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赵云大婚(上)(1/1)
赵云说的慷慨激昂,但李诗澜并不动容,平淡问道:“既然赵公子有此雄心壮志,那不知赵公子如今有带甲精兵几人、战马几匹?”
赵云摇头道:“仅有七名随从,一名幕僚、两名猛将!”
“也就是说,加上赵公子在内,共十一人。”李诗澜笑道,“三年之内,十一人,如何变成十万精锐?”
赵云:“只要能有三百勇士、一百战马,我便可带兵出塞,先从小股鲜卑游骑杀起,将草原上的物资带回,与本土商人交易,将换来的钱财继续招兵买马,用此等办法壮大实力。一点点积累,如同雪山之巅落下的雪球,待到雪球落地时,必为惊天动地的庞然大物!”
李诗澜看向赵云,问:“若首战不利,甚至赵公子刚入草原,便被鲜卑所杀,又当如何?”
“哈哈哈!”赵云大笑。
李诗澜皱眉:“公子为何发笑?”
赵云道:“我于深山学艺十余年,一身武艺不说天下无敌,但也少有人能与我比肩。再者说来,我麾下两名猛将,皆有万夫不当之勇,我三人联手,纵使千军万马也难挡。除非十万大军围困,否则当今天下,无人可取我等性命!”
这话倒是有些夸张了,典韦还好,高顺却没这么厉害。不过这个时候,赵云也顾不得这许多了,只能把牛逼往大了吹。
李诗澜笑道:“既然公子与你手下二将如此厉害,那三百勇士有或无,想必差别不大。公子又何必执着于区区三百人?”
话里的意思很明显,千军万马都挡不住你们,十万大军围困才能杀了你们。既然你们这么牛逼,那三百勇士要不要又有什么关系呢?你直接带着你手下两名猛将去不就行了?还来借钱?
赵云立刻说道:“三百人于我而言,确实价值不大。但若要从草原往回运送货物,总要有人手。”
这话让李诗澜无法反驳,但她对赵云的印象,已经降至冰点,觉得眼前这人,皮囊虽好,却太过狂妄了些。
她说道:“既如此,小女子可做主,借公子三百木轮车,三百名苦力,跟随公子进入草原,等你们打败了鲜卑需要运送货物时,这些人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赵云暗暗咬牙,这女人是在抬杠啊!
他心中想道:看来无论如何,光凭嘴皮子,这女人是不会对自己另眼相看了,必须要做出一点什么事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否则人家还以为我特么只会吹牛呢!
想到这里,赵云说道:“小姐的意思在下明白了,不知小姐觉得,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相信?”
李诗澜笑了笑,说道:“公子说自己武艺非凡,事实如何,小女子其实并不在意。公子志向远大,想要流芳千古,小女子亦不在意。想必公子已经知道,爹爹有意将我许配给公子。说到底,无论公子将来做什么,小女子其实都不会干涉,小女子在乎的,无非是自己的夫君是个怎样的人!”
“所以,公子无需证明什么。”
赵云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他要杀穿鲜卑、劫掠王庭,他要守卫大汉边疆,这些跟李诗澜都没关系。李诗澜现在在乎的是她将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
于是,他问道:“那不知,在下如何才能取得小姐青睐?”
李诗澜说道:“小女子自幼便喜欢诗词,我未来的夫君,不需要有多大的志向。他是冠军侯也好,是市井屠夫也罢,小女子只要称心如意!若公子能作一诗,令小女子钦佩,那便够了。”
赵云顿时愕然,这么简单?
他几乎要狂笑出声了,作首诗就行?没开玩笑吧?
妹子,你怕是不知道哥知道的诗词有多少哦!
这是什么时代?这是三国时代!
准确的说是东汉末年,唐诗三百首你们听过吗?
强压下心中的激动,赵云笑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小姐一生之心愿,只是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郎君,但在下的心愿,却是定国安邦。”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仅此一句,便说明了赵云的心意。
李诗澜面露惊讶之色,这句诗……其意境之深远,其霸气之磅礴,简直道尽了男人一生追求的最高目标!
活着的时候、要做人中俊杰,死去之后、亦要做鬼中雄豪,简直是……太霸气了!
李清照这首《夏日绝句》的开头前两句,可谓是名传千古,受到后世之人极大的推崇。此时念出,李诗澜惊愕不已,能说出这种话的人,绝非平凡之人!
赵云见镇住了她,又道:“既然小姐想听在下作诗,那便如小姐之意就是。”
李诗澜点头:“小女子洗耳恭听!”
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珠玉在前,李诗澜现在对他所作的诗句充满了无比的期待。
赵云想了想,抬脚跨出一步,口中念道:“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
一句念完,再跨一步:“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
又是一步跨出,朝着李诗澜的方向:“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
最后一步踏出,已经来到李诗澜座位的前方两米处,他一双星眸盯着李诗澜,嘴唇轻启:“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这一首《剑》,乃是唐朝宰相李峤所作。李峤此人,曾经三度担任宰相,本事不言而喻。
这首诗的第一句,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意思就是:我有报国之能,希望能如士大夫一般,为国出力!
这首诗尽显豪迈大气,又有对自己能力的表述,以及自己的心愿阐述。
也许文学底蕴不是很足,但是用在这个时候却非常之好。自己刚刚才夸下海口,反而却让李诗澜认为自己是个说大话的人,用这首诗来反驳她,当真是再好不过了!
一步一诗,四步走完,赵云来到了李诗澜的面前站定,面目含笑的看着她。
李诗澜心中慌乱,不甘与之对视,却在心中仔细的琢磨这首诗。
虽然不甚满意,还达不到让她为之倾倒的程度,但她立即想到,赵云走一步、念一句,四步走完,诗也已经作完,四步作诗,能有如此程度,已经可以让她惊为天人了!
良久,李诗澜才轻声说道:“公子大才,小女子佩服万分。”
赵云点头一笑,转身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李旭这个时候才“哈哈”大笑两声,“贤侄果然没有让我看错,来来来,你我共饮此杯!”
赵云心中冷笑:老狐狸,你不是说你不胜酒力了吗?
表面上倒是客客气气的,举杯与其对饮。
李诗澜含羞抬头,此时再看赵云,却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
七日之后,李府上下欢天喜地,小姐终于要嫁人了!
典韦、高顺、荀攸三人毫无形象的坐在门外台阶上,看着李府的下人进进出出,个个满脸喜庆,都是一副佩服不已的样子。
典韦一口撕下一块鸡腿肉,边嚼边说道:“主公真是厉害,来这李府借钱,不但钱借来了,还把人家李员外的女儿都拐走了,真是让俺佩服!”
荀攸苦笑一声:“也就你这憨货能说出这种话,什么叫拐走了?人家明明是倾心于主公,自愿嫁给主公的。”
典韦不服:“那又如何?总之主公厉害,这话没错吧?仲达,你说对不对?”
高顺性格冷淡,却也点了点头:“主公确实厉害。”
荀攸无奈,“我也没说主公不厉害,只是说你这词用得不好。”
典韦道:“俺又没读过书,差不多是那意思就行了。”说罢,继续啃鸡腿。
荀攸、高顺相视一眼,各自无奈摇头。
有时候,像典韦这样没心没肺的活着,倒也许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