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鑫鑫篇 装逼(1/1)
晚上的聚会当然是以可人为主角,一年不见的可人成熟了许多,虽然我们还尽量像以前那样说话,但我却悲哀地发现,我们已经回不去了,可人不再是以前那个有点傻白甜的妹子,举手投足间已经有了一种董事长的气派。
我努力地告诉自己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但我知道这是自欺欺人,今晚的聚会地点是可人选的,是本市一家算是中大规模的五星级酒店,说实在话,我以前没有来过,我的工资水平和级别不足以支撑我来这种地方。
一来到酒店,我就感觉这种氛围和我们以前不一样,以前吃烧烤,我们可以随意大声喧哗,热了可以脱了T恤光着膀子。兴奋了和两个师兄划两拳,惹得周边吃饭的人都用白眼看过来。可以肆意地说着黄段子,逗的可人哈哈大笑,惹的小文给我翻白眼。现在来到这儿,一进门就让我有一种压迫感,无论是衣着整齐穿着一件大红上衣的男迎宾,还是在冬天还光着腿穿着一件红旗袍的房间服务员,都让我感觉不自在,好像我一有出格言行就会被扔出去或者被服务员说我性骚扰似的。
“可人,咱们干嘛来这种地方,我感觉有点别扭。”趁着其他几个人都在东张西望地观察周边环境,我小声地问可人,本来想和以前一样叫可人妹妹的,但不知为什么,居然有点不敢叫出口。
“咱们这么多人,原来的地方都太小了,这儿的地方大一点。”可人这样给我解释,但我并不认为她是这样想的,以前也有人多的时候,拼桌就可以了。“而且,我觉得你慢慢地要适合这样的地方,不能等你以后当了总经理,还带着客人吃烧烤去吧。”
“说的也是,不过我担心他们几个不适应。”虽然可人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口气也是调侃的口气,但我还是感觉到可人的变化,看来这一年来她导师对她的影响不小。而且说什么我当总经理,难不成可人有心培养我,想到这儿,我不禁有点飘飘然。
“我觉得没事,你看他们几个都轻松的很。”可人说,说的也对,他们几个正在对房间的布局评头论足,我和可人已经坐下了。
“这种房间纯属浪费,吃饭就是吃饭,摆个茶台干嘛,喝茶也就罢了,还摆一张麻将桌。”二师兄对房间的豪华布局不屑一顾。
“你个土鳖,这是让人谈事情用的,来这种地方的人,除了像咱们这样有大款老板请客的以外,基本上都是有要事要求人,才会来这种地方。”大师兄抓住机会就嘲笑二师兄,不过他刚说完,就挨了美美一脚。
大师兄没有叫可人,可人显然也注意到了,对视了我一眼,眼中有点无可奈何的表情。这一刻我突然想通了,这一切其实并不是可人有意为之,她其实也希望我们能够像以前一样无拘无束地玩、开开心心地乐,但现实情况就是这样,我们和她之间的差距是实实在在地摆在那儿,潜意识里我们就会拉开和对方的差距。要想回去,除非可人再去前台。
“有事求人和打麻将有什么关系,难道请的人都喜欢打麻将?如果对方喜欢斗地主呢。”二师兄看美美踢了大师兄一脚,得意地反驳大师兄。
“求人总要花钱吧,直接送钱有人不好意思收,尤其是熟人之间,但打麻将就不一样了,愿赌服输,求人的输了把钱送给被求的人,既送了礼也不尴尬,被求的人赢了钱,收了礼还心安理得,玩玩乐乐间就搞好了交易。”大师兄一脸教育晚辈的口气,“斗地主当然也可以,但在这种环境斗地主你觉得合适吗?”
