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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探班《失恋三十三天》剧组(1/1)

九月中旬的燕京,暑意并未缓解。

甚至还有一丝临死反扑的意味。

让人不由冒汗。

当林旭和赵丽影回到家时,距离《夜宴》首映只有一天。

休息一阵,待晚上七点钟时。

正是夕阳半日落归山,林旭走出酒店。

走到《失恋三十三天》的剧组。

“寇师兄。”

“林总。”

林旭上前抬手跟寇战文打了声招呼,“怎么样,拍摄还顺利吗?”

“还行。”

寇战文礼貌一笑,对于称呼,他没有觉得半点不妥,说好了,各论各的。

倒也没什么。

“您这是....”寇战文与林旭并行而走,除了身子慢半步,没什么区别。

“哦,就是过来探探班。”

林旭解释一声,随即又将自己回燕京的原因,一五一十的告诉他。

“《夜宴》!”听完解释后,寇战文惊呼一声,“林总,你是不知道这几月关于这部电影的宣传啊,那是遍地都是。”

“那咱们也是吗?”林旭淡淡一问。

“呃....那倒没有。”寇战文回想一下,“咱们不过的宣传,就跟您说的那样,基本都在电视里打广告,将一些剪辑好的宣传片,放到电影频道里。”

“那不就行了。”对于宣传,林旭的办法就是从传媒上入手,而后就是在网络上宣传,他没有选择邀请公知,而是直接将剪辑好的预告片发到网上。

林旭可不愿意,被一些只能拍出《逐梦演艺圈》的影评人,指指点点。

太拉了。

要是真的有缺点,他接受。

可关键就是,他们总是吹毛求疵,甚至有些卑躬屈膝,有种对上谄媚,对下骄横的意味,就像去年陈铠歌的电影。

——《无极》

上映时,那些影评人那是一顿夸啊,可后来充满期待的百姓一看。

得,看不懂就算了,还不让人说。

后面还专门有一个人稍微剪辑了一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相当形象啊~

到后世二零年,都有人想翻案呢。

《失恋三十三天》片场。

偏僻角落,汤维正坐在马扎上,弓着腰,嘴里念念叨叨,不过常人要是看到她双膝上的台词稿。

恍然大悟。

啪!

肩膀一抖,是被人拍的,汤维吓了一大跳。

抬起头,当看到来人时。

顿时一阵埋怨,“林总,你干嘛呢~”

说是埋怨,却有一丝幽怨感。

林旭蹲下身子,顺手拿了个马扎,跟汤维笑道:“就是过来探探班。”

说着,林旭又靠近她耳旁。

热气烫耳。

“顺便来看看你。”

“谁要你看啊?”汤维歪头,嘴角含笑,撒了一声娇。

显然对林旭这种说法,相当满意。

“真的不愿意?”林旭挑眉,眼中带有一抹挑衅。

“哎呀,当然愿意啦,真是的,一点亏都不愿意吃。”汤维用膊肘碰了一下林旭。

神情埋怨。

“哎,你刚才是在背台词吗?”林旭岔开话题。

“是啊。”

“给我看看呗。”

“当然可以。”

汤维将膝间的台词稿递到林旭面前,接过台词稿,林旭翻页,低头看了看。

“哟,这不是要配音的嘛。”

“是啊。”说到这,汤维顿时变得颓废起来,整个人无力的趴在林旭身上,哀声道怨,“这段台词好麻烦啊,人家还没分过手呢,怎么身临其境啊。”

“想亲身体会嘛?”林旭随口插了一句。

“伱要干什么。”汤维目光一凌,她抬头看向林旭,面部表情那还有刚才颓废模样,“我告诉你林旭,只有我能最先提出来,你不配!!”

林旭嘴角一扯,我说啥了,你情绪那么激动。

至于吗。

他赶忙安慰道:“好啦好啦,我刚才就是想给伱讲解一下戏份而已,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不说了,好不好?”

