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人盗狐妇(1/1)
很久以前,在河间府(现在的河北省河间市)有一个姓丁的人,整天不务正业,行为放荡,爱搞那些歪门邪道的事情。
这个丁某,无意中听人说起,某个地方有狐仙迷惑人,他顿时来了兴趣。
丁某独自一人,找到了那个地方。果然发现,有狐仙的痕迹。
于是,他自报家门,留下书信名帖,表达了自己愿意和狐仙结为兄弟的愿望。
当天晚上,那狐仙果然现出人形,来和丁某见面。
狐仙自我介绍叫吴清,答应了丁某,与他结为了兄弟,并对丁某自称愚兄。因为他的年纪要比丁某大,今年已经五十多岁。
一人一狐,只恨相识太晚,相处得非常融洽。
不管丁某有什么想法和请求,狐仙一定会想办法满足他。
丁某因此得意洋洋,常常在人前夸耀,认为和人结交,还比不上和狐仙结交。
有一天,丁某对狐仙说道:“我想去扬州赏灯,可以带我去吗?”
狐仙毫不迟疑地说道:“当然可以了!不过从河间府到扬州,虽然路途遥远,有两千里地,但贤弟也不必担心,只要穿上我的衣服,闭上眼睛与我同行,很快就可以到的!”
丁某听了狐仙的话,穿上狐仙的衣服,闭上了眼睛。忽然之间,就觉得自己凭空而起,两耳只听见“呼呼”的风声。
片刻之间,只听狐仙说:“到了。贤弟请睁眼!”
丁某闻言,睁眼一看,果然已经到了扬州城的上空。
这时候,下面刚好有一家商铺在演戏,丁某和狐仙就在空中观看。
忽然,听见场上传来锣鼓的喧嚣声,关圣人拿着单刀走了出来。
狐仙大惊失色,丢下丁某独自逃走了。
丁某因此掉在了地上。
看戏的商人们以为是从天而降的妖怪,就将他抓住,套上枷锁,押送江都县(扬州下属县)。
县令经过多次审讯后,终于确认,丁某是人不是妖。
于是就派人将丁某押解回原籍。
丁某回去之后,马上去找到狐仙,责备他不顾兄弟之情,有难一人逃跑。
狐仙不好意思地说道:“愚兄我一向胆小。听见关帝将要出来,不由自主地就害怕了,所以才顾不上你逃走了!而且我又突然挂念起你的嫂嫂,就匆忙地回来了。”
丁某狐疑地问道:“你骗我的吧?嫂嫂在哪里呢?”
狐仙说道:“我是狐仙,怎么能够婚娶呢?!只不过是利用法术,去迷惑良家妇女罢了!告诉贤弟也无妨,邻居李家的女儿,就是你的嫂嫂!”
丁某心意一动,就提出想要见见嫂嫂。
狐仙大咧咧地说道:“这有何不可!不过你是个男人,平白无故地也没有理由进入人家的闺房。我这里有一件小袄,你穿上它,就能进出窗户,如入无人之境。”
丁某大喜,听从狐仙的话,穿上了小袄,果然没有人发现,就轻松进到了李家。
那李家的女儿,因为长期被狐仙所蛊惑,样子有些呆傻。
丁某一上到她的床上,那女子就和他交媾。
李家女由于长期被狐仙染指,宛若病入膏肓,气息奄奄。这一回突然接触真正的男人身体,只觉得酣畅淋漓,病也痊愈了。
周公之礼行毕,丁某才把事情原委告诉她。
李家女嘴上不说话,但心中渐渐有了喜欢丁某、而讨厌狐仙的意思。
狐仙得知这件事后,就找来丁某,和他说道:“开门揖盗,是愚兄自己的过错!最近这段时间,你嫂嫂竟然喜欢贤弟,却厌恶我!虽然贤弟两世都是人身,女人喜欢也是正常。但如果不是愚兄我的丑,又怎么可以衬托贤弟的英俊呢?”
丁某听到狐仙的这番话后,更加自鸣得意。
狐仙心里嫉妒丁某,夺了自己女人的宠爱,就想要报复他。
这一天,狐仙看到丁某又去了李家,就悄悄地跟在后面。
等丁某与李家女运动过后睡熟,就走到女子的床边,拿了自己的小袄离开了。
天亮以后,丁某和往常一样,想要钻窗离开,但这次却没能穿过窗户,而是一头撞在了窗户上,像一大坨肉那样,掉在地上。
巨大的响声惊动了女子的家人。
女子的父母以为是家里来了妖怪。就拿来了黑狗血,对着丁某猛喷;跟着又对他没头没脑地泼屎泼尿;再用郎中的银针在他身上扎个不停。
丁某吃足了苦头,不得不丁将实情告知李家。
但李家人都不相信他的话!
幸亏那女子真心爱他,挣扎着上前护住了他,并将捆绑他的绳子解开,然后哀求父母对说:“他也是被狐仙迷惑的,我们就不要为难他了,让他回家吧!”
丁某这才得以脱身。
他的心里气愤,没有回家,直接跟着就去找狐仙,想要和他算账。
但狐仙避而不见。
当天晚上,狐仙将一张大纸贴在丁家门上。
纸上写着:“陈平盗嫂,宜有此报。从此拆开,兄弟分灶。”
从此之后,狐仙与丁某分道扬镳,丁某和那李家女也断绝了来往。
但狐仙仍旧时常前往李家,和李女私会。
李家虽然知道了狐仙存在,而且还设置法坛,但依然难以阻止他。
后来,李家女怀孕了,一次生下四个孩子,容貌都和正常人一样,但屁股上多出了一条尾巴。
四个孩子刚一出生,就能下地走路。也非常的孝顺,常常跟着狐仙去山里采集蔬果,回家孝敬母亲。
有一天,狐仙忽然哭着对李家女说道:“你我之间的缘分尽了!昨天泰山娘娘知道了我蛊惑妇女的事情,罚我去修筑上山进香的道路,并且永远不准离开。我准备带着四个孩子同行,让他们一起去修行!”
说完,狐仙从袖中取出一把小斧头,交给李家女,说道:“我担心四个儿子的尾巴不断,始终难以修成人身!你是人类,所以要请你帮忙断掉!”
李家女依照他说的话做了。
然后,双方拜谢,各自离去!
画虎成猫按:文中提到的“陈平盗嫂”,是一个典故。说的是西汉名相陈平,年轻的时候和他的大嫂私通。
陈平一生,有两个恶名,分别是“盗嫂”与“受金”。
对于“受金”一事,他和刘邦坦诚相告:“臣裸身来,不受金无以为资!”
而对于“盗嫂”,他根本不作解释,司马迁也没有记载。
画虎成猫觉得,陈平应该是被人冤枉的。因为陈平和他嫂子的关系不好,而和哥哥陈伯的关系很好,说他与嫂子通奸应该是造谣;而他本人也是一个美男子,所娶的妻子,也是因他被附近一个德高望重的老者看重,把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他。如果他真的“盗嫂”,又怎么会被这样的人家看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