“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全部用在这种地方了。”被大师兄教训一通,二师兄有点悻悻。
“那是,而且这种送礼还非常安全,就算以后出事,最多就是个赌博,也和行贿受贿扯不到一起,而且赌博这种事,你只要现场抓不住,事后就没有任何证据。”大师兄看女朋友在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越说越来劲了,再加上还有小文和岳诗琳两个美女也在听他讲解,更加得意了。
“鑫鑫哥,你是不是也这样给人送过礼?”可人又叫了我一声鑫鑫哥,低声问我,看来没人的时候她还是希望和以前一样的。
“我当然送过,但没有这样送,我都是直接给现金的。”这些事我以前都按照老板的要求给可人暗示过,现在她问起来,我就干脆挑明了,反正这些事她迟早都是要知道的。
“直接送现金,他们敢收?”可人有点吃惊。
“不光这个,逢年过节也要送一些购物卡,平时还请他们吃饭,去KTV,还给他们叫过妹子。”反正说开了,我干脆全说了。
“怎么会这样子?你不要告诉我你的营销都是这样完成的。”可人在她导师的公司呆久了,脑子里全是西方企业管理那一套,再加上她学的专业也不会教给她这些,现在听我一说,明显有点接受不了。
“当然不是这样,营销首先肯定是要靠实力,要靠产品质量,但这些也是必不可少的。我给你说举个例子,甲乙两家公司,产品质量、报价什么乱七八糟都一样,但是甲公司会给你一成的回扣,而乙公司一分钱不给你,你会选哪一家公司的产品?”我给可人举个例子,想让她慢慢接受国内这个现实。
“我当然选乙公司了。”没想到可人给了我一个我根本不会想的选择。
“你怎么不按常规出牌?”我无奈地笑了笑,“为什么选乙公司?给我一个理由。”
“我说的就是常规啊。这一成的回扣肯定不是甲公司的推销人员自己出的,只能是甲公司出的,而这种钱又没法进账,所以证明甲公司的财务管理混乱,我当然要选管理好的公司啊。”可人理直气壮地说,我发现我居然反驳不了。
“重来,我刚才举的例子不当。甲乙两家公司,产品质量、报价什么乱七八糟都一样,但是甲公司会给你两成的回扣,而乙公司只给你一成,你会选哪一家公司的产品?”我和可人接受的完全不是同一种教育。
“这个?这个?”可人愣了一下,突然反应了过来,“你是说,现在所有公司都是这样,如果咱们坏了规矩,淘汰的只会是咱们?”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坏了规矩,会导致其他公司都把咱们看成另类。”总算是说清了。
“可是,财务上怎么办,万一审计来了,你岂不是有了麻烦?”可人问我。
“等你走马上任了,财务会给你汇报的,你到时候看看我有没有问题?”我说。
“噢,你是说,财务上看不出来问题?”
“当然看不出来,能看出来我岂不完了。”我说完,可人有点呆了,我不理她,让她自己慢慢想,总要想通的。
“你刚才说在KTV找妹子,你是不是也找过?”我以为可人要想一会,没想到可人突然话题一转,恶狠狠地盯着我说。
“我当然没有,不信你问大师兄,每次都是他给客户找的,我一个都没有找过。”这才是我认识的那个可人,为了现在这个可人,我毫不犹豫地把大师兄出卖了。
“谁知道你说的真的假的,也许你们就是一丘之貉。”可人当然选择相信我,只是嘴上不让。
“你们两个有这么多悄悄话吗?”宝宝看我和可人两个人一直低着头嘀咕,有点不开心了。我这才发现就我和可人两个人坐下了,其他人都在听大师兄讲他的麻将论。漂亮的女服务员也不催促我们点菜,就那么一直保持微笑站在一边。
“大家都坐下吧,有话边吃边说。”我和可人赶紧站起来招呼他们。他们几个这才嘻嘻哈哈地过来。
