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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亮晶晶的真好看(1/1)

顾照猛然睁开双眼,将正往她脸上爬的小东西抓起来。

待看清楚手上的东西是什么后,她差点没把它扔出去!

黑不溜秋的是什么鬼?

而且它怎么会有四只脚?这玩意不是鸣蛇吗?鸣蛇又怎么会有脚?

“呜呜呜~”

小东西感到不适,哇哇大哭起来。

顾照条件反射的将它放到了地上。

看着坐在蛋壳碎片里的小东西,她没眼看的捂住了双眼。

这也太丑了吧?明明石门上的浮雕很好看啊,蓝色的鳞片,威武锋利的翅膀,多霸气!所以这黑不溜秋的丑东西到底是什么?

难道它从蛋壳里就比较非主流,基因突变了?

见顾照不理它,小东西也不哭了,咔哧咔哧啃起了蛋壳。

顾照心下一横,丑就丑一点吧,千辛万苦抢来的东西总不能不要吧?

想到此,她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意,伸出食指轻轻戳了戳小东西的身体。

“唔,软的。”

小东西亲昵的用脑袋轻轻蹭了蹭她的手指,充满了依赖感。

见状,顾照笑了,嘀咕道:“虽然丑,但是还算听话……”

她用剑划破手指,鲜血顿时涌了出来,小东西很上道的舔了舔伤口,将血吞进了肚子里,随后一滴鲜血从小东西眉心飞出,飞入了顾照的识海。

一阵红光同时将一人一兽笼罩,与此同时,顾照感觉到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从此以后她就不是一个人了。

想起来了什么,顾照连忙站起身,将全身上下摸了个遍,“不对,水晶碎片呢?”

昏迷前她隐约有些意识,漫天的曼珠沙华,以及冯清死前的一些废话,哦,不,也不算全是废话,最起码她知道了沈碧月这个人很可疑。

很有可能与沈莫出事有关。

大胆一些,或许沈莫半魔的身份,就是她一手策划拆穿的,逼得沈莫不得不离开太虚宗。

而李元城很可能是帮沈碧月做了一些事情,所以才会被她吩咐杀人灭口。

顾照觉得自己可能接近真相了,但是一切都是她的猜测,缺乏证据证实。

“主人,碎片融进你身体里了。”

就在顾照一边思索,一边寻找碎片时,一道奶奶的声音响起。

她顺着视线看去,小东西已经将蛋壳吃完了,刚才的声音正是它发出来的。

小东西睁着黑黝黝的眼珠子,语气认真:“真的,我亲眼看到了。”

顾照闭上眼睛,集中精力,感受着身体的变化,这才发现,她竟然进阶到练气八层,直接连升了三级。

察觉到血液中多出来了一股奇异的力量,她屏息凝神,尝试着将这股力量聚集在手中,下一刻,一片晶莹剔透宛如水晶的碎片出现在了她的右手掌心中。

看着掌心的水晶碎片,顾照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尽显意外,当时只是有些好奇,便偷偷将之藏了起来,没想到它还真是一个宝贝。

她只当之前那一片曼珠沙华全是水晶碎片的功劳,并没有多想。

掌心微微一握,碎片便重新融进了她体内。

顾照这才有心思好好观察眼前的这个小东西。

“小东西,你有名字吗?”

“没有。”

“那我给你取一个吧!”顾照顿时来了兴趣,兴致勃勃的在脑中构思起了各种名字,是要诗情画意些,还是要威武霸气呢?

“主人,主人,我可不可以自己起名字?”

哟,这还是一只有想法的妖兽呐,顾照善解人意地点点头:“当然可以。”

“那我就叫晶晶,亮晶晶的多好看。”

小东西的语气充满了期待,期待着得到主人的认同。

顾照:……

“好名字!”

尊重孩子意愿,是一个合格家长的必修课程。

晶晶开心的笑了起来,露出了两颗白亮的毒牙。

你别说,还真挺亮晶晶的呐!

接下来,顾照麻溜的捡起冯清、李元城和王兴的储物袋,开心的数着灵石,美滋滋的感叹,果然趁火打劫……哦不……咱可是个善良正直的五好青年,我们这是反杀。

重新感慨叹,果然反杀是发家致富的捷径啊!

只是之后,顾照开始发愁了,她要怎么出去?或者说,她该怎么去找二师兄和三师姐呢?

伸出手指戳了戳小东西软软的身体,她循循善诱道:“晶晶啊,你认识出去的路吗?”

晶晶一脸害羞:“不认识,人家原本的家应该不在这里。”

“哦?何出此言?”

“这里虽然到处都有鸣蛇的雕像,但却无一丝鸣蛇的气息,所以这些雕像应该只是人类雕刻的,并不是我的家。”

“我的母亲是鸣蛇,但我的父亲是一条黑龙,所以我体内有一半是鸣蛇血脉,另一半则是龙族血脉。”

闻言,顾照恍然大悟,原来是混血啊,怪不得长得四不像,但是晶晶啊,你这颜值看样子是随你爹啊,都一样的黑。

*

“沈碧月,你耍诈!”

看着碎了一地的蛋液,陆胜气得眼睛都红了。

就在刚才,沈碧月面上愿赌服输,背地里却趁他不备,直接将神兽蛋毁了。

“沈碧月已经逃了,你喊也没用啊。”慕春风不雅地掏了掏耳朵,嘲笑道:“早跟你说过,可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诚实守信,遵守游戏规则的。”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啊,你刚才怎么不拦着,你要是拦了,这颗神兽蛋就算是送给你又何妨?”陆胜没好气的回道。

下一刻,他一脚好巧不巧的踩到了蛋液上,差点没摔个狗吃屎。

陆胜气急,暗骂一声:“晦气!”

他随手往地上扔了几块灵石,心想,看来李元城大概率是死了。

慕春风看着地上的灵石,默默躲远了一些,他和陆胜也算是老相识了,自然知道他动不动就撒钱的毛病。

虽然知道就算捡起来也没啥,但终归是觉得晦气。

话说慕春风与陆胜的相识,就是因为他抢了陆胜的一枚三阶灵果。

然后他就活生生倒霉了三个月,那三个月简直就是他人生最黑暗的时刻,要不是他命硬,哪里还能活到现在?

陆胜这个瘟神,还是躲远点为好。

想到此,慕春风也不留在这欣赏陆胜难看的脸色了,拔腿跑得比兔子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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