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理性推论(1/1)
“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附近近白鹿酒馆间,拾到结婚金戒指一枚,请遗失此物者于今晚七至八时之间于劳克伦斯街4号找詹姆斯·莫里亚缇小姐领取。”
拿着今天的晨报,爱伦·坡挑了挑眉,相当亲近地贴近了尚且还只穿着睡衣的夏露。
夏露的睡衣很严实,并没有因为宽大又或者设计师的恶趣味而导致露出身体的某些部位又或者半透不透,但怎么说呢,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就叫做反差。
像夏露这样保守而正经的人,穿着严实的睡衣,把自己全身上下都给遮掩起来,反而才更有一种...嗯,怎么说呢,大概是诱惑?但又并不能用那样的词语去形容。
只不过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不论是男是女,都很难有人在穿着睡衣的夏露面前把持住自己的心情,只有像爱伦·坡这样的正人君子(自称)才能做到这一点。
“你认为犯人会上这么简单的当吗?”
爱伦·坡坐在夏露的边上,夏露似乎有些低血压的毛病,她看上去好像还没太清醒,晕晕乎乎的模样与绵长稳定的呼吸,再加上半睁半合的眼睛,很难说她是完全清醒了的状态。
“会,因为这并不是陷阱,所以根本就不用担心这种问题”
夏露闭着眼睛,而坐在她身边的爱伦·坡便眨了眨眼。
英国人大都自称为绅士,而从英国之中诞生脱出的独立自主的美国在这方面自然也是一脉相承。
这并不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
一方面这样思索着劝告自己,另一方面,爱伦·坡又试图从透过夏露的睡衣领口看到些什么。
她的目光飘来飘去——这并非内心的挣扎,而是她清楚自己如果一直盯着夏露就会被察觉到,所以不断地转换着自己的视线。
结果当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真没意思。
爱伦·坡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为什么?”
“抛开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莫里亚缇的同时也是符尔摩斯这件事,这个国家的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愚蠢的,他们是不可能想得到这一点的。
毕竟代表着伦敦上层阶级上流社会的伯爵的家族中的一员,和一个关系着‘杜撰’‘窃密’‘违法’的侦探职业,这是没有任何相关性的,因为这就是时代,是社会。
绝不可能有一位伯爵,放弃自己拥有的权利和财势,选择去做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侦探助手。”
“我记得”
爱伦·坡想起夏露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如果有人先行拿起左边的餐巾,那么后面的所有人,都不得不拿起左边的餐巾,这就是所谓的社会。
当时你是这样告诉我的对吧?”
“对,是不错,但这句话其实只说了一半”
夏露打了一个哈欠,因此在电光火石之间,对自己保养了视力没有戴上眼镜的过去再次感谢之后,爱伦·坡得以窥视到一瞬间的,那如同大理石雕塑中的神明一样不似凡人的精致脖颈与锁骨。
她轻轻吞咽了一下,极快速地移开自己的目光,脑海中却如同当初第一次看到《符尔摩斯的微笑》时一样不断反复闪现着那画面。
有点太考验承受能力了好像...
“但即便如此也会有人能够同时拿起两边的餐巾,这就是所谓的权力。”
夏露不紧不慢地吐出了后半句话,爱伦·坡才回过神来。
“所谓的‘特权阶级’我倒是清楚,但这和你的设计又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我只是单纯地提醒你,那句话并不是只有前半段而已,也顺带告诉你,这世界上存在着所谓的‘特权阶级’,是不需要按部就班行动的,这类人不需要遵循常理,比如我们莫里亚缇家族。”
夏露耸耸肩,爱伦·坡及时移开目光,她觉得自己稍微有一些上火,感觉到了一些燥热,再看到些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说不定会出事。
“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认知中的‘特权阶级’都仅限于最上层,也就是国王与帝王。
犯人最初可能会抱有一定的警惕,开始怀疑我的身份,但是如果他知道莫里亚缇是伯爵家族的姓氏,而他又看到了莫里亚缇家族的这座房屋,那么他一定会认为,我的确只是路过那里。
因为上层社会的人,是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样的,就算在舞会中当众死去一位贵族,也不会影响闹剧的继续进行。
追求闹剧这件事本身就是上层阶级的爱好以及‘特权’,比起新颖的歌剧,一桩发生在首都的离奇惨案反而更能吸引贵族们的视线,就算来了兴趣去看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倒不如说,如果一个人的死亡居然吸引不到一位贵族的目光,那这个人在伦敦的存在价值未必高于铺路的地砖。”
“好吧,我懂了,这病态的社会迟早该完蛋。”
爱伦·坡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评价社会的状态是受益者的特权,而大部分的底层人,比如那些作为基石都不够格的贫民,他们是没有功夫来感慨社会的。
高处的人一边享受规则带来的利益,一边代替低处的人感叹其规则的不公,以此来表示自己是有多么地关心普通人,转而心安理得地继续享受。
‘我已经发自内心地为他们感伤过了’
所以什么都不用做。
“这是一个并不值钱的金戒指,一个从各方面的理由上都不应该出现在犯罪现场的东西。
案件的死者伊瑙克·J·德雷伯并不是一个专情的男人,他和大部分有钱的男人一样,喜欢...用自己的资金去慰藉那些陷入了情感困难或者是财政漩涡中的女性。
当然,你并不在现场,不知道这件东西到底是我从哪找到的,不管是直觉还是分析,我都确定这是犯人在杀死了德雷伯之后,于激动之中查看他是否的确死亡时掉落的对他而言极度珍贵的东西。
因为他将这件饰品带在身上,一件并不必要的物件是不需要在杀人的时候携带着的,因为那有可能使自己暴露身份,但犯人带了,这就意味着这件物品关系到他和死者。
而他明明带着这枚戒指,却又没有把它戴在手上,这意味着这枚戒指所代表的女性多半是和犯人有婚约关系,但是并没有如实完成的。
而他将戒指放在了一个在犯案的时候会掉落的口袋,这意味着犯人希望这枚戒指代表的那个女性看到德雷伯的死亡,当然这一部分则关系到心理学,要讲明白很费时间。
总而言之,这枚戒指代表的那个女性,很有可能是犯人原本的未婚妻,两个人彼此相恋了,而且以这枚戒指定下了婚约,但是在婚约执行之前,女方就被那个美国人给带走或者玷污了,因此犯人才会在犯案的时候带上这枚戒指,却不佩戴这枚戒指,甚至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将它放在一个会掉落的位置。
所以犯人一定会来取这枚戒指,因为它的重要性对于犯人而言,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他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