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恋爱(1/1)
孟淳的成绩上某大也够了,所以是以绝对的优势来的这所学校,上军校不只要成绩过硬,身体素质也要过硬,所以当老师和同学见到孟淳本人时,都有点感叹造物主的不公平,凭什么其它方面都那么硬了,长得还这么硬,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天之骄子。
而秦歌更不用说,走到哪里都是风景线,第一天就以绝对实力取代了T大的原校花。
女生不但爱看男生,也爱看女生,秦歌的寝室门口和班级门口这几天就没断人,总有好奇的小女生来看她。
她已经够低调了,就简单的吊带背心,牛仔裤,脚上长年运动鞋,这也能让她穿出高级感,洒脱地要命,把一群女孩子迷的都不穿裙子了,校园里从后面看全都清一色的牛仔裤。
搞得男生们很郁闷,怎么我们学校的女生都不爱穿裙子吗?
仙气飘飘的不香吗?
两人在学校适应了一段时间后才约见面,孟淳学校管理的非常严格,两人想见面不像从前一样容易了,而且两个学校虽然一个城市却在两个角,相隔甚远。
而顾一今天也来和她们一起聚,小美现在是离她们是最远的,估计只能假期见到,所以顾一最近常常找她,每周末都给她电话,听说她和孟淳在一起,也要来凑热闹。
三个人分享了一下最近的感受,聊了一下同学们的近况,天就有点黑了,孟淳的学校不能回去太晚,所以匆匆忙忙地就走了。
顾一也坐车回去了,秦歌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好容易见一面,都没说什么悄悄话,时间这样短暂。
这种酸楚又委屈的心情一直伴随她回到寝室,也没什么心情和大家聊天就躺上了床,直到要关灯时来了一条短信。
“honey, 睡了吗,我想你了”。
秦歌一下子坐了起来,一瞬间巨大的幸福包裹了她,心又扑通扑通地狂跳起来,真是孟淳发给她的吗?他从来没有这样叫过她,好甜蜜,怎么可以这么甜呢。
她在床上抱着被子蚕蛹一样无声地滚来滚去,从小到大好像都没有这么开心和幸福的时刻。
于是这一晚上,两人捧着手机发来发去,快要让心中不断吹起的彩虹泡泡淹没了。
孟淳好像特别忙,常常要训练,所以两人有点像牛郎织女,不但见不到面,连电话也少的可怜,这对热恋中的两个人有点煎熬。
如果有之前了解秦歌的人现在估计要不认识她了,以前多潇洒一姐啊,现在整日抱着手机患得患失的。
这天孟淳来了电话,“宝贝儿,想我了吗?”
“想,每天都想....”, 郭漓要见到秦歌这么说话一定会惊掉下巴,哥这是要跌落神坛的节奏吗?爱情这么摧残人的么。
“我也想你,这周末我有空,带你去玩吧”,孟淳道。
秦歌挂了电话高兴地直转圈,这一下午无论做什么都保持亢奋的状态。
寝室里的沫沫最近交了一个网友,说是体育系的,但不知道长的怎么样,大家都挺好奇,沫沫也挺逗,说自己眼光不行,不会看人,让大家帮她一起掌掌眼,所以全寝的人都加了这个叫“系着围脖的灰太狼”的体育系男生。
秦歌是被迫加的,加了之后一句话没讲过。但其它人都和这个灰太狼聊得热火朝天,也不知道这个男生是有多闲,是怎么同时应付这么多女生的。
前几天圣诞节这个灰太狼还特地给她们全寝的人都送了贺卡,因为还没见过面,所以就放在了寝室一楼放信的地方。
大家都还挺感动的,于是沫沫决定今天下午要会会这个灰太狼。
秦歌才不想参加这么无聊的活动,但一群人架着她,她也没办法。
因为沫沫是临时决定的,灰太狼也没准备,他今天下午第一节是滑冰课,于是便约好冰场见,他说他系着橙色围巾。
沫沫带着一群人早约定时间20分钟就来了,坐在操场的角落,满冰场搜索这个橙色围巾。
秦歌真是无语了,不明白这群女孩子大冷天的怎么会对这么无聊的事感兴趣,还橙色围巾,一个大老爷们围什么橙色,“哎,哎,我好像看到了”,秦歌喊道。
“哪里,哪里...”
