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葬礼风(1/1)
林珍娜坐在烤鸭店的包间里,目视窗外默默的怀疑人生。
圆桌对面高栋梁正在试图和林凯勾肩搭背,她不懂,丫明明看见齐耀祖那杀人的目光了,依旧能够无动于衷。
是无知者无畏吗?
“林同学~”
“嗯,什么事?”
不知道为什么肖弋显得有些紧张,和他平日冷冷清清的样子完全不同,就像...像个毛头小子。
“你让我帮忙打听的事情,我打听好了。”
“是嘛,我今早打电话给你就想问这件事呢,可惜你没接。”
“你给我打电话啦?”
“嗯,接电话的人说是你妈妈,她说你出早操去了。”
肖弋倒吸一口气憋了几秒,丧丧的说:“回头我问问她。”
“小事而已就别问了 ,你们入学手续都办好了吗?”
“办好了,早上我送老高先去清桦办好手续,他又陪我来京大的。”
“那你下午要是没事的话,我们去看房子吧。”
“这么着急呀?是有什么难处吗?”
林珍娜想了一下,确实有点急,明天一早还要去学校跟人比稿。
房子嘛,买了也没办法立刻住进去,光装修就得一个月,还是先可着最要紧的事办吧。
“没什么,还是等放假再看吧,你记一下我电话,回头联系也方便点。”
“行,或者你有事直接去3号寝室楼找我,就在你们女寝后边,到楼下随便找谁喊我一声就行,我住401寝室。”
“可是我不住寝室呀,我办了走读。”
肖弋大为震惊,另一方面又觉得这确实是她能干得出来的事。
烤鸭上来了,这时候的烤鸭不像后世那样有现场片鸭子的表演,上来就都是切好的。
京都人吃烤鸭有标准的吃法,也有随心所欲想怎么吃怎么吃的,林珍娜就属于后一种。
什么卷不卷,放不放葱白的,她就蘸酱吃,鸭子皮蘸白糖必须得两块一起,要不然觉得不够香。
像对面齐耀祖和高栋梁呢,小嘴叭叭叭的,轮流在那科普吃烤鸭的各种讲究,看好像他俩说完林珍娜真能听似的。
当食物被赋予特殊的意义,那么它应该是积极有意义的,而不是用规矩框住用餐的人,让食物丧失身为食物最原始的意义。
“什么意义?”
“吃啊,食物的作用是填饱肚子。”
肖弋觉得自己多余问,都怪老高,非说什么不能让女孩的话掉地上,现在自己面子掉地上了吧。
“那个...老陆和赵知青最近怎么样?”
林珍娜不解的看了他一眼,在乡下的时候,他们仨男的关系不是很好嘛,怎么还要来问自己?
“陆家明没考上,想留在村里复习半年好接着考。
赵露西也没考上,但小院只有我三哥和陆家明住着,她一个女孩不方便跟男的一起住,我给她买了个工作回城了,以后是接着考还是安心上班都随她。”
“哦......”
有些人,说了再见,就可能再也不见。
可惜,当初分别的时候走太急,没能多给对方一个真心的笑容。
这顿饭,吃的勉强算是宾主尽欢。
刚在走廊,林凯认出了他们俩是和妹妹一起下过乡的知青,想着既然有缘继续做同学,那就请人家吃顿饭,让他帮忙以后在学校多照顾妹妹一些。
肖弋答应一起吃饭纯是因为林珍娜撒手没,自打回了淞沪就联系不上,写信不回,打电话找不是在睡懒觉就是出门逛街了,完全找不到人,但又没彻底失联。
至于谁也不服谁的那俩傻大个,就让他们窝里横去吧。
当晚,林珍娜在三倍黑咖啡的加持下,写出了自己要在开学典礼上演讲的第十五版发言稿。
她先后综合了上百篇报纸文章,才最终确定的演讲主题,生怕自己超前的观念会过犹不及。
另外,又要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让听的人明白自己对大学生活的态度,对未来的展望,和自己能带给他们什么。
激发学生们心底最真实的欲望,树立自己在新生们心里的形象,争取一战成名,赢得人心,所以才写了改,改了写。
可以说脑细胞死了一批又一批,这样诞生的稿子,就算是跟林念那个给组织部写稿的大笔杆子去较量,也丝毫不输。
更何况她要面对的,只是一个新生。
第二天一早,林珍娜扎好高马尾,换上了自己的战袍。
纯黑修身套西装,白色丝绸衬衫,5厘米高的尖头黑皮鞋,胸前佩戴着红色的党章。
“宝贝呀,你这身黑穿的太像去吊唁了。”
“二哥,我就是去给我的对手吊唁呀。”
她嘴上这么说着,手却转了个方向,把刚拿出来的黑色呢大衣挂回去,换了件白底黑格的长款大衣。
这面料格子大,线条细,既飒又大气,还是H型的设计,穿起来好像走路都带风。
关键是看起来比纯黑色的大衣多了几分柔和,少了几分肃穆。
林珍娜:我谢谢你,感情还是葬礼风呗。
“走吧,哥哥送你去。”
“姐夫呢?”
“他去移民局办点手续,还要去银行开户,已经走了。”
“哦,哥,你的国籍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其实在国外上学这么多年,要是我肯放弃自己的国籍加入当地的,我在学业上也不会遇到那么多困难。
你不知道,外边对留学生看的可严了,入学审查就难,想学没人教更难,学成了不让你走最难。
尤其是有了一定科研成果的,要不然,我俩也不至于像通缉犯似得一路偷渡跑回来。”
“嗯,物理、化学、医疗、科技,这些都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人家要捂着知识发育本国很正常。
听姆妈说,你当年就是占了华德建交的好处,才有机会出去公费留学的,否则那边学校也不会同意你入医学院。
对了,姐夫学解刨,也是因为排挤外国人吗?他不是在西德长大的嘛。
哎呀,帮我弄弄领子后边,我够不着。”
林凯往前走几步,伸手把她说不舒服的地方用手平整了一番,又细细的帮她整理起袖子。
“他当然不会被排挤,他那是故意给自己留后路呢,就怕学了医,将来出国受限制。”
“那他还挺高瞻远瞩的,上学之前就想着往外跑了。”
“也不是,他是因为家族生意的缘故,其实他在那边的资产不多,大部分生意都在米国和东南亚,所以他为了能随时出国,就只修了几科边缘学科。”
“几科?”
“嗯,解刨学、宗教学、焗制面包学、管风琴表演,对了,他还自学了调香课程呢。”
“呵呵~他要不要学这么杂?”
“他和你一样,生性好动,性子跳脱又总喜欢装老成,喜欢的东西又多又特别,要让他逮到什么喜欢的,那就跟着迷了似得。”
他说起那人眉飞色舞的,感觉空气都甜了几分。
林珍娜:我谢谢您,损他别带上我好嘛~
“对了,你俩喜欢收藏的毛病简直一模一样!
你买包按系列买,他买鞋按颜色买,一个颜色的放一个柜子。
他有一段时间迷上了捷克水晶杯,然后他就买了一堆杯子,摆的家里到处都是。
有一次他惹我生气了,我不让他回房,他就半夜跑去擦杯子。
第二天我还没气消呢,他居然跑来跟我说昨晚他数了,那些杯子一共是3556个,他想凑个整儿买够四千个。
我当时看他笑的那叫一个没心没肺,给我气的呀~”
“吼吼吼吼~好想见识一下,我也喜欢收藏杯子。”
“你们...你们要气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