汤维冷哼一声,“知道就好。”

随即整个人又趴在林旭身上,轻声细语,怨气满满:“我整个身子可都给了你,伱要是放弃我...我...我就找彬彬姐去,我说不过,就让彬彬姐说!”

“……这算是找正宫吗?”

“那当然。”

“好吧。”

林旭默然,唉,开后/宫就是麻烦,有血有肉的,情绪还十分饱满。

稍微不同意,日子短还好,日子稍微长点。

哀声道怨。

林旭颇有生在福中不知福的意思,要是换旁人,早就欣喜无比了。

那会产生这样的情绪。

低下头,林旭目光下移,费力从膝间抽出台词稿,抽出时,汤维不满的动两下身子,根本不管旁人的眼光。

“轻点,你弄疼我了。”

“哦哦。”

台词,跃入眼帘。

[我突然明白了他说的话,我要追上这辆车,我要对他说我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你可不可以原谅我。可不可以再等等我,等等我吧。前路太险恶,世上这么多人,只有你,是给我最多安全感的伴侣。请不要就这么放弃我,请你别放弃我。

我不再要那些一击即碎的自尊了,我的自信也全是空穴来风,我要让你看到,我现在有多卑微。你能不能原谅我,请你原谅我。]

时间似沙漏,一点一点流逝。

趴在林旭怀里的汤维,见林旭久久没有动静,便抬起头。

入眼,便看到林旭目光如炬。

品读台词稿。

略微冷峻的脸庞,好似深潭一般的眼眸。

好认真!

从心中第一跃出想法,让汤维微微着迷,林旭专心致志,是她最喜欢的。

“怎么了?”

林旭目光一转,看向正望自己的汤维。

微微一笑。

“好帅。”

“啊?”

“我说,好帅。”汤维两颊飞霞。

林旭翻了个白眼,“少来,我可不相信你这说辞。”

“哎呀,我说真的。”

“嗯,那倒是。”林旭颔首,“不过关于我帅的事实,全世界都有目共睹啊。”

汤维呸呸呸的两声,“嘁,自大狂。”

“哇,明明是你刚才夸我的。”

“有吗,我怎么不知道?”汤维面不改色。

“呵,坏女人。”

林旭无语,汤维越来越像彬彬姐了,不同的是,她脸蛋稍圆,胸脯稍小。

没彬彬姐大。

嗯...这一区分,好多啦~

“好啦好啦,别说这些了。”林旭举着台词稿,“来,你刚才不是说不出来这台词嘛,这样,我们把台词再延伸一下。”

林旭在现有的台词稿,翻开前一页。

“我们来看看关于这部戏,黄小仙前男友,陆然的台词。”

俩人目光一致。

[我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每一次吵架你都要把话给说绝了,一句脏字不带,杀伤力足以让我撞墙,一了百了。吵完以后你舒服了,伱想过我的感受吗,我每次都像狗一样腆着脸,去找一個台阶下,你每一次都是趾高气昂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你每次都是高高在上,我要站在底下仰视你,我仰视够了,我受不了了。我仰视得脖子都快断了,你想过吗,全天下就只有你一個人有自尊心吗?我想过。

要么,我就一辈子仰视你,要么,我就带着我自己的自尊心,开始我自己新的生活。]

“怎么样,有什么感触吗?”

林旭挑眉问道:“想什么说什么,不要有所顾忌。”

汤维停顿少许,“我感觉吧,陆然算是好人,毕竟爱情通常建立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像你说的那样,倘若我腻了,我可以随时走,而你腻了,伱却不能半点有意见。”

“因为咱俩关系不同,我是小三。”

林旭抬手,摸了摸额头似有似无的细汗。

讪讪一笑。

话题怎么扯到这了,真是,哈哈。

属实有点尴尬啊...