以前吃烧烤,想怎么坐就怎么坐,现在我和可人坐好了,其他人都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往哪儿坐了,只有宝宝好说,以我女朋友的身份坐到了我身边。
我只好给大家分配座位,岳诗琳是外人,不能慢待,坐到可人的右手边,小文是宝宝的闺蜜,又是单身,自然紧挨着坐在宝宝的左手,然后是美美,美美旁边当然是二师兄,岳诗琳右手边就是二师兄,二师兄身边是他女朋友。
坐好座位就要点菜,以前点菜这事都是二师兄的事,尤其是有美女服务员的时候,因为可以借机和服务员斗斗嘴,占一点嘴上的便宜。
可今天二师兄打开菜单扫了一眼,嘴巴就合不上了,麻溜地把菜单给了我,没办法,我只好自己动手点菜,打开菜单我就知道二师兄的嘴为什么合不上了。好家伙,这里的菜价,一条鱼就足够我原来和两个师兄在外面吃一顿了。
好在可人不缺的就是钱,我不必考虑价格的问题,既然是我点菜,我当然就按照宝宝的口味点了。
饭桌上的气味有点沉闷,我们几个想喝啤酒,但可人却点了一瓶红酒上来,这家伙,一瓶的价格足够我喝一个月啤酒了。再加上饭桌实在太大了,九个人坐在边上,每个人相隔差不多足有一米,以前吃饭,情侣都会在桌子下面偷偷拉手,现在要想拉个手,估计得把胳膊伸直了。
我平时不太喜欢喝红酒,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红酒的滋味是咸的,平时和老板出去应酬,听别人说某某红酒如何如何,并且把杯子在手里晃来晃去,一脸陶醉地喝下去,还要让酒在嘴里转几圈才咽下去,我总觉得他们是在装逼。酒嘛,不都是一个味了。
《围城》里,钱钟书老先生借赵辛楣的嘴说“外国一切好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别的好东西有没有走样我不知道,但红酒绝对走了样了。
红酒本来是国外一种高端的酒精饮料,后来才传入中国。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喝红酒变成了一种社交手段,当然也有人说变成了一种装逼手段啊。我倒是觉得不矛盾,装逼不就是为了让社交更顺利嘛?
在我看来,喝酒就是喝酒,如果太讲究仪式感,就变成装逼了。宝宝老爸喜欢喝茶,我开始为了讨好宝宝老爸,专门在网上学习了一套泡茶手法,结果刚在她老爸面前一施展,就被嘲笑我是在装逼。宝宝老爸的理论就是茶是用来喝的,那些花里胡哨的手法只适合在台上表演,在家里也这样就是本末倒置。喝酒也是这样,酒是用来喝的,如果讲究杯子的握法,酒在口里的转法,在我看来绝对是装逼。
其实装逼跟社交并不冲突矛盾,社交有时是需要装逼的,只是看你怎么装,装得成功不成功。比如说我前几天就看到一条微博:“品尝葡萄酒的温度很重要。拿葡萄酒杯时,应持杯脚的部分,避免手的体温使酒的温度上升破坏口感。所以我们看到有些人整个握着葡萄酒杯在那摇啊摇,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装逼失败了。”
装逼我是不会的,我当不了女人的内裤,看着桌子上的一瓶红酒,实在喝不下去,我给可人申请来了一瓶白酒,可人可能也觉得我们不自在,就让服务员上了白酒。
几杯白酒下肚,气氛才活跃了起来,大家才有点恢复了以前状态,尤其是大师兄,喝多了,非要逼着二师兄叫他大舅哥。美美是大师兄的表妹,本来二师兄就应该叫他大舅哥,可平时叫师兄叫惯了,二师兄改不过口来,憋的脸都红了,也喊不出大舅哥几个字。
有大师兄和二师兄在,再沉闷的酒局也会变的轻松,随着瓶子里的酒一点一点下去,现场的气氛也一点一点地活跃起来了。只有岳诗琳例外,今天晚上她好像一直不太开心,我想问问她是不是有什么心思,结果刚把头扭过去,就被宝宝在腿上狠狠地掐了一下,搞得我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