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偷东西的阴魂(1/1)
宋晓天脾气急躁,我也不知道他是真要砍还是装装样子。
但他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没有停顿,那刀都举起来了,我和孟一凡才冲过去,死命抱住他。
“我靠,大哥,你别真砍啊!”
“会出人命的!”
陶小玉她弟,刚才还挺横,突然就被吓得僵住了,动都不敢动一下,
他在学校里面可能很嚣张,但哪见过真场面。
宋晓天要砍他,他都不敢跑。
“你们,你们无法无天了还!”
“你敢砍,你砍我就报警!”
陶小玉她妈没有眼力见,还在不断挑衅。
宋晓天一脸狰狞:“老子有精神病,砍死你们也白砍,你来一次老子砍你一次,老子去你家把你们全家都砍了!”
说完,他一脚朝陶小玉弟弟的脑袋上踹了过去。
这人也不知道躲,一屁股摔在地上,跟傻了似的,还是不跑。
陶小玉她妈终于怕了,拉起她儿子就要离开。
“孟一凡,你小子太行了!”
“你等着吧,我女儿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她放完狠话,跟逃命似的,拉着她儿子冲了出去,头也没回。
我和孟一凡还抱着宋晓天,怕他追出去。
“松开,真当我有精神病呢,杀人不用偿命啊。”宋晓天瞪了我俩一眼。
我松开了他:“你吓我一跳,我以为你真要砍呢。”
他说:“这种人就不能惯着,你不吓唬她她就得骑你头上,不是我说孟老板,你这老板咋当的,让一老太婆欺负。”
“下次她再敢找你,你就扇她,往冒烟了扇。”
“敢报警,老子拿菜刀去她家门口守着,出门老子就砍。”
孟一凡很憋屈:“我他妈服了,被绿的是我,还来问我要东西,什么人啊这一家子。”
我安慰他,刚挣了这么多钱,就别把这一家子无赖当回事了,影响心情。
本来今天是休息日,我们该休息的,但我和宋晓天还有事得做。
这新一轮的七死换命,受害者有七位,刘静和冯刚已经超度了,丁若宁也被七爷供在了家里。
现在还有四位受害者的亡魂,等着超度。
我和宋晓天准备去找一个叫耗子的男孩,这个男孩只有14岁。
他也是七名受害者之一,但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当时王国富交代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这个男孩叫啥,只知道这个男孩是个拾荒的,就跟流浪汉一样。
正是因为这男孩四处流浪,没有家人,所以王国富亲自动了手,这是他唯一一次亲自动手。
他当时用一千块钱诱骗那男孩,让那男孩帮他去河边搬点东西,结果那男孩到了河边,没看到东西,察觉到不对劲,刚想跑,没跑得掉,直接被王国富给推进了河里。
那男孩不会游泳,临死前拼命往岸边扑腾,求生欲望的唆使下,他两次都快扑腾到了岸边,但两次都被王国富踢了回去,当时就沉河淹死了。
所以说这王国富死得一点也不可怜,这人被乱刀砍死都不为过。
我和宋晓天开车到了城南郊外的城中村。
城中村这种地方,其实就是城市里的村庄,属于都市当中比较特别的地方,也就是特别的穷,这种地方流动人口很大,犯罪率高,而且犯罪率多是流动人口造成的。
由于规划滞后,这里各方面条件都差,所以城中村基本是‘脏乱差’的代表。
那个叫耗子的男孩,生前一直在这个城中村一带活动,靠拾荒和偷东西维持生活。
我们知道的也就这么多,连他真名叫什么也不知道,自然无处查找他的阴魂下落。
因此,我和宋晓天只能到处打听,询问城中村的这些大爷大妈,最近村子里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问了一圈过后,还真问到一些细节。
有人说最近几个村子里,老是有人家里丢东西,而且丢的那些东西,全是在晚上失窃的。
虽说这里是城中村,但谁家晚上睡觉不关门关窗户啊,有的人家里还是在七八楼都让小偷给偷了。
关键这小偷偷得出神入化,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进入家中把东西偷了,门窗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更没发出动静,偷了两个多月,愣是没被抓住过一次。
这城中村就在传,说住进来一个江洋大盗,想偷谁家就偷谁家,门窗焊死了都没用。
而且这贼不止偷现金和家里值钱的东西,有时候连吃的也偷。
闹到现在,家家户户都不敢在家放现金了,全都把现金存进了卡里,就算卡被偷,那小偷拿卡也没用。
有个老太太说,城中村有家宾馆,叫佳豪宾馆,这宾馆老被偷,隔三差五就得被偷一次。
而且那小偷不光偷宾馆老板的钱财物品,还偷房客的,导致那家宾馆的老板隔三差五都得赔偿房客的损失,如今店里几乎没什么生意了。
现在谁要是去那家宾馆开房,首先得跟老板签合同,东西失窃了别找他赔。
我跟宋晓天打听完后,很快就有了结论。
这个盘踞在城中村的江洋大盗,恐怕根本不是人,而是鬼。
因为人不可能万无一失,偷了整整两个月都没被人抓住。
而且这只鬼,多半就是那个叫耗子的男孩,因为他生前也偷东西。
还有那家佳豪宾馆,虽然是城中村的宾馆,但少说也会装几个摄像头吧,那小偷隔三差五地去偷,难道摄像头是摆设?
因此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摄像头拍不到鬼,所以老板已经快崩溃了。
老是被偷,这谁受得了啊。
但问题又出现了。
这鬼,也就是那个叫耗子的男孩,他都死了,他还偷阳间的钱干什么?
他不仅偷钱,还偷物品,这些东西他偷去有什么用?
他甚至还偷吃的,一只阴间的鬼,偷吃的干啥?
这只小鬼,怕是有什么隐情。
我跟宋晓天商量了一下,反正天也快黑了,这来回一趟挺远的,索性今晚就不回去了。
不回去我们自然得住宾馆,不如就去那个佳豪宾馆,碰碰运气,没准能碰到那只小鬼来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