林旭当即解释道:“你那句解释也算,嗯,就是有点跑题。”

“是吗?”汤维斜眼。

“混蛋,你...伱到底还想不想让我讲戏了。”林旭汗如雨下,似被戳中私密的小仓鼠。

“好吧好吧,你看看,我就随口一问,伱就急了,唉...你让我怎么办腻~”

林旭怒目相识,汤维当即闭嘴,要是在说下去,恐怕林旭真不说了。

嘁,男人啊,真是小心眼...不对,也不小。

挺大的~

林旭正色道:“其实整部剧中,陆然本性并不坏,就是分手方式不对,因此成了所谓的渣男,黄小仙看上去爱的挺狠,甚至不惜大闹婚礼,可在三十三天后,便能马上交到新男友,这样看来,其实也不算多好。”

“不是,你这样说的话,我就迷糊了。”汤维瞪大眼睛,感觉心境天翻地覆。

角色理解,跟自己所想的不太一样啊。

林旭看出来了,笑道:“汤维,你有没有听过这么一句话?”

“什么啊。”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话我听过,可这跟角色有什么关系?”汤维更迷糊了。

林旭温言:“要是角色过于完美,那他还是人吗?”

没等汤维回答,林旭便迅速解释道:“他不是了啊,他就跟圣贤一样,显得有些虚幻,毕竟我们平常认识的人,大多都是俗人,优点缺点结于一身,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这才是在平常人印象中,他是人的地方。”

“你是说,当电影中,角色有优点、缺点时,进电影院的观众,才会有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汤维似乎懂了那么一点。

“对喽。”林旭微微一笑:“角色不能太正面,不能说是一点缺点都没有,那太完美了,现实世界,那有这玩意。”

“我明白了。”汤维深深点头。

“好,既然你明白了这個道理,那么对于陆然这個人物角色,我相信你已经了如指掌,那么以此类推,黄小仙的性格,我相信你也应该明白。”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方知感情要珍惜啊。”

汤维撇嘴,“你少来,明明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蹉跎岁月心自知。意思是:浪子能够回头,拿黄金都换不来,浪费的那些时光,只有自己知道。”

“哟,你还真知道啊。”林旭面色一惊。

“嘁...臭丘八~”

自觉扳回一城的汤维,洋洋得意。

看林旭出丑的机会,可不多啊。

林旭扶额,唉,这种揭短的感觉,真不好受。

“好了好了,你就别拿我开心了,哎...你吃饭了吗?”

“吃了,就是...”汤维面色犹豫,但还是如实说道:“过会儿,我还要拍戏呢。”

“什么戏啊?”

汤维指了指台词稿。

“哦~~”林旭方才醒悟,这种戏就该晚上拍,倒是我糊涂了,“这样吧,我探班也不能白探,这样,你大概几点能拍完?”

“情况好的话,应该九、十点钟就差不多了。”

“那好。”林旭拍手,作为公司老板,要想做大的话,就得让人信服自己,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

故而便不能只顾着自己,还要兼顾他人情绪,今天他是可以将汤维带走,过二人世界。

可这让别的员工怎么想?

哦,你可以,我就不行是吧,成,今儿我在你手下赚钱呢,我没话说,但你也甭想让我积极,反正过一天算一天。

只要这种情绪一发展,哪怕只是萌芽,那也是相当可怕的。

轻则公司发展停滞不前,重则公司进入破产倒计时。

还是那句话:

哪怕你再不愿意,可只要来到集体,伱就得守规矩,哪怕只是面上的守规矩。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林旭每日看的书,不是白读的,他目光闪过一丝杂色,而后抬头。

对汤维道:“这样吧,过会儿我去烧烤店,买些烤串啤酒,这样待你收工的时候,也能填填肚子。”

汤维抿了抿下唇,“谢谢。”

“嗨,不用,都是一家人。”林旭摆手。

他是可以不买的,毕竟只是探探班,哪怕只是跟每人打打招呼,也是可以的。

可为什么这样做呢?

不就是给汤维竖立威望嘛,让剧组人员以为,林旭这样办,全靠她的面子。

那这顿饭后,首先这态度,会不会摆正?

其次会让员工认为,林总心里是有他们的,那这凝集力会不会进一步的提高?

再次,那怕员工以为这是林旭应该做的,那么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以后这作风方面,会不会收敛几分呢?

此。

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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