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猎狗因为猎物而存在(1/1)
“大捷,塞外大捷!草原可汗被诛,大王子被俘!”
“大捷,塞外大捷!草原可汗被诛,大王子被俘!”
一队报信的兵卒,带了满身的风尘,迅速跑过街路,从城门一路喊了到皇宫门前。
整个京都都因为这个消息喧哗起来!
这几年因为戍边军吃饱穿暖,装备精良,草原的蛮人一直被压着打,已经很少胆敢跑到塞外劫掠了。
但蛮人占了地利,戍边军想要彻底把蛮人铲除也不可能。
所以,小胜不断,但大胜却没有。
这也是整个南周朝廷和百姓的共同认知!
然而,这个认知突然就被打破了。
戍边军居然直捣乱草原汗王的王城,不但杀了汗王,还抓了有继承权的大王子。
这简直是石破天惊一样的大胜!
对于一直受蛮人欺负的南周来说,是可以写在历史上的高光时刻!
无数百姓走出家门,兴奋的互相问询。
商街上,各个店铺的掌柜和伙计也是议论纷纷,茶馆酒楼更是喧嚣至极。
“到底怎么回事?戍边军怎么突然这般厉害了?”
“是啊,没听说要对蛮人全面对战啊?”
“李敬大将军真是厉害,不愧是边塞保护神!”
“是啊,大将军戍守边塞二十多年来,可以说从未离开一步,如今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戍边军威武!”
“戍边军太厉害了!”
百姓们几乎一面倒的夸赞戍边军,李敬大将军的威名更是响彻整个京都。
怡安和红英坐在马车里,听到捷报也是无心去庄园了。
红英抓了怡安的袖子,一迭声的问着,“妞妞,你说是不是我哥和你哥?他们一直在草原,大军不动的情形下,要杀了汗王,活捉大王子,只能是他们的敢死队了,是不是?”
怡安也猜测是这般,但不知道确切消息,她还是不敢应下,只能嘱咐红英,“别的我不好同你多说,但有一点,你一定要记住。我哥和你哥在敢死队,在他们进京之前,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会家里招惹很多麻烦。”
红英不懂,但她明白自己不如怡安聪明,听她的肯定没错,于是赶紧点头应道,“放心,我记着了。”
马车调头,直接去了市集。
包子铺门前热闹的简直不成样子,原来冯老太和钱夫人听说塞外大捷,高兴之下,居然白送包子,一人一个。
于是,整个市集的人都跑来拿包子。
当然也没人怀疑,因为先前地痞来捣乱的时候,老兵出手,就已经向所有人表明,包子铺老板来自塞外。
塞外民愤彪悍,几乎是全民动员,杀蛮人,守护边关。
如今边关大捷,欢喜之下,送包子庆贺,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啊。
眼见怡安和红英过来,老太太赶紧喊了她们到铺子后院,笑眯眯说道,“你们先等一会儿,送完包子,咱们就回家。”
说罢,她就要去前边,但还记得回头同孙女保证,“放心,我们可没多说什么,哈哈,咱们偷着乐,谁也不告诉。”
怡安放了心,笑着嘱咐奶奶,“好,奶奶赶紧忙完,咱们回家,好好做几个好菜,说不定爹爹也能回来呢。”
“好,好!一会儿让二丫先去买只鸡,把鸡汤炖上,你爹回来喝,给他好好补补身体。”冯老太更高兴了,迅速开始张罗起来。
很快,一家人送完包子就关了店门,连二丫和腊梅都带回了小院儿。
牛羊、羊肉,母鸡,猪五花,大鲤鱼,老太太掏腰包,买的齐全。
怡安找几乎又从空间拿了一些菜蔬出来,想整治一桌儿饭菜简直太容易了。
就是,她还不确定爹爹会不会回来。
刀老二主动请缨,跑去城门口张望。
没想到黄昏时候,还真把简大成迎回来了。
其实简大成不是听说大捷才回来,而是知道了吴家之事。
这段时日,方山县那边建作坊,实在太忙了,家里这边顾不上。
他本以为闺女聪明,老娘也勤快听劝,不会有什么事。
哪里想到李芳菲被关起来了,还有一个吴家的蠢货姑娘冒出来。
虽然姑娘没有受伤,也狠狠整治了吴家那个蠢货,但他还是不放心,寻个空闲,赶回家看看。
路上就碰到报捷的兵卒,只是简单几句话,他就猜测出太多了。
一定是邹桓和金胜他们闹出的大事,这个时节水草丰美,蛮人是不可能进犯边塞的,所以只能是敢死队主动出击了。
其实,以长远看,蛮人保存了随时劫掠边塞的实力,对戍边军才是最好的。
但他们一家进京之后,邹桓就忍不住了。
他急需一场大胜,然后风光回京,拿回属于他的一切,为母亲报仇雪恨,也同他们团聚。
幸好,邹桓还不太笨,杀了汗王,抓了大王子,但其余几个王子都被放走了。
几个王子的母亲来自不同部落,也各有支持者,平日一盘散沙,但若是合起来,对边关还是会形成很大的威胁。
这就已经是最好结果了。
要知道猎狗存在的价值,就是猎物的存在。
若是猎物被杀光了,等待猎狗的也就是铁锅了。
对于南周来说,戍边军就是那只猎狗……
小小的院子,因为男主人的归来,简直是立刻就沸腾起来。
钱夫人为了避嫌,不肯在简家凑热闹,但红英却毫不客气的留了下来。
冯老太也好几日没看见儿子了,围在前后,照顾儿子洗手洗脸,怡安更是钻进灶间又添了两个爹爹爱吃的菜。
好不容易,一家子几口坐下来,简大成第一杯酒居然敬给了红英,“红英,叔叔要谢你。叔叔都听说了,先前你们被拦在路上,是你不畏凶险,护住了妞妞。
你也知道妞妞是叔叔的命,你救了妞妞,就是救了叔叔。叔叔要送你一件谢礼,无论是什么,您尽管开口。”
红英激动坏了,虽然平日常见,但简大成可是边塞的传奇,新科榜眼,居然给她一个小姑娘敬酒。
她想了想,倒也大大方方应了,“简叔,我和妞妞情同姐妹,我又自小习武,遇事时候多护着她是应该的。
“不过简叔要送我谢礼,我也不客气了。我一直想要一对儿金手镯,我和妞妞儿一人一只,以后长大了,无论离得多远,看见手镯就会想起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