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案件疑问(1/1)
“各位,说了这么多,该进入主题,也就是常队一直提醒的证据,首先我们看看薛小婉的询问笔录,这是第一处疑点。”
(刑侦人员:你有没有吃过当时的饭菜。
薛小婉:我吃了,宝宝们也吃了。
刑侦人员:你不怕老鼠药毒到你吗?
薛小婉:我没有多想,如果毒倒了,也就毒倒了。)
“各位认为,薛小婉的这逻辑下毒,是不是很可笑?”
“好吧,就算她是愤怒而为,请问,按照当时笔录,二十八名幼儿全部吃了有毒的饭菜?为什么就只有四个孩子有事?”
“而且薛小婉也吃了,为什么她没有中毒,反而安然无恙?”
“如果薛小婉投毒的动机,真的是因为李慧雅,她完全可以投毒她一人,为何祸及幼儿,而且,投毒后为什么不逃?”
“大家再看看李慧雅的笔录,她一直说把薛小婉当成女儿一般,可怜她的身世,而且身边的邻居可以作证,他们关系融洽,如此说来,与薛小婉的投毒动机,自相矛盾。”
“请问,当初常队,有没有去调查走访街坊邻居?”
常石亮:“我…我们刑侦人员应该做过调查。”
我:“哦,调查的笔录呢?”
常石亮:“当时…当时是随机调查没有笔录。”
我:“呵,那就是没有,不用着急,还有,各位再看这第二个疑点。”
(笔录证物:老鼠药毒鼠强,是薛小婉从老家用白色塑料瓶,装的红色液体,带入来此。
办案人员,找来了薛小婉父亲求证。
薛父称他曾买过三种老鼠药。
第一种,玻璃瓶装的红色液体。
第二种,白色塑料瓶装的黄色液体。
第三种,青霉素瓶装的白色粉末。)
我:“请问,这白色塑料瓶的红色液体从何而来?为何有没有进一步查找确认的笔录?”
“连最基本的投毒案毒物来源,都没有确认清楚,常队,真是我刑侦队的楷模。”
常石亮:“或许是当初笔录人员,记录错误了。”
我:“好,就算如此,那么再看这一段。”
(笔录投毒经过:薛小婉投放老鼠药,使用一把菜刀,将塑料瓶切开,在厨房面条和大米倒了一些。
走到教室,用一支注射器,将老鼠药注入豆奶粉中,投毒结束后,薛小婉将老鼠药瓶子,扔到院子里。)
我:“请问常队,刑侦人员对于投毒案件,是不是需要,薛小婉使用的菜刀,塑料瓶还有注射器,这些重要的物件,都需要指纹鉴定,证实作案凶手身份。请问,为何没有指纹鉴定报告?”
常石亮:“因为当时刑侦技术有限,指纹鉴定应该还未普及。”
我:“这是一份上峰颁布的通告,指纹鉴定在十三年前已经普及,而且S市是第一批推行的市区,在十年前已经全部普及S市。”
我让王涛,将早已经准备好的一份资料文件,点击打开。
让常石亮眼角忍不住一阵抽搐。
“如果资料没有记载错,王局,指纹鉴定普及,应该是你当初全权接手的处理的吧?”
我顺着常石亮微微一瞥让的目光,看向王海波。
王海波:“不错。”
我:“好的,既然这些资料无误,我想各位还有常队,这些疑点你们认为够不够算的上,薛小婉投毒成立呢?”
“或者说薛小婉是真的投毒,还是另有隐情呢?”
常石亮:“我承认,当年的侦破是有失误,不过,你这些也不能证明薛小婉是无辜。”
我:“我就喜欢你这副嘴硬的模样,明显心虚要命,还要装作无辜,我给你看看这张照片。”
我嘴角露出讥讽,吩咐王涛上传两张照片,显示大屏幕中。
“大家从第一张照片可以看到,小太阳幼儿园托管所,位于一个院子的二楼,有一间活动室,平时是幼儿玩耍睡觉的地方。”
“活动室的右手边,有一个楼梯间,楼梯间就是托儿所的厨房。案发当年,整个院子都没有安装大门,托儿所的大门也没有安装。”
“在当时的案发现场,可以说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入。”
“第二张照片,当初勘察的照片显示,投毒的范围较大,根本不止薛小婉投毒的几处,这种行为,明显就是蓄意报复投毒。”
“因为投毒者目标,不是针对幼儿或者某人,而是针对整个幼儿园。”
“所以投毒者,明显就是针对开办托儿所朱朱而来,对其进行报复,这个疑点非常明显。”
“请问,常队有没有发现这个疑点?”
我转过身,目光再次逼视常石亮。
这是送命题,如果常石亮连基本的疑点都没有发现,他根本不配坐上当前乃至于现在的位置。
如果说发现了疑点,他没有去调查,与朱朱有过怨仇冲突的社会关系的笔录,这就自相矛盾。
要知道,已经实施投毒的报复,怨恨肯定不小。
要么是钱财利益的冲突,要么是情感的冲突。
从薛小婉与朱朱两人之间关系来看,根本没有明显这种致命冲突迹象。
常石亮:“当时因为薛小婉,已经认罪,所以我们并没有再浪费刑侦队资源,去调查。”
我:“浪费刑侦队资源?不得不说,在人命关天的案件,S市刑侦局调查案件果然与众不同。”
不要说是我,就是在座所有人员,都因为常石亮如此的解释,感觉到太过牵强。
其实,分析疑点到如今,明眼人早已经发现了案件的冤假占据绝大几率。
就算现在我停止推理,此案有上峰下令,纪委监督,绝对会重查。
所以案件分析到现在,我基本可以停止了对案件继续下去。
而且尹云汐已经暗暗对我使了眼色。
我能明白她的意思,毕竟在医院,我们私底下都有过共识。
小红楼对这些人起到震慑即可,至于他们的过失,自然有纪委接手。
不过,此时的我,已经控制不住内心的怒火,选择了无视。
我:“没事,你们就撑着吧。再来看看这段录像。”
(朱朱:“当时案发时,我曾向刑侦人员提过,我与两位男子,曾有过严重的冲突。”
“这两位男子,曾经因为他们想要追求我,因为我拒绝后,他们怀恨在心,联合起来到我家盗窃了六千多块,后来被抓捕归案,后来审理被判三年,不知道为何,一个月不到,他们就被放出来。”
“在他们释放后第二天,托儿所就出现了投毒事件。”)
“各位,这神奇的一幕,又在我们刑侦局出现,追求朱朱不成,又起偷盗的这两位爷,无论前科、动机,嫌疑、时间难道就不值得,我们刑侦队常队去追查一番吗?”
“李院长,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曾经有过这两名男子,判刑三年,一个月不到,就能释放出来了?”
我对着众人,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然后继续看向李立林,等待解释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