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年级第一(1/1)
周六,班主任拎着林珍娜提供的录音机和磁带来到阶梯大教室。
“同学们瞩目,以后我们每天的早课用30分钟的时间来练习听读和口语。”
说着她把机器连上电源,这个年代国产的录音机,和收音机都是那种堪比行李箱笨重的大家伙,但林珍娜的索尼不一样,只有一本新华词典大小。
报英语专业的,除了被调剂过来的那些,几乎家里都有些背景或者海外关系,打着将来进外交部或是出国留学的主意。
有个别认出这东西的同学,小声的讨论着学校真有实力,这东西有多贵云云。
“这台机器,是我们班的林珍娜同学友情赞助给大家使用的,让我们为林珍娜同学的无私奉献鼓掌~”
掌声稀稀拉拉的,班主任一看就知道这帮孩子在想什么,于是主动带头鼓掌,这才让班里的气氛好起来。
“当然了,录音机还是林同学的,大家在使用的时候要爱惜,如果损坏了是要照价赔偿的。”
穆静敏已经不是第一次当班主任了,在之前带工农兵学生的时候就已经见了很多的牛鬼蛇神,知道这帮孩子们在年龄的包裹下,藏着怎样自私又恶劣的心思。
所以用不着林珍娜提醒,她自己就先把白脸红脸都唱了。
录音机里流淌出标准的伦敦腔英语对话,中间穿插着汉语的解释,比京大目前现有的所有英文教学磁带都要好。
大家都不是傻子,自然知道林珍娜提供这样的便利,给学习带来了多大的方便。
等下了早课,林珍娜终于知道昨天的奇怪氛围是因为什么了。
这届学生来自天南地北,年龄差异巨大,社会阅历也是十分丰富。
有知道学校运作模式的,知道马上要选班长,就动了私下拉票的心思,而且这么想的人还不止一个。
班里目前是三个人竞争力最大,一个是京都当地的官二代,一个是军区大院出来的姑娘,另一个是革委会主任的独生子。
官二代思想简单,打官腔、画大饼、晚上放学不洗漱,挨个寝室游说男同学给他投票。
那姑娘也是差不多的路子,俩人一个攻略男同学,一个攻略女同学。
可惜事与愿违,在哪都有反骨仔。
尤其是小地方来的劳苦大众,见你过的比我好,又只肯给些小恩小惠,怎么可能打动他们,收完好处反手就是一个背刺。
于是让革委会主任的独生子捡了漏,他最擅长煽动人心那一套,就这样慢慢也收获了不下七八个同学的支持。
总共33人的班级,被分成了诡异的四个小团体,之所以诡异,是因为第四个团体只有林珍娜自己。
她不住校,就间接失去了重要的消息来源。
那三伙人一直试图拉她入伙,毕竟她可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得她就意味着得人心。
奈何她早上踩点进教室,中午打铃就玩消失,晚上放学更是直接走人,连晚课都不带上的。
结果今天一大早,班主任来了这么一出,这不明摆着要让所有人都得了林珍娜的好处。
自从她在开学典礼上一曲成名,俨然有了校园明星的架势。
她既是新生代表又是高考状元,这几天没见她主动接触同学,还以为她对选班长这事不感兴趣呢。
没想到,她直接来了一招釜底抽薪,把班主任给搞定了,那大家还玩个屁呀。
今天的晚课不能请假了,因为今天公布摸底考试的成绩。
午后,两个老师拿着几卷大红纸,和一小盆浆糊,穿过操场来到教学楼下的公告栏。
林珍娜远远的看见了,就提前过去占了个好位置。
结果正如她所想,年级第一还是她,而且考了397的高分,比高考还多4分呢,落下第二名整整5分,是当之无愧的学霸。
“啧啧啧~又是语文拖后腿,烦死了!”
她的嘀咕声很小,却精准的传入了她身后来看成绩的另一个男同学耳朵里,对方显然认识她是谁,也惊讶于她对自己成绩的苛刻要求。
他就是全校排名第二的那人,考完试还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考得很好,不料竟然差了5分之多。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大,差一分,大榜都能差出五十名去。
按说他这成绩,如果没有林珍娜,那骄傲是应该的,可问题就是林珍娜实在考的太好。
最扎心的是以后都不会有这样的全校联考,往后的期中和期末考试,都是各个专业的自主出题,各排各的名次。
也就是说,林珍娜的成绩将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而他将作为永远的万年老二,再无翻身的可能。
“林珍娜~”
“肖弋?你也在啊,你考的怎么样?”
肖弋换了身新的将校尼,这件是藏蓝色的,很像后世的设计师款廓形大衣,反正比之前那件军绿色的好看。
他指着右边的位置说:“那呢,总分311,排名都到一百五十开外了,不像你,你真厉害!”
林珍娜听出他的恭喜里面,藏着浓浓的自卑。
可她又不是圣母心,才不会浪费时间安慰他,当务之急,是利用他尽快把房子买了。
“咱们到那边说几句话吧。”
“好啊。”
林珍娜在前头走,肖弋伸出两条胳膊护着她身体两侧,生怕拥挤的人群里,来个莽撞的把她给磕碰着。
肖弋的哥们儿见他俩摆出类似拥抱的姿势,一个劲儿的在后面起哄,臊的肖弋脸色通红。
林珍娜只当他是在人群里挤热了,走到人少的地方直接开口。
“我想买房子,离学校越近越好,最好是上下水都有的精装小洋楼,你打听到的房子里有这样的吗?”
肖弋想了想,忽然一栋被遗忘的房子被他从记忆深处拽了出来。
“还真有!但是那房子过户有点费劲。”
“怎么讲?”
“就在咱们学校往北走大概一里地左右,有个三层独栋,还带小花园的房子。
那个房子的原房主是个军阀,很早就跑到宝岛去了,只留下一个亲信帮着看房子,那人连看房子带住,全家人都在那里生活。
直到去年,房子原主在宝岛的后人来过一趟想把房子收回去,跟相关部门协商了半年多,终于是用房契把房子过户回来了。”
“我懂了,房主想卖,但鸠占鹊巢的人不想走,所以才一直没卖出去对吧?”
“的确,老一辈的人走了以后,两家人的连接纽带可以说就彻底断了。
新的房主想卖房无可厚非,但对那家人而言,那栋房子承载了他们半生甚至是一生的美好回忆,他们不想搬走也有情可原。”
林珍娜眉头一皱,脏话差点骂出口,深吸了几口气才对他说。
“首先,在那个年代能被留下看房子的,要么是真的亲信,要么是可有可无连带走都嫌累赘的人。
假设是第一种,那他和他的后人鸠占鹊巢就是忘恩负义。
如果是第二种,那就是人品恶劣,明知道房子不是自己的还要霸占,这种行为是犯法的。
你有时间在这同情他们,不如帮我约一下那个房主带我看房,如果合适我着急要买的。
另外,故宫边上的四合院我也想要,离故宫越近越好,房子占地面积越大越好,有三进的要三进,有二进的要二进,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