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情怀的本质是鸡贼(1/1)
九王爷气不打一处来,
问侍卫营,“你们是怎么做的巡逻?”两个大活人消失了都不能及时发现。
侍卫营苦着脸……属下也发现不了啊,那可是冥寨主,
——是在王爷手下来回八百大招,都还健在的变态。
属下们就算是发现了,也拦不住啊。
白芨轻咳两声,“都杵着干什么,还不下去领罚!!”
“是。”侍卫营的人连忙退出去。
等人都走空了,白芨才小声问自家王爷,
“王爷可要去青州城?”
九王爷将袖子一甩,神情冷漠,“不去!”
白芨又问,“那这次去青州城,属下是给王爷准备三套换洗衣服还是两套换洗衣服?”
“三套。”
白芨摸摸鼻子,忍住笑意,咱王爷嘴上说着不去,但是……也只有嘴上说不去啊。
白芨应声,“是,属下这就去给您收拾行李。”
九王爷:“……”
九王爷又转过身来补充,“把寒霜剑带上。”他要一剑砍了冥秋的狗头。
“是。”
……
而某位狗头尚在的冥寨主,并不知杀身之祸已经在路上了,
他此刻正沉浸在带娃的喜悦之中。
冥寨主和他的小乖乖一起吃了街头糖水,又牵着娃去逛街。
小奶娃的手手软软的,像个糯米团子,冥秋捏捏,又问她,
“前面好像没啥逛得了,要不要直接去青州城?”
小团团回忆了一下千骑营之前说的青州城的盛况,
于是猛烈点头,“好!”
包包里的小四探出头,“嗷!”
于是,两人一兽的队伍,再次粗发了!~
……
抵达青州城市区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青州城属于大楚境内不南不北的城市,
虽然没有南方的潺潺流水小桥人家,也没有北方的鹅毛大雪恢弘城疆,
但是青州城却是大楚境内数一数二热闹的城市。
地理上,它一面靠着异邦交易最多的青鸾城,
一面靠着南北方进京的必经之路。
既有“资源”又有“门路”。
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就注定了青州城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
人口多了,服务业也就兴起的比较快。
怎么说呢,就拿李家桥作对比。
如果说李家桥的特点是一整条街的商业铺子,
那么青州城就是一整条街的商业铺子+铺子外面还有小摊+小摊前面还有叫卖的流动贩子。
叫卖声吆喝声谈笑声,声声都是烟火气。
夜团团刚一进城就被这热闹的市区吸引住了。
然后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我真棒!!”
冥秋:??怎么又棒了?
小团团叉腰,“因为团团是爹爹的女儿~”
冥秋:???又关夜九什么事了?
小团团骄傲仰头,“要不是有爹爹守着边关守着青鸾城,这里才不会这么繁华呢!”
正是因为爹爹带着军队抵御外敌,
百姓们才能安居乐业,城市才能繁华起来!
冥秋一愣,随即罕见的被一股子“家国情怀”给击中了,
这一秒,他甚至都觉得夜九的形象突然伟岸了起来。
以至于都想吟诵一句:壮哉!青鸾城!伟哉!九王爷!
然而……
下一秒就听夜团团小声嘀咕:
“也不知道团团能不能凭借爹爹女儿的身份,在这边白吃白喝。”
冥秋:…………
真的,感动不过三秒。
情怀的本质是鸡贼。
小团团委屈着小脸,“冥叔叔,团团没带银子呐~~~~~”
一边说,一边还要伸出小手手,在她冥叔叔的袍子上挠阿挠。
冥秋算是明白了,她想白吃白喝也是假的,从根本上讲,小乖乖是想让他掏银子。
冥秋没好气的把娃抱起来,“想要什么,想买什么,都算在冥叔叔头上。”
养娃嘛,应该的。
“哇!~~~”小团团高高举起双手,“吧唧!~”一口亲在冥秋脸上,
小嘴非常甜,“谢谢冥叔叔~”
冥秋被逗得哈哈大笑。
正在房顶上跟着的暗卫,默默把小郡主的私人小金库放回去,
有冥寨主付账,自然是好的。
小团团抱了座金山,开开心心的逛街了。
“哇!!哇!!那边有小夹子,冥叔叔那边那边!~”
十二在房顶上默默写上备忘录——【回去之后,让小章给小郡主重新做个首饰盒。】
因为……就按照小郡主现在这个买夹子的速度,原来那个首饰盒肯定不够用。
十二这边写完,小团团也到了首饰摊儿上了。
“这个桃花夹夹好好看也。”
钱·冥寨主·包:“买!”
“哇,还有小白菜样式的夹夹也~”
钱·冥寨主·包:“买!”
“哇——”
钱·冥寨主·包:“买!”
卖夹子的老板乐得合不拢嘴,看样子是来了个大客。
“这位小小姐,这个粉红色的桃子发夹也很好看的。”
夜团团:“哇——”
钱·冥寨主·包:“买!”
别说了,今天就是要啥买啥。
小家伙转过头,“冥叔叔真好~”
说着就挥挥手把她冥叔叔拉下来,抱着脖子,“啵!~”又亲了一口。
冥秋一下子就有点忘乎所以了,冲老板说:“这一桌子,全要。”
“好勒!”老板拿出布包开始打包。
房顶上,正在吃青州城特产 千面豆腐的暗卫:“冥寨主怎么二里二气的。”
暗卫小翻:“什么二里二气?”
“跟咱二世子一样,小郡主一撒娇就全买。”所以叫做二里二气的。
老板用一个花花绿绿的布袋将夹子装好。
夜团团觉得,怎么布袋都这么好看呀,
她喜欢青州城!!!
她将手手伸出来,老板将袋子打个结,然后给她挂在手臂上,
又冲着给银子的冥秋恭维两句,“公子,你的女儿真可爱,长得白白净净的眼睛还大,以后肯定是个大美人。”
冥秋一听,顿时就喜上眉梢。
顺手就赏了一锭银子,嗯,没错,就是我的女儿。
老板又是一顿千恩万谢。
买了夹子之后,小家伙逛街的兴致高涨,
一边走,一边从布袋里拿出一个大红色的夹子,别在小四头上。
“嗷嗷呜!~”小四兴奋的伸出头头来,尾巴在包包里一阵干摇。
冥秋看了一眼就嫌弃上了:你是个男狗,你是个男狗!!那是女孩子用的东西!!!!
小四不仅没看懂冥寨主的眼神,反而还伸出爪爪扒拉了一下另外一边耳朵
——这边!!这边也要戴上花花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