“那里、那里,就在一群人那里滑的那个,但不是什么橙色围巾,好像是个红色脖套...”秦歌边看边说,“你这个网友该不会是个色盲吧”。
大家顺着秦歌指的方向也看到了,这个人之前在她们面前都滑好几圈了,还朝她们方向看了好几次,但谁也没注意到。
沫沫有些失望,这好像和她想象中的男友不太相符,便拉着大家要走。
女人心海里针啊,费那么大劲帮她找橙色围巾,不能就因为人家带个红色脖套就不见了吧,大家看着沫沫不说话,她也不好说什么。
一群人斗志昂扬地去,灰突突地败兴而归。
沫沫在秦歌手机里见到过她男朋友的照片,虽然她条件一般,找不到那么好的,但也不能太差吧,这个“系着围脖的灰太狼”没骗人,本人和它的名字一样土。
好容易熬到周末,秦歌打扮一番后便要出门了。
寝室的女生们都是羡慕嫉妒恨,怎么同样是女生,人家就可以那么美,那么有钱,找到那么帅气又那么优秀的男朋友呢,而自己在这么晴朗的日子里只能窝在被子里吃零食,发霉发胖发臭,秦歌被一众哀怨的眼神送了出去。
但刚出门就接到了顾一的电话,顾一特别准时,每周末这个时间都给她打电话,她刚要说去见孟淳,但突然想起上次三个人的约会,便改了口,说在寝室,寒暄了两句顾一便挂了电话。
这好像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耍心眼,“原谅我吧,我都好久没见孟淳了,只能牺牲你了,朋友”,秦歌在心里默念,想不到她也有见色忘义的一天。
可能太久不见了,两人都有点激动,孟淳在去电影院的路上还拉了她的手,如果此时有把刀架在秦歌的脖子上,只要是孟淳给的,她想她也会毫不犹豫的把脖子伸过去的。
看过电影又吃了饭,好像又要分别了,秦歌实在是依依不舍,有些冲动地抱住了孟淳的腰。
孟淳本就身体好,在学校又没日没夜地训练,现在混身都是肌肉,腰更是精瘦有力,秦歌只觉得心口暖暖的不想放开,就这样两人在雪花飘落的站台相拥了许久。
孟淳要送她,但她知道如果送她回去他回寝肯定就晚了,要被扣分的,所以坚持自己回去。
秦歌的专业课觉得有点吃力,最近把精力好像都用在了恋爱上,本来就不喜欢语文,现在竟然要天天学,上课时老师提问几次她都答不上来,老师渐渐也不叫她了。
但她平时空闲的时候还是会找安静的地方练琴,最近可能是恋爱太甜蜜了,灵感特别多,有时还会写写歌,这天她正走在去选修课的路上,
“宝贝,你在哪儿?”
“在学校啊,还能在哪儿?”
“你们学校虽然不怎么样,但面积还挺大,我怎么找不到你。”
秦歌听到这里,突然激动地转身,边跑边四处看,最后她在教学楼门前找到了孟淳,也不管是不是人多,直接撞进了他怀里。
孟淳今天课少,学校的事都处理完了,便来找秦歌要给她一个惊喜,但秦歌这节选修课的老师很严厉,一次点名不来就会被除名,而且秦歌还挺喜欢这个老师课的,于是孟淳就陪着她一起去逸夫楼上课。
秦歌的同学见到孟淳眼睛都直了,沫沫感叹道:“真有这么完美的人存在吗?见过这种极品以后我还要怎么找对象,呜呜呜.....”
这个选修课的老师这么严,还有大把的人选他的课不是没有道理的,他课讲的引经据典,出神入化,孟淳听了一会儿都被吸引了。
老师评古论今后还会开几句玩笑,“选我课的艺术生也很多,但搞艺术的男生与众不同,都长发飘飘,从外形气质上我真分不清是男是女,我怕对人不尊重,于是我就看脚,如果鞋码很大,那就是男生了”, 阶梯教室里爆发出一阵阵哄笑声。
下课后大家都往她和孟淳的方向看,浓密的眉,高挺的鼻,薄薄的嘴唇实在是性感。
“看,秦歌男朋友帅得简直不是人类啊,我说她怎么谁也瞧不上,咱们T大的男生简直给人提鞋都不配啊。”
秦歌上完这节选修也没什么事儿了,便带着孟淳出了学校,吃过晚饭后在附近逛,地摊上卖什么的都有,秦歌挽着孟淳一个个小摊看。
以前这么冷的天,她一早窝在被子里了,她有些畏寒,但只要和孟淳在一起,做什么都有趣,她看到了卖围巾的,想起了那个灰太狼,边笑边拿起来在孟淳脖子上比划。
“唉,这人和人是不一样,你带就特别帅,就是脖套肯定也能hold住”。
孟淳听得莫名其妙,但这个围巾虽然好看,手感实在有些差,于是秦歌便放下了。
天已经很晚了,都要没有车了,秦歌有点担心他,又实在舍不得他走,孟淳望着她冻得通红的脸蛋有些心疼,轻轻的啄了一下。
孟淳的唇柔软又温暖,她有一种被珍视被呵护的感觉,两人腻歪一会后还是分开了。
等孟淳回到学校后看有好多未接来电,便给秦歌回了电话。
“你怎么这么久才到啊,知不知道我多担心你。”
“放心吧,我没事。”
“你到底怎么回去的啊,坐上车了吗。”
“我找了个摩的师傅,他骑摩托载我回来的,一路风驰电掣,老爽了,我头发全炸起来了,都是雪,和树挂一样,眉毛都结冰了,整个一白眉大侠。”
秦歌一想到他描述的画面忍不住想笑,又有点心酸,她知道他家境不好,不舍得打车,但自尊心又强,从来不让她花钱,每次出去玩都坚持他结账。
想到他的好,还有今天的吻,心中的甜蜜满满地要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