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发廊设局(1/1)
新民低头看擦皮鞋。新民:“唉,大妈,怎么回事儿?我这可是棕色,你怎么刷黑油?”
大妈:“对不起,我才眼瞎了,没认准,我正在给您洗。”
有才:“什么?人家棕色,你刷黑色。你能洗得去吗?”
大妈:“我才只听你的金路去了,拿油时拿错了,对不起。”
有才:“对不起,值几个钱。你知道我们今天去见谁?你看这如何处理?”
大妈:“才一听,你都是大老板。这位也是书记。就看在我一个乡下老妈子,我洗了重新刷。”
有才:“老妈子就能乱搞嘛,这可是要去谈生意的。给你搅黄了。”
新民:“算了。大妈也不容易,反正穿在脚下的,洗洗刷刷也行。”
有才:“不行。人家等下老板一看,你的鞋黄不黄,黑不黑,就认定你办事不靠谱,业务就不用谈了。”
新民:“那怎么办?难道还要重新买一双?没这么严重吧。”
有才:“只有这样。大妈,你把这鞋拿回去,自己家里人穿,拿钱给书记买双新的来。”
新民:“算了。她一个擦鞋的,一个月不见得能买到我这一双鞋,就洗洗刷刷算了。”
有才:“那可不行。”旁边围过来很多的人。
大妈开始急了:“我这哪有钱赔?我是在街上带孙子读书。孙子上学了,便出来捞点零花钱,也好与孙子买点新鲜菜。”
新民:“你洗吧,不用说什么了,把黑色洗掉,再刷上棕色。”
有才:“那行,看你人地道,就算了。不过,擦鞋的钱就不会收了吧?”
大妈:“当然,当然,不收了。多谢大哥,多谢大哥。”
有才带着王书记进酒店。台湾老板早就等着。有才与新民入席,和台湾老板,美女等一起吃饭,相互频频敬酒。有才有了些醉意。
台湾老板:“听孙老板说,你王书记是一个很了不起干实事的,我很佩服。今晚我还有个活动,你和孙总的房我已经开好了。”
新民:“老板,你不用开房,我们有地方住。”
台湾老板:“不要紧的啦。小茹,把王书记和孙老板送去休息。”
新民:“太谢谢老板了。”
台湾老板:“有事,我们明天上午谈。”
新民与有才,跟小美女进房间。
美女:“孙总,如有什么需要,我住隔壁305房。”
新民:“好的,谢谢美女。”美女出门。
有才从床上竖起来。新民感到莫名其妙地问“你没醉呀?”
有才耍出诡异:“和他们喝酒,不装醉不行的。他们男的女的都能喝。”
新民:“你都成精了。”
有才:“今晚又去上次那洗洗脚去。”
“我就不去了,早点睡一觉。”
“真不去?又不要你出钱,我请客。”
“不去。你也别去了。喝了酒,别干出事来。”
“酒我不比你,量不大,更不爱。我就只爱捏捏大腿、松松骨。”
新民交代:“那你早去早回。”
有才来到发廊,一个熟悉的妹子过去缠住有才的手臂,拉上了楼。这时,几名便衣进了发廊。便衣拿出警官证:“大家不要动,就地蹲下。”警察分头到各个门房。有才与一女子正在床上。女子用一条浴巾拦在身上。有才穿衣。
警察:“把衣穿上。”警察转背,拉上门帘。有才浑身抖擞,慌乱穿上衣服。
几个男的和女的被推上了警车。
派出所讯问室。警察:“我们是县公安局的,依照法律询问你,希望你能将我们所问的问题如实回答。与本案无关的事,你可以拒绝回答,你听明白了吗?”有才耷拉着头:“听明白了。”
警察逐项询问。
有才回答:我叫孙有才,家住宜沙乡金鸡村,家有父母亲,儿子,堂客。
警察:“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捉你吗?”
有才:“知道,说我嫖娼。”
警察:“你已构成嫖娼罪。”
有才:“我不清楚。”
警察又询问:“你知道那女的叫什么吗?,和她是什么关系?有了几次?给多少钱?付钱了吗?
有才一一回答,不知道,第一次,就是搓背和小费一起一百五十块元。还没有,我们还没搞。
警察:“怎么确定你们还没开始?我们进屋,你们都光着身子。”
有才:“我们刚把衣服脱完。”
“你来过这里几次?”
