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验证真凶(1/1)
我和孟一凡遭遇的所有事情,起始都在那个小区里面。
门店倒闭是因为那里有间凶宅。
孟一凡被起诉也是因为那是间凶宅。
我和孟一凡被李秀梅和杜雨薇的阴魂缠上,也是在那里发生的。
其实最早的时候,首案犯的身份,就已经暴露过了,我当时却没有怀疑他,甚至有意识地去排除他的嫌疑。
再次回到这个小区,下车后,我准备一个人进去。
孟一凡要跟我一起进去,但被宋晓天拦住了。
“让他自己去吧。”
“为什么?”
“别问,一会儿就知道答案了。”
我站在大门口,犹豫了很久才走了进去。
我在小区里四处搜寻那个老太太的身影。
那是我第一晚来这里试睡的时候,遇见的那个老太太。
那个老太太跟我说,房子在十五年前就已经卖过一次,正是通过这条线索,我查到十五年前我爸跟吕正先有过交集。
当时吕正先是逃犯,不敢买房,便给了我爸一笔钱,让他成为房子的产权持有者。
现在想想,这个借口真可笑。
我在小区凉亭里,看到了那个老太太,她正跟一群老人坐在那里聊天。
她也看到了我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起身就要离开。
我直接跟了上去,在她家楼下拦截住了她。
“老太太,你是不是知道很多东西,告诉我。”
“我什么都不知道!”
她摆摆手,一脸慌张,只想远离我。
“你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你住四单元,那间房子在三单元,同样都是五楼,你们就隔着一堵墙!”
我说着,直接给她跪了下去:“求求你,告诉我,十五年前,你到底听到了什么?”
老太太一脸害怕地望着我,说:“小伙子,我都是快入土的人了,我不想惹事情,你别问我行不行,算我这个老人家求你了。”
我哽咽起来:“十五年前住在那里面的人,根本不知道您听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没有人会来报复你,我女朋友被他们害死了,我想知道他们是谁,我求求你,我给你磕头了。”
说完,我脑袋磕在地上,愣是给她磕了好几个头。
“你别,小伙子,你别这样。”
老太太伸手来拉我,忙说:“你跟我过来,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你。”
我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跟着老太太到了一个人少的地方。
她拉着我坐下,用极小的声音说:“我跟你说的这些,我也不敢保证是不是真的,你听听就是。”
我点点头:“您放心,我明白。”
老太太这才说:“就是十五年前的一个晚上,当时已经是后半夜了,我听到隔壁传来一个女娃子的惨叫。”
我忙问:“就是那间房子里面传出来的?”
老太太点头:“我有神经衰弱,睡眠不是很好,所以我当时听见了,但是第二天我问我老伴,他说他没有听到。”
我又问:“那除了这声惨叫,您还听到别的没有?”
老太太想了想,说:“我听见那个女娃子在惨叫之后,喊了两个人的名字,说不会放过他们之类的话。”
我顿时紧张起来:“哪两个名字?”
老太太却是摇头:“我当时也没听太清楚,现在更加记不得了,但是记得他们的姓,一个好像姓李,一个姓陈。”
我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窒息的感觉再次袭来,脑袋一阵发晕。
我强迫自己冷静,老太太知道很多事情,她无意间听到了很多东西,我必须保持冷静,获取所有的细节。
她口中那个姓李的人,应该是吕正先,只是老年人听力不好,把“吕”听成了“李”。
她听到的那声女人的惨叫,应该就是李秀梅遇害的当晚。
“您见过姓吕和姓陈的那两个人吗?”我问。
老太太思忖片刻,说:“姓李的见过,跟那个女娃子应该是两口子,但是姓陈的,我不太清楚,总之是有个男的,经常来找这两口子。”
我浑身开始发抖,声音也颤抖起来:“您还记得那个来找他们的男的,有什么特征吗?或者有没有听到那两口子,是怎么称呼那个男人的?”
老太太想了想,说:“那个男的长得斯斯文文的,总是戴着一副眼镜,我有一次听那小两口,好像叫他……文哥。”
我僵在原地,仿佛被雷劈了般,许久都没缓过来。
老太太叫了我好几声,才把我叫清醒。
“小伙子,我知道的都说了,你可不要再来找我了啊。”
“这事我憋在心里很多年了,自从那晚我听到那个女娃子的惨叫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我跟我老头子说,他让我别多管闲事。”
“现在说出来,我心里也好受多了。”
老太太说完,直接转身离去。
我失魂落魄地朝着小区外面走去,每走一步,我双腿就像有千斤重。
我早该来问这个老太太的,只要我问她,我就能从她口中知道那个人是谁。
为什么我不来?
为什么我到现在才来问?
是因为……牵扯到他,我故意不来么?
昨天在饭店,宋晓天问的那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我发现身边的亲人,做了坏事,我会怎么做。
昨天我没有正面回答,但其实……我早就有了答案,而且我还那么做了。
我知道一切都要完了。
我的家要没了。
想到这里,我眼泪根本止不住,眼泪哗哗地往下掉。
走出小区,我看到宋晓天和孟一凡站在那里,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们,整个人直接倒了下去。
“诶我去,怎么了!”
孟一凡忙和宋晓天冲过来,扶住了我。
“怎么了,你到底进去干什么了?你怎么哭了?”孟一凡质问道。
我看着他俩,声音嘶哑着说:“我知道害死方曼的人是谁了?”
孟一凡瞪大眼睛:“谁?”
“陈国文。”
我哭着说出这个名字:“是我爸,是他害死的方曼,他就是那个首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