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民国苦夏16(1/1)
“林医生!这么巧!”
林知让刚坐下来就听到一道声音,抬头看,原来是杜雅君,“杜医生,你怎么也来这吃饭了?”
广慈医院对医生在岗期间有严格的规定,定时上下班,包括吃饭的时间也有严格的规定,像他平常上班的时候,都是在医院食堂吃的饭。
因此,林知让看到杜雅君有些意外。
杜雅君自然地坐到了林知让的对面,一边说道:“我跟人调了班,今天我休假,林医生,不介意我坐这吧?”
“不介意。”
杜雅君点了菜之后,目光放在林知让的脸上,试探说道:“林医生,你一个人来吃饭吗?没有陪女朋友?”
林知让的职工信息表上写的未婚,但杜雅君不知道林知让是不是单身。
林知让微微抬了抬眸,说道:“没有,杜医生你呢?怎么一个人来这里吃饭?”
华芳餐厅的消费比较高,由于氛围比较好,大多数是情人一起来吃饭,或者是几位女士们一同来用餐,像林知让这样独自一个人来吃饭的比较少见。
林知让也只是因为这家餐厅环境比较好,味道也不错,也不想费心思去找另外一家餐厅吃饭,便来了这。
今天杜雅君打扮得十分漂亮,穿了一身天蓝色格子旗袍,披着一个小披肩,不仅化了精致的妆,还喷了香水,和平常相差有些大,一看就是精心打扮的,所以林知让以为杜雅君是出来和人约会的。
可杜雅君却坐到了他的面前,因此他有些疑惑,便顺口问道。
杜雅君微微笑了笑,“我也一个人,我家就在这附近,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来这犒劳一下自己。”
其实因为她年纪不小了,家里面真催着她结婚,让她相亲,她看不上家里人说的那些男人,就骗家人她已经有在交往的对象了,常常出来约会,实际上都是一个人去书店、戏园、电影院这些地方。
今天她像往常一样出门,正好前几日刚发了工资,就来华芳犒劳一下自己,看到医院新来的林医生在这就进来了。
对于这个新来的林医生,她一直想办法接近。
林知让是留洋回来的高材生,自己一个人住一栋独栋的小楼,即使是租住的也得花不少钱,不像她一家六口人挤在胡同里面的两间小小的屋子里面,邻居家有点什么动静都能听见。
而且林知让每天穿的衣服几乎都是不重样的,手腕上戴着的手表在国内从来没有见到过,第一天来医院还是开车来的,家世应当是十分好的。
更别说林知让的外貌十分英俊,性格温和,医术又好,会好几种外语,才华横溢,很有上升的前景。
如果能嫁给林知让,她以后不仅不用被家里面催婚,还能提拔娘家,最重要的是,能被这样一个男人爱着,一定会很幸福吧。
林知让淡淡应了一声,此时他点的菜也已经上来了,便专心用餐,并没有察觉到杜雅君对他的心思。
杜雅君看着稍显冷淡的林知让,很想亲近他,主动开口说道:“林医生,我听说你一个人住在医院后面,你老家是哪里的?”
“我家就是上海的,只是离医院比较远,才自己在医院后面租了一间房子。”
杜雅君没有想到是这个答案。
她一直以为林知让不是上海本地人。
听到林知让的话,她有些不明白了。
离医院再选也在上海,既然有车,为什么要租房子出来住,难道是和家里人关系不好,所以不方便说?
可是这是私密的事,以她目前跟林知让的关系,也不好打听。
“是吗,你普通话说的真好,一点都听不出来上海的口音。”
“我的国文一向学的很好。”
“我记得林医生的法语和英语也很好,你似乎很有语言天赋,不知道能不能教教我,我一直很苦恼我的口语,英语我勉强能和那些洋人医生顺畅沟通,但是法语我到现在只会基本的问候语。”
她的英文在学校一向是班上出色的,可到广慈医院来上班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口语有很大的不足,工作了一年多才勉强能用英语和那些洋人顺利沟通,但是法语她自学起来特别艰难。
学了这么久还是开不了口,只会基本的问候语。
“这很好解决,医院里面好几个法国医生,你可以跟他们多交流沟通,我的法语就是跟一位法国朋友交流多了,才这么流利。”
实际上他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为了扩展自己的知识,不仅仅学了法语为第二语言,他对日语、德语、西班牙语都很为精通。
就像杜雅君说的,他的确很有需要天分。
杜雅君能在广慈医院上班,也是优秀的人才,林知让说的她当然明白,但她大概是一个没什么语言天赋的人,学英语都需要非常努力才达到现在的程度。
“我对那些外国人总觉得亲近不起来,林医生,空闲的时候,我能不能向你请教语言方面的问题?”
林知让不是傻子,杜雅君这么明显地想接近他,他自然察觉到了。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自作多情的人,杜雅君拼命找话题跟他说话,他只以为对方是怕冷场尴尬,没往别的地方想。
但是现在的状况,对方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抱歉,我平常很忙,恐怕没有时间帮你,内科的皮特是一个很热心的人,他很喜欢华国文化,也许你可以和他交流。”
林知让点了份意面,很快就吃完了,他擦了擦嘴,“我吃饱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你慢用。”
“诶,林医生——”
杜雅君看着林知让的背影有些落寞,还有些不甘心。
她漂亮又有文化,是哪里配不上他了?将她当作洪水猛兽一般,离开的那么匆忙。
“叮铃~~~”
餐厅的门打开来,迎面走来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和林知让面对面走来。
两个人在看到对方的时候,眼眸里都透出了诧异,却意外地默契没有说话,无言地擦肩而过。
傅斯年在看到对方的时候眼里闪过惊艳,对方每次出现在他的面前都是不一样的形象。
第一次见面,他穿着和他品味相同的西装,气质矜贵,骨子里散发着和他一样的高傲,贵不可言。
第二次,他穿着纯白的白大褂,拿手术刀的模样狠狠戳中了他的心脏,他做手术的时候眼神凌厉,让他轻而易举想象到了他拿着手术刀杀人的场面,鲜血从脖颈处喷射而出,和他纯白的白大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是一种极致的美感。
让他刺激又兴奋。
这一次见面,他和昨天夜里的形象又不一样。
他穿着一身灰色的长衫,眉目俊美,颜色晦暗,却遮不住他身上的光环,远远望去,气质谦和温润,像一位教书匠,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他知道他叫林知让,别人一般称呼他为“林医生”。
名字是诊室里值班表上看到的。
那应该是他写的字,漂亮的瘦金体,和普通医生的龙飞凤舞不一样。
傅斯年没来由的,很想认识那个叫“林知让”的医生。
很想认识一个男人,听起来怪怪的。
但他就是这么想了。
事不过三,如果还有下一次见面,他一定要认识他,他想听他亲口告诉他他的名字。
而傅斯年不知道,林知让见到他的时候心里面吹起了口哨。
和林知让温润的气质不同,傅斯年是那种每一根发丝都透着慵懒的锐利感,天生自带着痞气,恣意不羁,如同一头介于成年和未成年的狮子。
而那正是林知让最爱的恣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