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索伦兵(1/1)
徐州城黄河北岸,一队骑兵登上了高耸的的大堤。
冬日里的大堤上满是黄土。马蹄踩过干燥松散的黄土,顿时尘土飞扬。
马上的骑士一个个高大威猛。黝黑的皮肤,脖颈上露出的筋肉虬实有力,一看就是非常彪悍的角色。
领头的将领留着三寸长的胡须,粗壮的眉毛高高挑起,细长的眼睛,笔直的鼻梁,厚实的嘴唇淹没在胡须下面。
他的身材高大,骑在高头大马上,更加显得威武雄壮。
单看这一队彪悍的骑兵,谁也不敢说清军羸弱。
“都统,对面大堤上好像有人,让属下带人去看看。”
多隆阿眯着眼睛向对岸看去,果然有几名骑兵与他们一般,在大堤上逡巡。
“去吧,注意安全。”
多隆阿是一名达斡尔族将领,也就是满清所说的索伦兵。
咸丰相信,每次大清国面临危机的时候,索伦兵都能够力挽狂澜。
顺治时满清入关,前锋皆是索伦,乾隆朝四征缅甸,接连失败之下,也是索伦兵出马才力挽狂澜。另外还有远征廓尔喀,索伦兵从关外走了上万里路,穿过青藏高原,击败了廓尔喀军队。
现在满清又到了危急存亡的时刻,咸丰几乎将整个关外的兵马给抽调一空。
就连沙俄人在黑龙江上的挑衅,他们都置之不理。
多隆阿原本是黑龙江骁骑校尉,连同手下一同被抽调回京。在围剿长毛的战斗中表现突出。
因此这次南征才被咸丰任命为前锋营都统。
多隆阿的身边有一队索伦亲兵,各个箭术精绝,近身战斗能够以一当十。
每次冲锋陷阵,他都将这队亲兵带在身边,组成整支军队的箭头。
如果对方是火枪阵,他会用普通士兵去消耗分散对方的精力。
在对方射速慢下来之后,他则突然带领手下亲兵,以极高的速度,刁钻的角度冲上去。
他们手中的重箭可以在百步之外借着马速飞到对方的阵型当中,比很多燧发枪的射程还要远。
采用这样的办法,他们屡次让太平军吃瘪。
多隆阿还没有跟海匪交过手。虽然他现在已经到了徐州。但是徐州城外被坚壁清野,双方还一枪未放,一箭未发。
阿吉寄是他手下的一名得力干将,马术和箭术乃是双绝。他可以在马上双手开五石弓一百五十步外射穿铜钱的方孔。
这么远的距离,普通人可能连铜钱在哪儿都看不清楚。
阿吉寄是名副其实的巴图鲁。
“阿吉寄,注意安全,这是我们第一次与对方接触。你懂的,首战必胜。”
清军也非常注意情报。但是清军的情报官员将情报上报到咸丰手中的时候,总是使用太多的春秋笔法。
这些情报到了军队的手中就成了一句话“海匪作战,依赖火器。”
顶多就再加上一句“海匪火器精良,种类繁多。”
所以在多隆阿看来,这海匪应该与长毛一般。
火器算什么,战场上最重要的还因为是战技和勇气。
他相信自己的手下,相信手中的弓箭。
这把硬弓猎杀过熊虎,也击杀过无数的敌人。
“轰隆隆”的马蹄声响起,十余骑骑兵顺着大堤上的斜坡冲进河道。
宽阔的黄河河道中间现在只剩下了一条浅浅的溪流。
大部分的河床都是黄沙和鹅卵石。
蒙古马似乎对这样的河道非常熟悉,它们迈开四蹄在河道上大步奔跑,却不会踩到那些圆滑的鹅卵石。
阿吉寄的一双虎目圆睁,看着对面堤坝上的人影。
对方竟然没有任何慌乱的迹象,这让他非常失望。
他们是谁?他们是无往不胜,人见人怕的索伦。
“驾……”阿吉寄加快马速向对岸冲去,同时将马鞍上的大弓拿到了手上。
十余骑散开来在河床上竟然有一种骑兵冲锋的架势。
他们头顶的头盔和身上的甲胄,让他们看起来更加的高大。
布面甲上的铜钉打磨得油光锃亮。
中午阳光撒到河床上,将他们的影子映照在河床上。
“队长,他们来了。”
黄河南岸,一支来自江北纵队,第二十八支队的巡逻小队正在监视黄河对岸的清军。
小队长孟讯是从山东逃到江北的流民。
这个孟讯可不是一般的流民,他在曹县的时候加入过马匪,做过几年响马。
后来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姑娘,就洗手不干了。成亲之后,孟讯过了一段时间安定的生活。
但是这样的世道,普通人想要过安生日子其实是很难的。
孟讯脱离响马时带出的钱,很快就用完。大灾一来他带着妻子不得不混进流民的队伍中。
但是满清的地方官兵连他们这些流民都不放过。
一队清军经过流民队伍看上了孟讯的妻子。趁着孟讯不在的时候将人给抢走了。
