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70年代高中生:司兰因(1/1)
第2章
司兰因十五岁的时候,霍清秋瞒着司家人,带着她走了很远很远的山路,跋涉去了县里的高中,想让学校破格收下她这个学生。
校方起初并不愿意,因为原主从小到大就没有上过学,人家怕她跟不上学校的进度。
但在霍清秋的苦苦哀求下,校方答应给一个机会。
让司兰因先答一套考卷,如果成绩可以的话,他们可以收下这个学生。
原主很争气,虽然没有门门都满分,但能算是个尖子生了。
这个年代,学费很低,低到每学年只需要三块五毛钱,但就算是这点儿钱,也是霍清秋攒了很久才攒下来的钱。
她给女儿交了学费,成功让司兰因成为了司家头一个能读高中的学生。
可是回到家中之后母女俩不出意外又是挨了顿打。
开始是司建国说她俩出去跑了一上午,什么活都不干。
后来得知是把司兰因送到高中去了之后,就更是闹大了,场面直接发展成了全家批斗。
胡翠花指着母女俩的鼻子骂她们败家,说她们翅膀硬了,心野了,让司建国不要留情,往死里揍才好。
一大家子人轮番上阵,中心思想就一个,这个书不能读,让她们去高中把钱要回来。
就算实在要不回来,去念书的人也不能是司兰因。
让娘俩儿把这个高中的名额让出来给原主四叔的儿子,也就是司建军的儿子司光耀。
可人家学校本来就是看司兰因的考核成绩好,才勉强破格收下的,又怎么会允许换一个人去读高中?
更何况就司光耀那头脑……初中都没考上,能读个什么?
向来在这个家里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霍清秋,为了女儿的前途,终于硬气了一回。
她脸上是明晃晃的巴掌印,仰起头一字一顿的告诉司家人,要么就让她女儿去读书,要么,她就要去镇上举报司家老大司建业投机倒把!
在这个年代,投机倒把可是个很严重的事情,一旦被举报成功,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所以霍清秋此言一出,司家全家人都安静了。
俗话说的好,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霍清秋此时在他们这些眼中,就算是被逼急了要鱼死网破了。
这样的人不能再逼迫,不然她真去举报一下,司建业就完了。
于是司家人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让司兰因去读高中这件事,但家里的活一样都不能少干,从那以后原主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的上下学。
每天只能睡几个小时,这些她都咬牙忍下来了,因为原主知道,这是自己母亲拼了命才为她换到的读书的机会。
她很珍惜!
因为原主的成绩很好,总是能够名列前茅,学校反过来每学年还给她补贴八块钱,只是这笔钱跟她们娘俩儿没有关系。
往往是刚拿回家就会被胡翠花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抢去。
很快,三年过去,原主十七岁、高中毕业了,她成绩很优秀,连老师都说她是一定能考上大学的,只是很可惜,那一年国家还没有恢复高考。
她空有一身学识,却没办法继续往下读书。
当时倒是有工农兵大学可以上,但因为霍清秋的成份问题,司兰因作为直系亲属、是没有办法去读的。
因为这个,霍清秋很自责,觉得是她耽误了女儿。
但原主完全没有这么想,她知道母亲为她所做的一切,如果只是因为不能继续读书就对母亲心生怨恨的话,与畜生何异?
在这个畸形的家庭环境里,她们只有彼此了啊。
司兰因高中毕业后,由高中老师推荐,让她去乡小学当老师,每个月好歹能拿个十来块钱的工资,对司家来说,这笔钱真的不少了。
起码能改善家里的伙食,所以就算胡翠花骂骂咧咧,但最终为了这笔钱还是同意了让原主去隔壁村当老师。
当时司兰因的工资是一个月十二块钱,最终能落到自己手里的也就一块钱,剩下的全都被爷爷奶奶以各种理由要去。
今天说孙子娶媳妇儿要钱,明天说孙女坐月子要钱……
反正原主几乎成了司家人的提款机,还是任劳任怨的那种。
之前叫嚷着让女儿十七八岁就赶紧出嫁的司建国,也没再提什么让她嫁人的话了,不是良心发现,而是胡翠花怕司兰因结婚之后这工资就归婆家了,
到时候他们一分钱好处都捞不到,又怎么可能给她张罗什么婚事。
但不管司家人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逼她嫁人,总归是让原主母女俩松了一口气。
工资给就给了吧,能用工资换个自由身,母女俩觉得值得!
原主这教师的工作也就做了一年光景,就没再继续做下去了,不是她受够了给司家人当冤大头,而是全国高考!终于恢复了!
这消息是村子里下乡的知青们带来的,原主听说后开心的一蹦三尺高!她知道她们娘俩儿的出路终于出现了。
司兰因打算的很好,她准备考大学,考得远远的,毕业后争取留在外地,届时她就有机会回家把母亲接走!
永远逃离这个窒息的家庭,让司家人永远也找不到她们。
她把自己小心思隐藏的很好。
在胡翠花不满她辞去工作准备高考的时候,司兰因以大学的补助金比工资更高为由,成功的把胡翠花这个没有多少文化的老婆子糊弄了过去。
从那以后,她专心准备考试,满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心无旁骛的复习着。
终于,高考的那一天到来了。
司兰因跟同村的知青们一起去参加了高考,考完之后她自己估算了一下分数,觉得应该是稳了。
可她等啊等,同村的两个知青相继都接到了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却依然没有等到那一份通往未来的钥匙。
非但没有等到录取通知书,反而等到了胡翠花一反常态给她张罗的一门婚事。
对方是个县里的职工,叫张同方,前头死了一个老婆,四十来岁还带着个跟原主同龄的儿子,长相只能说是不丑,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工资高。
在这个年代,他每个月的工资高达五十多块。
能挑中原主,也是因为原主是个高中毕业的文化人,长相又白净甜美,他觉得带出去有面子。
原主母女二人对这门所谓的好婚事,自是一千一万个不同意。
可胡翠花理直气壮的直言,说是已经收了人家的聘礼,让原主必须得嫁!
在这个年代,三转一响配齐,还给了司家一千块的彩礼,也算是这十里八乡独一份儿了。
村里好些人都羡慕司兰因能找到个条件这么好的男人,说她有福气云云。
但这种福气原主宁愿死都不想要,这个男人和她父亲是同龄人啊!
她才十八岁,为什么要嫁给那样一个人?
而且她明明估算过自己高考的分数,就算有几分的误差,也不该录取通知书都等不到!
这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