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少夫人快跑(1/1)
路过朱古镇时,春秀实在走不动了,弯着腰半屈的站在街道上,上气不接下气的喘着。
叶知秋觉察到春秀没有跟上,停下脚步往回走,“累了吧?”
春秀累得一个劲点头。
叶知秋四周打量了下,道,“走几个时辰了,也渴了,咱们找个地方歇歇吧。”
两人就近来到一家茶棚,再招呼老板来了两碗茶水和一叠点心。
茶水一上来,春秀赶紧喝了一口,才道,“少夫人,咱们还有多久到呀?”
“等翻过前面这座山,再经过一座村庄就到了。”
“那咱们吃完赶紧上路。”吃饱喝足的春秀动力满满。
然而,就在两人结账准备离开时,突然被一个长相彪悍的男人带着人拦住了去路,手里大刀一挥,厉声喝道:“小娘们,可让老子逮住了。”
不等叶知秋反应,春秀已经躲到了桌角,吓得浑身颤抖。
叶知秋上前,礼貌问道,“敢问大哥,我们可认识?”
见到叶知秋娇俏的模样,男人两眼瞬间放光,伸手去摸她的下巴,“哟小美人,这镇上居然还有不认识我刘三刀的。”
原来他就是刘三刀。
叶知秋一把打开男人的手,“滚开。”
像摸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赶紧取出手帕擦掉,“我当时是谁呢,原来是你。”
她听春秀说过,这个人就是当年将她卖到万花楼的男人。
难怪春秀一见到他就跟见了鬼一样。
刀剑无眼,她一介女流自然是怕的,但她明白,一味的害怕只会让对方觉得她们更好欺负。
动静闹大,四周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
男人当众丢脸,恼羞成怒挽起袖子,骂道,“小娘们,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着,便去桌子底下扯春秀。“给劳资出来,你这个贱人,劳资花了银子把你买来,你竟敢害我。”
当初,春秀被神秘男子救下后,万花楼的老板找到了刘三刀,不仅让他尽数归还了银子,还赔了一大笔。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亏本的买卖他刘三刀可没做过。这次说什么他也要把春秀再卖一次,连本带利拿回来。
“放开我,死杀猪的你放开我。”显然,瘦弱的春秀拗不过大力的男人。
“想让我放你?没门。”男人龇牙咧嘴的骂着,一把将春秀从桌子底下扯了出来,拧在手里,“你要再不乖乖听话,信不信我现在就宰了你。”
“放开她。”
此时,叶知秋不知从哪找来一把刀,抵在刘三刀的腰上,怒声呵斥。
看到美人发怒,刘三刀笑了,笑得极尽猥琐,“好啊,放开她也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显然,他并没被对方手中的刀吓到。
“什么条件?”叶知秋问。
“只要你当众摘开你脸上的面纱,我就放了这小妮子。怎样?这买卖划算吧?”
话落,刘三刀身边几个男人放声大笑起来,恨不得眼珠子都贴在她那上半张就足以美艳动人的脸上。
就在叶知秋准备揭开面试时,春秀突然流泪摇头,声嘶力竭制止道,“不要,少夫人你不能听他的。就算你真的照做他也不会放过我的。”
刘三刀是什么人,她再清楚不过。
叶知秋收回手,敛眉,无视那些苍蝇一样的目光,神情冷道,“难道你真不怕我杀了你?”
“怕?哈哈哈……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可惜……”
话刚到嘴边,下一秒叶知秋手里的刀却已经落到了刘三刀手里,“可惜,你杀不了我,而我……却能轻而易举杀了你。”
他一个杀猪的,靠的就是刀吃饭,少夫人是斗不过他的。
春秀吓得双腿打颤,态度立即软了下来,“刘三刀,你别伤害她,我跟你走,我现在就跟你走。”
“晚了。”男人的声音三分笑,七分怒,让人后背直发凉。
只见他指了指春秀又指了指叶知秋,“你,我要,她,我也要。买一送一,老子今天赚大发了。来人,给我带走。”
见此情形,春秀立即抓起桌上一壶热茶朝刘三刀脸上扔去,大吼一声,“少夫人,快跑。”
见势不对,叶知秋赶紧将早上祖母给的铜板往人群中撒去,顿时,场面乱作一团。
灾荒年间,人人饿红了眼,见有银子都不要命的趴在地上捡。趁乱,叶知秋赶紧拉着春秀逃跑。
等刘三刀睁开眼时,两人已经逃到了人群对面。他捂着被烫伤的眼睛,怒不可遏。“给老子追。”
不多会,两人慌不择路逃到一条巷子里。
春秀见前面路被封死,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怎么办少夫人,前面没路了?”
进退维谷时,突然,一个小男孩从墙角一道隐蔽的洞口钻了出来,“快,从这走。”
两人来不及多想,立即钻了进去。
她们前脚刚钻进洞口,后脚那些人就追了上来,“人呢?怎么不见了?”
——
一路逃到镇以外的小路上,见身后没了歹徒,三人才停下来。
“是你。”叶知秋认出,眼前的小男孩正是当初拦她婚轿的小不点。
男孩脸上有些脏,但比起之前却红润不少,他点头,“嗯,姐姐是我。”
一旁的春秀懵了,“你们认识?”
小男孩瞥了眼春秀,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道,“何止认识,姐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当初若不是姐姐相助,也许他早就饿死在了街头。
叶知秋微笑着摸摸小男孩的头,“当初姐姐只是举手之劳,如今,你救我们两命。说到底,你才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被人如此夸赞,小男孩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头笑了。
叶知秋突然想起,“哦对了,姐姐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名字。
小男孩的眼神有些哀伤,“我……我也不知道我叫什么,我从小在狗窝里长大,他们都叫我狗子。”
“狗子?”叶知秋诧异,这世间竟还真有人叫这个名字。
看着狗子受伤的表情,她小心翼翼再次开口,“那你的家人呢?”
“我的家人,都……死了,被活活饿死了。”男孩眼眶好似有泪在打转,却死死憋着。
叶知秋感到无限的悲哀与无奈。
在古代,命如蝼蚁,死亡离人们的生活实在太近。就好似刚才,她们也差点死在刘三刀的手上。
叶知秋突然感慨起新代的好来。在那里,人们每天想的是活得更好。可在这里,人们每天想的却是怎样活下去。
她顾不得狗子身上浑身是泥,一把将他搂在怀里,哽咽道,“狗子乖,从此姐姐做你的家人好吗?”
一听家人二字,狗子终于在她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那天,狗子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泽。
那是叶知秋表弟的名字,她希望他像新代时的阿泽一样,幸福快乐的长大。
——
如今的阿泽在镇上一家绸缎庄里做帮工,将叶知秋两人送到安全地带后便匆匆回了主家去。
叶知秋跟春秀两人一前一后走着,自进入村庄起,便引来无数指指点点。她并不予理会,径直朝家门走去。
然而,她刚踏进院子,一道声音犹如惊雷般炸开了,“站住,”
叶知秋迎面望去,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原主的奶奶,王兰。
自打原主爹去世后,她就一直借着各种明由欺负原主及其母亲。在原主记忆里,是个极厉害的主,一发火原主便浑身发颤,一顿毒打是在所难免的。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还有脸回来。”站在王兰身边的婶婶王春花此刻正举着扫帚朝叶知秋劈头盖脸的打来。
春秀见状,一把上前拦下扫帚,横眉冷对,“我说这位婶子,你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打人,是压根不把我们苏家庄放在眼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