“一共三次。”
“和别的女人有发生过性关系吗?”
“没有。上两次只洗脚。”
“希望你老实交代,等会儿那女的认承和你有发生过性关系,你会加重罪行的。”
“有过。前两次那女孩儿也不知道名字。”
“你每次都是给一百五。以上都是事实,没有谎言。”
“没有。”
“你构成了长期嫖娼,是犯法行为,你想怎么处理?”
“我愿接受教育,求你们不要通知我的家人。”
“那你是愿意拘留还是愿意罚款?”
“我愿意交罚款。”
“你通知谁给你送钱来?”
“罚我多少?”
“根据你的供述,三次,共处罚款三千元。”
“我真没钱。”
“没钱会到窑子来吗?你找谁?我们联系他送钱。交钱就放人。”
“可这个时候也联系不到啊!”
“你今晚准备住哪里?”
“你帮联系芙蓉酒店304房,我有一朋友住那里,由他来帮我想办法。”警察走出询问室。
新民跟着警察进审讯室。有才低着头抽烟。
新民:“有才,是什么情况?”
警察:“他今晚嫖娼,被我们抓获。他说你是他村里的书记,是县人大代表,能让我们看看代表证吗?”
新民把代表证从衣袋拿出来递过去。警察看了看,说:“既然你是县人大代表,那你可以亲自看一下笔录。”警察把笔录递给新民。新民扫视之后问:“那你们准备怎样处理?”
警察:“孙有才说,愿意接受罚款。按规定,嫖娼一次,认罪态度好的,一次一千,三次交三千块钱。交完钱,现在就可以领人出去。”
新民:“既然你们知道我是县人大代表,我想咨询你们:今天去捉了几个人?那店主捉了没有?”
警察:“我们一共抓了七个人,其中三对男女,另一名是旁证人。店主没有。她没有实施嫖娼、卖淫。”
新民:“这样,我不干预你们办案。就孙有才,我求你们放宽点政策。他住农村,是我带他出来的。他喝了酒,属酒后不检点。就交一千块钱。”
警察:“不行。王代表,对这种人我们是不讲价钱的。他没钱就不会嫖娼。”
新民:“那我想问,既然是捉了三对,那店子老板肯定是有问题的,为什么不追究店主的责任?她不允许干这种业务,谁敢干?她也是收提成的吧。是不是她给你们交了保护费?”
警察:“这样,王代表,这些道理,你不是人大代表吗?你可以跟我们的局长说。局长说不罚款,我们一分不收也可以。”
新民:“这太晚了。打电话打扰领导休息,明天上午来处里。”
警察:“上午处理,那我们就要开拘留单了,否则没权利关人。”
有才:“王书记,我房间皮包中还有两千块钱,你帮我借一千,交三千算了。撞到他们的枪口上,算我背时倒霉。”
警察:“那行,王书记,我们开车过去,你帮他把两千块钱拿来交了,就算数。看你人大代表身份,少一千块钱。”
新民:“既然你们送我去,就干脆去那里结案,免得我又过来。”
警察:“那不行。我们还在审案呢。”
新民和司机开车出去。
办完事儿,有才跟着新民回到房间,躺在床上不作声。
新民:“洗洗睡吧。”
有才:“他妈的。这纯粹就是套笼子,那几个女的抓到派出所,调个背,就送她们回来了,就是整我们三个男人。”
“你不去,他能抓到你吗?你去了,不和女的在一起脱光衣服,他敢抓你吗?才哥,这要吸取教训了吧。”
“老子不服。这是他们和婊子一起挖的坑,把老子埋了。”
“算啦!睡觉,睡觉,两千块钱买了一个教训。”
“书记,这个事千万不可传出去。”
新民:“这点基本德性,我肯定有的。”
县政府人大代表接待室。新民站在门外,里面已经坐了两个人,在与县长说事儿。新民在走廊走来走去,又走到操场,转一会儿才转回来。从接待室出来了一个代表。新民被工作人员带进去。新民坐着听一名代表与县长汇报。人大主任坐在旁边做记录。还有办事人员也在做记录。
县长对新民点了点头。工作人员递一杯水给新民。县长给那名代表签字。代表拿着报告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