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时代的一粒灰尘(1/1)
时代的一粒灰尘
在拆迁事件的第七天晚上,就发生了诡异的事情。
先是混混拆迁队的领头,骑摩托车时发生了事故。
九十年代时,老百姓的生活日渐富足起来,百十来块钱的自行车已经满足不了出行的需求了。而汽车又太贵,私家车非常少见。所以,介于自行车和汽车之间的摩托车,就成了手里有些余钱的年轻人的最爱。
不过摩托车的速度和汽车一样快,却远远比不上汽车安全。人民戏称汽车是“铁包肉”,摩托车是“肉包铁”。以至于,当地最早一批骑摩托车的年轻人,事故率非常高。十年以后,进入新世纪,这批最早的摩托车骑手,要么都因为事故离世了,剩下的几个人,或多或少发生过事故,都不敢再骑摩托车了。毕竟,过了十几岁、二十几岁之后,身体里再没有那么多的荷尔蒙,也就不敢拿生命来换取激情了。
混混头目被人发觉倒在路边,摩托车滑出去几十米远,头盔撞在马路牙子上,在强大的冲击力下,竟然裂开了。如果不是有头盔的保护,而是脑袋自己撞上去,恐怕当场就要落个遍地脑花的下场。
混混头目被送进医院,一番急救后,留住了一条命。可是,剧烈的脑震荡似乎留下了后遗症,混混头目出院后变得有点思维迟钝,反应缓慢,平时好狠斗勇,象变了一个人似的,行动缓慢,沉默寡言。问起当时发生事故的细节,他就会眼中露出惊惧,说是见鬼了,空旷无人的大马路上忽然冒出一个满脸鲜血的老妇人,吓得他猛握刹车,刹车却失灵了。只好猛打龙头,于是就摔倒了。晕倒之前,迷迷糊糊的,好像看到满脸鲜血的老妇人飘到自己身边,嘴里说着什么:“还我命来。”
事后摩托车维修店检修摩托时,发现摩托的刹车线已经被从中扯断,是扯断,而不是剪断。要扯断刹车线,可不是人力可为。维修店猜测可能是摩托摔倒时被地上的障碍物扯断的。至于混混头目说的满脸鲜血的老妇人,还我命来之类的说辞,大家一致认为是他脑震荡产生的幻觉。还有可能是潜意识中给自己不慎摔倒编造的借口。
没过几天,拆迁队里开挖掘机的师傅也发生了事故。
开动挖掘机时,挖斗忽然被卡住。师傅不得已,只好出来查看。刚走近挖掘臂,挖斗忽然脱落,挖掘机十分躲闪不及,当场被砸断了双腿。
事后勘察,原来是用来固定挖掘臂和挖斗的螺丝发生松动,导致挖斗掉落。为此,挖掘机队开展了几个星期的安全检修整顿运动。不过也有谣言传出,说是出事前一天晚上,停车场门卫半夜听到乒乒乓乓的金属撞击声,于是披上衣服,拎着手电出去查看。似乎看到第二天出事的那台挖掘机旁,有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正用自己的头猛力的一下下撞击着挖掘机。门卫远远用手电一照,那个人影就消失了。门卫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也就没有上报。于是,第二天,事故就发生了。
后来几天,混混团里的好几个人陆续发生事故。
一个半月后,香港富商也出事了。富商在晚上下楼时,忽然失足摔倒,从楼梯上滚了下来,除了皮外伤以外,还摔断了三根肋骨。据富商所说,自己下楼时,楼道的灯光忽然闪动了几下,然后,模糊看到,楼梯地面上,忽然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富商的脚踝,这才导致了富商失足摔落楼梯。
在医院给富商检查伤势时,外科医生真的在富商的左脚脚踝处,检查出了瘀痕,形状真的像是五指大力抓握后留下的痕迹。
发生这件事情以后,香港富商表示,这个地方不干净,担心今后还会发生更可怕的事情,自己不敢再投资了。第二天就离开了当地。
于是,这件事情惊动了有关部门,这才从省城里请来了董先生,希望业内大名鼎鼎的董先生能帮忙平息这一事件,好挽留外资。
董先生在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很快就确定一切都是怨灵所为,并且很快锁定的原服装厂废墟就是怨灵的寄身之所。
董先生正准备清除怨灵,就遇到了蒋健和任平的事件。这个事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还在公安局门口,很多人目睹,影响很大。董先生长期和公检法部门打交道,自然知道这种事情必须优先解决,于是才有了公安局门口,董先生利用任平的天雷符,驱散恶灵的情景发生。
事后,警方按照既定流程,把事件定性为江湖骗子见财起意,入室抢劫,而那个恶灵,是江湖骗子的障目把戏。
蒋健一下子明白了,眼前这个怨灵,想必就是死于暴力拆迁事件中,原服装厂厂长的老母亲。在死后怨气不消,于是转变成了怨灵,对相关当事人展开的报复。
不过,看情况,怨灵的报复,只是造成受伤事故,至今也未曾涉及命案。跟那个东洋凶恶老头比起来,一出现就直接亲自出手掐脖子要人性命,这个老妇人的怨气和能力看来要低得多。
蒋健看着怨灵老妇人满身鲜血的样子,心中不再害怕,而是涌出同情和悲哀。
整个事情了来龙去脉,似乎是一系列意外引发的另外一系列意外,环环相扣。似乎从始至终,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任何一个鬼想搞出人命案子。
可是,人命案子还是发生了。人命案子之后,还引发的灵异事件。
谁对?谁错?
官员们试图引进外资有错吗?看起来没有错啊,他们除了在自己的政绩上难免有私心以外,客观上,引进外资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应当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香港富商有错吗?商人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在最方便的地方建厂,打压潜在对手,还能有利于家乡的建设,一切都是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
原服装厂厂长有错吗?他也只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已。
混混拆迁队有错吗?也许。不过他们也是被其它人授意行事,以为服装厂里没人,根本不想闹出人命。
至于是谁授意拆除服装厂的?恐怕,不是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具体的个人。改革开放的方针大计之下,这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时代的授意,难以避免。
时代的一粒灰尘,落在个人的头上,就是一座大山,成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时代在进步。但一切都是有代价的。
希望,在大多数人欢欣鼓舞,享受时代进步带来的利益时,千万也别忘记,有人,可能为此付出过血淋淋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