后跟着一群山匪,这群山贼提刀上前,拼杀过来,一刀一个士兵,与那位白袍将军战了个平手,最后带领着土匪抢了官银箱就走,动作快速而整齐,留下丢了官银的运银车队茫然无措。
看完了热闹的秦琅,一边尾随着山匪来到了马蹄岭,见这群山匪将官银押上山,一边接收记忆。
三个小时后,秦琅到了城中躺在最大的酒楼房顶上思考人生。
原主没家,不是没房子,而是没有落脚的地方。
原主经常睡房顶,树上,石头墩子,大街上,小巷子里……
处处无家处处家。
主打一个天大地大,四海为家!
原主从小就是孤儿,在村里吃百家饭,稍微长大点就去农户家里偷饭吃。
后来到了城里,去工人院,去酒楼,去大户人家偷饭。
原主混迹在这座城里,钻学堂的狗洞,街头扒钱袋,被野狗咬,被打手追,在一次偷窃中被师傅盗王看重,教他读书习字,传授了一身武艺。
师傅去世后,没人管饭。
原主便开始偷摸去别人家蹭吃蹭喝,其实,能学成武艺,尤其是轻功最为出色,也不能算是原主天赋好,更多的是他偷吃偷喝,口味越养越叼,一开始被庄户男人拎着锄头追,后来被酒楼的小二追,再后来被大户人家的护卫追,最后被官府的衙役追,一次次死里逃生练成的。
就这样,原主活到了十六岁。
纵观前十六年的人生,不是在找吃的,就是在偷吃的路上。
秦琅感叹:原主为了口吃的,也真是拼了。
这个世界是个武侠世界,事情要从一场贪污公款案说起,西北大旱,三年无收,瘟疫肆虐,流民四起,朝廷拨下了二十万两的急救银,可在路过西陵城后,被一帮胆大包天的劫匪给抢了。
这个劫匪不是别人,就是原主的同伴,马蹄岭的山贼头头,木雄。
救灾银两被劫,陛下大怒,派当地官员剿匪,可匪剿了,官银却不见了。
为了找到官银,特派锦衣卫崔爷,崔子孤前来调查清楚。
崔子孤带着锦衣卫查案,便查到了原主头上。
原主不仅是西陵城出了名的小混混,还有个犯罪团伙,对外的标语便是: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奸懒馋滑坏,阴损毒辣狠。
横批:无恶不作。
原主不是个好人,他的团伙就更不是个好人了。
一个千中之王的赌鬼
一个盗亦有道的侠盗
一个坑蒙拐骗的瞎子
一个浪迹花丛的淫贼
正好凑一桌麻将,这四人在经历被锦衣卫追杀,逃亡路上,经历了几次啼笑皆非的事情,对彼此熟悉,敞开心扉,接纳了同伙。
后来就被锦衣卫挨个抓住,又被他们逃出大牢,随后又抓,又跑,还和锦衣卫交了朋友,最后找到了官银是被朝廷命官私吞的。
为了揭发这桩事,原主的三个同伴惨死官府,原主拼死逃了出去,带着官银送到了灾情地区。
锦衣卫崔子孤放走了原主,自己被贪官革职查办。
原主夜闯皇宫,将贪官的罪证告知陛下,皇帝赦免了崔子孤,还要给他升官,但崔子孤拒绝了,他放弃了官服,和原主一起流浪江湖。
接受完剧情后,秦琅在心里默默打了个问号。
所以,没有女主,有另一个男主?
清晨,西陵城中最大的青楼楚馆。
烟雨楼送走了最后一个夜宿的客人,三楼最大最好的寝室中,窗户打开,将浓郁的馥香味吹散。
床边躺着一位身披白色纱衣的美人,长发散落,手指上的丹蔻殷弘,额头上贴着一个芍药花钿,美人光是一个背影躺在那里,都千娇百媚。
楚贤睁开眼,打了个秀气的哈欠,平平无奇的一个动作偏偏让他做的风情万种的感觉。
“哟,是秦爷来了,也不知会我一声”
楚贤妖娆多姿的走过来,倒了一杯茶,媚眼勾人:“怎么,秦爷想通了,要当我的入幕之宾?”
原主睡房顶跟自己家似的,秦琅努力适应了半晚上,还是睡不着,便只能来了无恶不作的一个同伴这里。
楚贤便是他们无恶不作团队里面的卖身男。
不错,就是现代人口中传说中的男公关。
他不是被人卖进这里的,而是自己将自己卖进勾栏院的。
楚贤的身世其实和原主差不多,只是区别就在于,原主是村里长大的,而楚贤是城里长大的。
老乞丐死后,楚贤时常挨饿,饥一顿饱一顿,他饿怕了,不想再挨饿,也不想再跪下乞讨。
他知道有个地方可以吃饱穿暖。
这里的女子靠着出卖皮肉过日子,世人鄙夷厌恶青楼妓女,雌伏楚倌,但背地里又追捧讨好她们,人前人后两张脸。
只要能活下去,活得好,一身皮肉算什么?
楚贤最羡慕的就是能够到烟雨楼卖身的女子,五岁,他鼓起勇气跑到老鸨那里要求卖身。
老鸨拒绝了。
六岁,他又去了。
还是被拒绝了。
七岁,他不死心,混进了青楼里,一分卖身银子不要,当起了跑腿小厮,老鸨见他可怜,便收留了他。
于是他跟着青楼里的姑娘们偷学唱曲儿,讨好人,涂脂抹粉,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十五岁那年,他成功的被一个富商看上了。
半年后,烟雨楼的老板换了一个男主人,一个比男人性感,比女人妖娆,会弹琴唱小曲儿,会唱戏做花旦的贤老板。
原主和他本来没什么事儿,只是三年前,原主偶然听人说烟雨楼的饭菜千金难买,便想着过来白吃白喝。
没想到碰上正在温泉沐浴的贤老板,原主第一次看到男扮女装的人妖,吓傻了直接从房梁上掉下来。
然后,这位贤老板见到了湿身后的原主,觉得他长得好,轻功好,本钱更好,便一直心心念念想要与原主春风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