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命数(1/1)
百年风霜,千载江湖,英豪之志,志在擎天。
“皇族公门氏承炎黄之血,已有千年,氏族先人非纯良即为枭雄,天下豪杰,无不崇敬,然今其后人未基先人遗业安民造物,反使外寇欺侮霸蛮,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当朝皇室公门瑜亲信奸佞,致使宦官当道。幸江湖门派英杰四起,各建奇功。”
风岚城中。
大雨滂沱,灰土路上泥泞不堪,城中街上无有赶路人,雷鸣赫然,两少年正躲在一处茅屋中窃语,
“你说他们雨停之前能打完吗?”
“这么大的雨,打完打不完,都还不是要在这待着。”
“要不要赌一波,我猜是用剑的赢了!”
“别吵!看,要动手了!”
狂风骤雨之中,依稀辨得两道人影,不声不响,各在原地僵持不下。高手对决,一方面比试的是武艺,更多的则是心境的较量。其中一人按捺不住,率先发难,
只见那人从将剑请出剑鞘,遁满月之形,承狂风之疾,秉奔雷之势,持流影之步,飞驰向另一人劈去。
另一人泰山一般,岿然不动,负剑于背,抱肘而立。剑将要劈到身上时,瞬时间云散风清,雨过天晴,只剩他举着剑站在原地,那人却不见了踪影。
世界上最美好的景色,往往都是在喧嚣之后偶然相遇的宁静之中。和久违的心中静谧相逢的欣喜,显然无法让那个使出全力一击而被对手全然无视的人冷静下来,他把剑插在地上,倚着剑大口喘着粗气,刚刚的那一剑似乎耗费了他不少内力,不过相比他眼神中的恐慌,似乎一切都没那么显眼了。
“回去吧,别再追了!”
“有什么话,回去和师父说。”那人从地上艰难爬起,提起这件事似乎让他又有了气力战斗。
“回去带个话儿,再见面,谁都不要留情面。”
“师兄,你出来!咱们好好聊聊!”
许久过去,已到了日暮之时,那人终究没能等到回应,将剑入鞘,轻拍掉身上的灰,丧神离去了。
茅草屋里的两个玩伴瞪大了眼睛,下巴已经掉到了地上,十几岁正狂正躁的年纪,见到这番场景,显然二人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热血沸腾。少年们回过神来,二人已不见了踪影,从屋里走出,夕阳残存的光照在少年的脸上,失望不言而喻。
“现在怎么办,人都走了,唉。”
“什么怎么办,还不是怪你,要是刚刚果断点,跟那个坐在地上的那个拜师也不错啊。”
“和输家拜师,学什么?学投降嘛?要么不拜师,要么就拜天下第一!”
“现在你怎么夸人家也听不见了,想想一会吃什么才是正事。”
两个少年,一个样貌平平,体魄泛泛,胸无大志,入骨的普通,及魂的朴素,姓凌名无忧;另一个气质不凡,眉宇间英气十足,少年豪情,身姿中却藏有几分柔弱,姓离名清云。二人是同乡,但并不相识,只因两人家族都受了外寇的侵扰,举家迁移,行至风岚城又遇朝廷招兵,无论男女只要成年都被抓走充军,二人无依无靠,自此相依为命。
乌云和阴雨散去,已是戌时,城中街上的灯火燃起,街面上渐渐热闹起来,各型各色的小摊贩:鼓着腮面红耳赤吹糖人的;裹长袍自命清高贩字画的;甩响鞭嬉笑怒骂耍猴戏的。对于小兄弟二人,这些都像空气一般被滤过,只因商贩的叫卖声远不及两人的肚子叫得响。
两人行走在闹市街上,正“物色”着晚上的吃食,寻找之时,前面突然传来打砸声。孩子是最喜欢热闹的,二人钻进人群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挤到了中央最佳看戏位置。
原来此处不是他地,正是风岚城城衙。平日里兄弟二人从不敢靠近这里半步,风岚城的衙役,向来是流民的活阎王,无论男女老幼,衙役都有把其变现的方法:壮丁充军,老人为工,稚幼为奴,逼妇为娼。
大灾大难之年,流民,杂草一般任人宰割,尽管如此,他们仍在努力生长,在狂风骤雨之中,找到自己的一片田地。
在城衙的府门口敢这么闹事的,要么是有大官大宦撑腰做主的,要么是无有退路只剩烂命一条的。两兄弟挤到中央,发现里面又围了一圈,十余个衙役围着一剑客,剑客坐在地上,醉醺着,怀抱着剑,全然不知已陷入险境。
“从没听说过有谁敢来府衙门口找茬,今天倒是让我们爷几个开了眼,小子,抬头,让爷爷看看你长没长眼睛,竟然自己送上门来!”。
衙役们刚从酒家出来,下雨天,闲无所事,小酌几杯,再正常不过,可他们是衙役,手里有刀,又逢乱年,胡乱砍几个无辜百姓,也许不是什么错事,就算是,又有谁会替天行道,为民作主?
