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当铺(1/1)
雨渐渐变小,有了停下的趋势,宜虞趁着这些凡人睡着时,把他们会法术的记忆全部消除了。
修真界的世俗界的人知道的越少越好,虽然也有世俗界的人被带回修真界,但是世俗界的亲人都认为是死了。
回去要好好查查为什么阴蚀魔族会流落到世俗界,是否是封印出了问题,这次还好他们遇见了,如果他们没有遇见,这将是世俗界的大灾难,要好好查查。
现在要接着赶路就只能靠双腿走。
在走了两天后,看着遥遥无望的路,熊果磨蹭到宜虞身边,“师兄,你消除记忆消早了,我们应该等把他们全都带回永安城在消除记忆的,这样就可以坐飞船,不用慢吞吞的像蜗牛移步。”
宜虞汗颜,我也没有想到会走这么慢,失策了。
“宜虞师兄为什么不先再暴露一次我们会法术,然后把他们的记忆再消除一次。”云尧说。
“这个记忆消除对凡人只能用一次,多用一次都会使人变痴傻。”宜虞解释道。
“话说那个赵家千金怎么样了。”兔饼对着狐娇娇说。
“只是不小心被一点点淡薄的黑气入了体,现在我慢慢用灵气为她疏导,快的话在赶到永安城之前就能恢复心智。”
主要是肉体凡胎,狐娇娇每次输送灵气进入她的体内都十分小心,唯恐灵气多一点点就会爆体而亡,不过有了充满生机的灵气洗涤躯体,这位赵家小姐这久承受的伤害都不会留下后遗症,以后也会是一个健健康康的小女娘。
又是走了十天半个月,终于看到一个城镇了,熙熙往往的人,让熊果不禁热泪盈眶。
终于有一个有人气的地方了,我要去买交通工具,立刻!马上!这些人族走的也忒慢!
太难熬了!
这个边陲小镇没有永安那么繁华热闹,当然换而言之也没有永安守卫森严,只要交了入城钱就可以进去。
虽然大家没有钱,但是有发簪啊!
永安城的新款式,也刚好能抵了入城钱。
守卫才不管你用什么交,这种发簪更好,自己拿去当了多出的钱还能充盈自己的腰包,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进了城。
“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熊洛对着大家说。
“你要去哪里,小孩子还是不要乱跑。”宜虞拉着熊洛。
“我就去看看有没有当铺,换一点银子用。”熊洛耐心的解释。
换钱啊!
“那你去吧!”宜虞松开手。
熊洛随便找一个方向就要走。
“哥,等等我。”熊果蹦蹦跳跳跟上熊洛。
当铺?没见过,去看看。
一路上熊果充分发挥社熊的性格,不知道当铺在哪里,这简单。
除非那种满头白发的喊爷爷奶奶,其他一律喊哥哥姐姐。
把问话的喊得心花怒放,笑眯眯地告诉她该走哪条路,有要在哪里转弯,当铺都有什么标志。
顺带还说了这当铺那家的最实在。
熊洛看着在人群中像一朵小向阳花的熊果。
看来以后这与人打交道的活可以交给果果,游刃有余。
问完路,和各位哥哥姐姐告别,就朝那个据说老板最实诚的当铺走去。
熊果远远就看见有一间房子挂着一面旗帜,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当字。
拉着熊洛的手匆匆跑到门前。
“这个好奇怪啊?这就是当铺吗?”熊果看着这和其他店铺不一样的铺子有点犹豫要不要进去。
“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熊洛率先走进去。
当铺的格局很有意思,与一路走来看到的店铺有很大的区别,别人做生意是恨不能把门槛设得越低越好,但是这当铺进门之后是看不到柜台的,先是一堵挡得严严实实的高墙,墙上写着大大的“當”字,绕过高墙,又是一个比人还高的柜台,这要当的东西,必须高高举过头顶,才能递到柜台的伙计的手中。
“有人在吗?”熊果喊了一声。
“谁?”
柜台后面传来一个睡意朦胧的声音,想来是熊果他们的到来惹了掌柜的美梦。
“掌柜的,我们要当东西!”熊洛说。
“那就把东西放上来吧。”听起来这掌柜的并没有真正醒过来。
“可是我们放不上去啊!”熊果抬头看着这个柜台,干嘛要设这么高,我和哥哥叠起来也够不到边边。
“放不去啊……那就放上来……放上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传来,还伴有点鼾声。
“哥,他没有醒欸!”
熊果和熊洛对视一眼。
“掌柜的,我们来当东西。”熊洛声音加大几分。
这下好了,连回应都没有了。
“掌柜的……”熊洛还想再喊一声,被熊果拉住了。
“你这样不起作用,换我来。”
熊果把手圈在嘴边,大喊道:“有人偷东西了~~”
“什么!偷东西!”正手杵着脑袋睡觉的当铺掌柜,头猛的一点,刷得站起来,“那……那个小瘪三敢来爷爷这里偷东西。”拿着一个擀面杖从一处暗门跑出来,这个暗门只能从里面打开。
除了只有看到俩个小娃娃,其他的影都没有一个。
嘴里嘀咕着,“这来偷个东西还带着两个孩子,世风日下,道德沦丧啊!”
接着换了一个吓唬孩子的表情,“都给我好好待在这里,现在你们可人质。”
转身要回到柜台里。
“等小偷回过神来,丢了两个娃娃在我这里,我可要好好绑起来教训一下他。”
“掌柜的,我们是来当东西的。”
熊洛的一句话让掌柜的停下来迈开的脚,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两个娃娃,“你们?”
“来当东西?”
“是的!”熊洛点点头。
解释了一下刚刚发生的事。
“因为叫不醒你,所以舍妹才会出此下策的,还请掌柜的见谅。”
“没小偷啊?”掌柜的抓抓后脑勺。
“没有!”熊洛肯定的说。
“哼!”
带着他的擀面杖回到了柜台里。
“要当什么?”
“喏,先把这个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