孟讯后来找到妻子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乱葬岗中的一具野尸。
孟讯平静地埋葬了妻子,孤身一人来到江北,凭借自己的一身好骑术加入了护卫军。
他没有想过什么复兴华族,他只是觉得护卫军打满清,跟着护卫军他才能够为妻子报仇。
他不傻,自己单枪匹马地找军队报仇,最后不仅仅仇报不了,最后连自己也要搭进去。
孟讯虽然出身响马,但是他头脑灵活,处事理性。
不需要手下提醒,孟讯早就已经看到了这几名清军。
护卫军现在守在黄河南岸,大堤上像孟讯小队这样的巡逻队很多。
只要清军有大规模渡河的迹象,他们就会预警,招呼附近的护卫军前来阻击。
不过要是遇到敌人小股部队的渗透,他们通常自己解决。
“下马,自己寻找掩体。”孟讯手下这队人并非是骑兵,只是骑马步兵,他们身上背着的也是普通的步枪,而不是骑枪。
同样是一个小队,十二个人。
护卫军的士兵穿着绿色的军装,里面是一件棉袄内衬。
每名士兵还有一顶带帽檐的棉帽子。帽子上镶着帽耳,可以放下来,也可以用带子系在头顶。
他们这些人骑马在黄河边巡逻,河床上的冷风呼呼地吹,战士们自然将帽耳给放了下来,用带子系到下巴上。
就这样,他们露在外面的鼻子和两旁的部分脸颊还是冻得通红。
不过众人的手都套着棉手套保护得很好。
用他们上官的话来说就是:他们需要灵活的手指来扣动扳机。
手就是他们吃饭的家伙事儿,一定要保护好,不能冻僵。
众人将马牵到大堤的外侧,绑到一棵柳树上。
整个过程中战士们丝毫不慌乱。
黄河的河床横跨有上千米距离。
这会儿那一小队骑兵还没有过中线,也就是说双方相距至少在五百米以上。
孟讯找到一颗斜长在堤坝上的大柳树,在树干后面趴好。
他还不忘将自己的行军毯压在胸口下面。地上渗透的寒气也可能会影响到他的射击。
他试着用准星套住对面的敌人。但是对方太远了,在准星中摇摇晃晃的。
54式步枪的枪背上加装了标尺,最远的标尺是一千米,这一节标尺基本上没有用处。
这么远的距离,子弹飞行的轨迹是一条弧线,因此标尺要抬高。这样在瞄准的时候,枪口实际上是对着目标的上方。
就这一点,很多战士都需要反复讲解才能够听明白。
后来孟讯问教官,这样设置的原理是不是跟叉鱼一般。
他在微山湖边上跟人学习过叉鱼。鱼趴在水中的时候,你拿鱼叉去叉,不能直接瞄准,要叉鱼的上方。
这么说的话,很多人就明白了。
为此,孟讯在训练的时候还被表彰了。
不过孟讯依然没有开枪。
他知道自己的这一枪可能是对清军的第一枪。
要是他在五百米外就将清军给击杀了,对方害怕退走了怎么办。
护卫军中讲究首战必胜。哪怕是小胜,首战胜利也能够极大地鼓舞己方的士气。
“都先不要开枪,放到两百米以内,不能将咱们步枪的射程这么早暴露出去。”孟讯对身边的战士说道。
“队长,对面过来的也是十二个人,咱们正好一人分一个,我来打中间那个。”一个叫王聘的士兵说道。
他是小队中的神射手,射击成绩比孟讯还要好。
“王聘,你他娘的可真贪心,那家伙穿着不同,很明显就是个小头目,哪有你这样抢功劳的。我看将按照循序来,对面也是横向排开的,跟咱们一一对应。”另外一名士兵道。
阿吉寄在河滩上,只见那些人突然将下马走了。
还以为对方逃跑了。
他下令手下加快速度向对面冲去。
要是他知道对面的海匪因为抢人头的问题在争吵,一定会气的头上冒烟。
“好了,不要吵了,不要小看这些清军,等下按照顺序一起开枪,不要打草惊蛇。放跑了一个咱们小队回去都要被别人笑话。”孟讯呵斥道。
他的眼睛依然紧紧盯着前方。
十二个人隐秘在河堤上,几乎与大堤融为一体。
身上的绿色军装褪色之后变得像是土黄色,更加有利于隐蔽。
阿吉寄终于靠近了南岸。
也许自己是第一个登上南岸的清军。阿吉寄在心中想到。
索伦兵之间的相互竞争非常激烈。除了为皇帝打仗立功授爵,他们这些索伦人永远不许离开关外。
漫长的冬季,加上食物短缺,让他们不得不跟大自然搏斗。
满清为了保持索伦兵的野性,甚至不允许他们跟汉人学习农耕技术。
正是在这个与自然斗争的过程中。索伦人养成了彪悍的战斗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