看戏的人不会凑的太近,也不想离的太远,既怕他们杀红了眼拿自己开刀,又怕错过一丝一毫,一字一句。剑客坐在地上悠然自得,反倒是看客忸怩拘谨,站立不安。
衙役拿刀尖抬起剑客下巴,仔细端详,见其容貌不凡,筋骨刚强,并不像是挨饿受苦的灾民。
“你们有谁认识他?说出来我有赏!”
众人面面相觑,议论纷纷,终归没人回话,衙役从人群中随便抓来一男子,问:
“你认得他?”
“回大人,小人不认识,只是有些眼熟。”
“你好好想想,想起来我可重重有赏。”
沉默良久,男子仍未想起,衙役等的不耐烦,转身问剑客,
“不是哑巴就回句话,说清楚今晚为何到城衙醉酒闹事,说不准还能放了你,不然明早就让你见阎王!”
剑客抬头望衙役,突然大笑,吓得衙役和看客连连回退,接着又用戏腔回话:
“要杀便杀,要剐便剐,阎王与老子本是一家!”
衙役骂了声醉鬼,到一边集合开会去了,看客仍在原地不动,不看出个原委是不会散场的。
“大哥,那醉鬼看起来有膀子力气,常人说,武松打虎全凭酒力。今日若惹恼了他,恐失颜面,何况城衙门口,处理不当,明日衙吏怪罪,我等免不了责罚,这等费力不讨好之事,我想我们还是别趟这趟浑水了。”
“你说的有几分道理,不过这醉鬼醒酒自己离去也罢,如若明早还在门口,衙吏发现,还不是要治我们个办事不力之罪。”
“大哥,放心,我已有主意!”
衙役一行人缓步走进人群,领头的指着剑客,故作轻松,和刚刚抓耳挠腮仔细回忆的看客说:
“你到底认不认识他?不认识别在这耽误老子时间!”
“大人,小人确实是见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那好,你见过就好,大人我说赏就赏!”
看客一改愁容,瞬时眉开眼笑,拱着双手,曲着腰,作揖的模样,阴霾转而奔向了其余的观众,恨自己为啥没挤到前面,悔恨之时,衙役又发声,
“就把这醉汉赏你了!”
笑容守恒意味着痛苦也会守恒,二者不会凭空消失,只会相互转移。
“大人,小的要他有什么用,我不要了,我不认识他!”
衙役瞪起眼,提了提腰间的阔刀,
“你耍老子,是吧?老子给你,你就得收着,就是给你两嘴巴,你也得笑着挨打!”
刚刚出主意的衙役一旁笑脸相待,
“再说,这等身条,要是去奴市上买,还不得要你几百两银子,你就收了吧,惹急了我们老大,说不准明天卖的就是你!”
看客呆愣着,双腿不住地颤栗,随即倒了下去,两眼一抹泪。心想那醉汉哪是普通人,先不说他怀中的剑,就算赤膊,也不像个平头百姓,怎么看都是恶霸莽匪。可要是不答应,没等他醒酒,我就成了刀下亡魂了。咬着牙,看客回话,
“我要了,我要了……”
“这不就对了,还不谢谢我们老大!”
“谢,谢谢大人……”
“行,就这样,天不早了,散了吧。哎!记得一会把抬走之后把这打扫一下啊!”衙役头头指着看客,随后一行人进了府衙,观众也各回各家,嬉笑散去了。只剩醉汉,看客还有两兄弟。
“抓紧滚蛋,有别人看戏的份,有你们的份吗?该干嘛干嘛去!”看客满腔无处释放的怒气,只能向两个孩子叫骂。
两兄弟没在意他的话,二人只是相视一笑,转头向看客说,
“人归我们,你该干嘛干嘛去!”
没人会愿意做那看客的替死鬼,离清云眼尖,看男子腰中佩剑并非世间俗物,而旁人和凌无忧未看出半点端倪。
二人一左一右,费力地擎着壮汉走,凌无忧气不过,连连发着牢骚。
“我真不明白,好好的看看热闹就好了,非要管这闲事,今天的住处吃食还没找到,跟着你混,还真是三天饿九顿!”
“我这叫助人为乐,你懂什么!先回茅屋,有个好消息和你说。”
“回回都是好消息,还助人为乐,这人要是被刚刚那人带走了,以他这身体,起码不会饿死!咱们能独善其身就算是给社会做贡献了,这烂摊子你自己收拾,我是饿的半步都走不动了,你自己走吧!”
凌无忧卸了力,离清云自然扛不住壮汉,反被压倒在地,他却不生气,反而嬉皮笑脸,向无忧问话,
“你兄弟我什么时候坑过你?”
“就在今天。”
“你过来,来,你看看这人腰里的剑。”
凌无忧提不起半点兴趣,回应道,
“那也是人家的剑,你不会把人扛了这么远,就为了人家的佩剑吧?想当年我们两家虎落平阳,被强寇逼的四处逃亡,今日你还要趁人之危,这事我做不出,你自己走吧,不用管我!”
清云费劲从壮汉身下钻出,走到无忧身边,无忧对他爱答不理。
“你想哪去了,你忘了后天是什么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