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最终商品的归宿(1/1)
拍卖仍旧继续,第二件拍品是一把随身携带的匕首,第三件拍品是一个做工精湛的凤冠,功法、香水……十几个拍品下来,足足过去了两个时辰。
或许是因为莎莎的存在,现场的冤大头们,把竞拍价格抬到了远超实力商品的价值。
这些冤大头中,就包括赢守仁,以八千两的价格,为阿莎姬竞拍了一串精美的项链。
惹得身旁的瑟琳娜和紫苑,阵阵羡慕,阿莎姬眸光闪烁,脸颊羞红,边抱怨赢守仁败家,边享受对方为自己戴上项链的喜悦。
这年头,就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拒绝亮晶晶的挂件,赢守仁也高兴道:“千金博得佳人笑,值得,值得!”
最后一件商品即将揭幕,拍卖会场的气氛,直接达到了最高潮,讨论声不绝于耳。
这时候竞拍员莎莎,故意卖了个关子示意众人安静,然后又挥挥手,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大家闺秀,一点都没有风云场合下的搔首弄姿。
看着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莎莎很享受,这一刻的众星捧月,但也没总是调动众人的胃口。
“揭晓最后一件商品时,希望诸位老爷夫人们,千万要稳住情绪。”
莎莎拍拍手,两个壮汉架着一位苦苦挣扎的少女,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
莎莎亲手取下少女戴在脑袋上的头套,只见少女的轮廓,完全呈现出来。
精致的瓜子脸,冷白的肤质,蓝汪汪的大眼睛,金色长发及腰,一身蓝色的贴身战斗服,勾勒出完美诱人的曲线。
哪怕嘴巴被封住,哪怕双手手脚被链锁束缚住,少女依旧在拼命挣扎。
看得出来,少女的性格宛如一匹烈马,尚且等待有缘人去驯化。
这时候莎莎开始介绍道:“最后的这件商品,就是眼前的金发少女。
这可是从极西之地,费了好大的力气弄回来的,身体可以蜷缩成任意姿态,武力值也很棒哦,可以正面击倒好几个壮汉呦。”
莎莎说的煞有其事,但在场的土豪竞拍者,早已经跃跃欲试,甚至眼尖的强者,更是能发现少女,也仅仅只有C级的修为。
当然,绝大多数人,只是当做看客,花大价钱把这样的女人弄回去暖床,实在有些划不来,也只有腰缠万贯的少爷,感兴趣收藏一下,这匹来自极西之地的胭脂马。
尤其当竞拍员莎莎附赠道:“这位名叫伊利斯的商品,如假包换原装出品,如今尚且没有缘人光临惠顾呦!”
这无疑让达官贵人们,更加感兴趣了,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收藏,是个残次品。
包厢之内,便有人迫不及待的,喊出了报价:“别磨叽了,我愿意出三万,把这个小妞带回家。”
莎莎捂嘴偷笑:“这位大爷,不要心急嘛,最后这位来自极西之地的少女,年龄18,起拍价两万。”
最开始报价的公子哥,立马大声喊:“三万。”
但很显然,想出风头的,不止他一个人,随后就有人喊出了“三万五”的报价。
其他竞拍者,也纷纷不甘示弱:“四万!”
“四万五。”
“五万。”
紧张刺激的加价环节,让所有人听的都是兽血沸腾,五千五千的加,仿佛像是买大白菜一样,当真是一掷千金。
莎莎也颇为兴奋,高声呼喊时,甚至都破了原本的夹子音,没办法,商品卖得越贵,自己的抽成越高,能不努力嘛!
场中的所有人,也不在意莎莎是否破音,把所有目光,都集中在这位被竞拍的商品身上。
包厢里的阿莎姬不禁询问:“夫君,你怎么不报价啊!”
说实话,这个叫伊西斯的少女,身材样貌完全不输身边的紫苑,90分的颜值,90分的身材,光是这反抗的气质,最起码也得打85分。
但要砸几万两,竞拍这么一只,尚未驯服的胭脂马,赢守仁感觉不值当,自己是有钱,但不是冤大头。
当然赢守仁从脑海里,也认出来这个叫伊利斯的少女,是来自前世装甲骑女的主角。
收藏是肯定要收藏的,即便是扔回家当个丫鬟养养眼,也比流放在外强。
赢守仁内心吐槽,有如此佳丽,拍卖行竟然不上交朝廷,实在是胆大包天。
而这群暴发户,竟然为了一个女子,竟然不顾朝廷的脸面,实在是罪无可恕。
要知道赢守仁光今天一天,就遇到了两波劫匪,再看看眼前的灯红酒绿,当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不好好保一方平安,还敢在这里凑热闹,是应该给他们一个教训。
赢守仁对典韦使了个眼神,后者立马蹲下身子,附耳过来,听到主公的吩咐后,离开包厢出去办事。
“七万七千两。”
“七万八千两。”
“七万九千两。”
很显然,竞拍中的加价环节,逐渐陷入了缓和,但莎莎依旧卖力的吆喝着,本来按照拍卖场专业人士的心理预期,这件叫伊利斯的商品,最终的成交价格在六万左右。
卖的越贵,身为拍卖员的莎莎,抽成比例就越高,这时候又开始加把火:“诸位大人们,亲自揭开这匹胭脂马的包装薄,是多么美妙的一件大事。”
听见莎莎这样的刺激,二楼包厢里的公子哥,使出吃奶的力气,喊出了“八万五千两。”的价格。
莎莎惊叫道:“八万五,有没有比八万五,更高的价格。”
三楼赢守仁对面的包厢里,神秘公子全力梭哈:“九万,我出九万两。”
莎莎大喜道:“天啊,九万两,这可是九万两耶,还有没有出价更高的了。”
赢守仁隔壁房间里,突然传出来拍桌子的声音:“我出一万金!”
现场很多吃瓜群众,直呼自己没文化,只能喊出“卧槽!”,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可真是小刀拉屁股,开眼了,以前可是听说过,为博美人豪掷千金,此刻竟然见证了,为夺美人,豪掷万金。
果然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有的人努力一辈子,就是定居在罗马,有的人刚出生,就是身在罗马。
一万金等同于十万两,随着天文数字的喊出,一时间莎莎都忘记说了什么,还好身旁有工作人员提醒。
“万金一次,万金二次,还有没有比这个价钱更高的。”
重锤落地,最终这位神秘的公子,以十万两,成功把胭脂马,收入囊中。
付完钱后,便迫不及待的回家,好好享受一下人生。
……
夜色撩人,有一批三十多人的队伍,正在快马加鞭,往帝都进发,根本不在意路途的颠簸。
阿莎姬瞥了马车一眼,里面的紫苑,正耐心安慰着,受到惊吓的伊利斯。
又看了看意气风发的赢守仁,阿莎姬嘴角上扬,打劫原来如此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