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梯子在哪(1/1)
按照雷斯垂德的说法,旅馆内斯坦节逊的房间应该的确是第一案发现场,毕竟房门是反锁的,而窗户是打开着的,意味着凶手应该是从窗户进入。
就靠这些信息就将室内确定为第一案发现场,也难怪会因为血字上写着‘Doyle’就跑来逮捕柯南·道尔。
雷斯垂德的话,有的时候还不如找个在街边找个自称目击者的醉汉问话来得实在,身为警察,但是在查案的时候却会带上相当严重的主观想法,明明知道自己能力不足却还为了面子硬顶着,实在是有些莫名其妙的自信。
他的能力的确可以应付一些普通的案件,但却解决不了这些犯罪卿为了某位侦探而特意准备的案子,然而糟糕的一点是,不管是雷斯垂德还是葛莱森似乎都有着为了面子而死撑的毛病。
只不过区别在于,雷斯垂德会承认自己抓错人,而葛莱森不会。
雷斯垂德嘴里说出来的案件情报最多只有不到一半是可相信的,也就是可以凑出来一个他发现尸体的现场,但想要拼凑推理出案件的全貌,还是要到现场走一遭才行。
最近几天都没有下过雨,地面上的痕迹大都是苏格兰场警察来来去去时候留下的,不仅没什么用,还会破坏原本就不深的痕迹——如果犯人真的留下了痕迹的话。
进入郝黎代旅馆,这里已经被封起来了,毕竟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当然,如果要准确的说,其实应该算发现了一具尸体,杀人的现场是不是旅馆房间还有待商榷。
“你把这个嫌疑犯带过来干什么?”
葛莱森站在房间的门口,即便现在天气向寒,但这几天也是大晴天,所以温度并不太适合保存死尸,尤其是随着太阳的升高,温度逐渐上升,一具已经完全冻住僵硬的尸体也有可能散发出不太好闻的气味。
“哼,我早就怀疑你了,如果你不是创造了那些案件的人,怎么可能那么轻松地破解它们,不过这下还是好了,你的确栽在了我们伦敦警察厅的手上,在杀死了斯坦节逊的时候,你应该没想过他其实没有当场死亡,还留了一口气写下了你的名字吧?”
倘若是其他人说出这样的话,的确还要思考一下对方是在开玩笑还是怎么,但如果是葛莱森说出这种话,那就不用思考了,他是认真的,他的确觉得柯南·道尔是凶手,并且还怀疑之前的那些案件真正的凶手都是她,那些被抓的人只不过是她的替罪羊。
“哦,那么,就请葛莱森警官来尝试着证明一下我的确是犯人吧。毕竟法庭上也是要讲证据的,只要证据足够,即便我不是犯人也可以成为犯人,但倘若没有足够的证据,那即便知道犯人是谁也没办法将他绳之以法。
当然,在您证明我是犯人的这个过程里,我会试着辩驳,您最好的确有充足证据,而不是说到一半反而被犯人给辩到无话可说。”
面对葛莱森的无聊指控,柯南·道尔甚至懒得多看他一眼,她用助手小姐替她拿着的手杖轻易地将葛莱森给拨开。
“你想...”
葛莱森还想要说些什么,但大侦探已经将自己的手杖接过,并且在某人大放厥词的话只说到一半时将他给扒到了一边去。
“你!”
“你什么你,不要碍事,连个凶手都查不出来就别在这里杵着了”
符尔摩斯紧跟在柯南·道尔的身后,看向葛莱森的目光之中充满了嘲弄
“我抓住了案件的真凶,是这么说的吧?葛莱森警官?候补探长先生?”
于是自称‘精明能干’的葛莱森警官的脸长得就像是茄子一样奇怪,然后又变成了猪肝色,尤其是当他转过头的时候看到雷斯垂德站在那里幸灾乐祸的时候,真让人怀疑是不是会把自己气到脑溢血。
“你怎么敢把嫌疑犯给带到这里来!”
不敢向两位侦探小姐发泄自己的愤怒,葛莱森只能把怒火倾泻到雷斯垂德身上,但雷斯垂德和他同为探长候补,身份能力都不比他低什么,自然没有不还嘴的道理。
“带着嫌疑犯查看事故现场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你就不怕她们销毁证据?”
这就属于是在没事找事的范畴了,但雷斯垂德只是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位同僚,冷哼一声
“如果你这么担心,那最好自己在旁边盯着,说不定她们现在就是在破坏线索呢,自称抓到罪犯的人是你,出了什么问题,负责的人也不是我。”
葛莱森恨不得一拳砸在雷斯垂德的脸上,但他又清楚,雷斯垂德说的话没有任何问题,于是只能狠狠地瞪了雷斯垂德一眼,然后转身跟进房间盯着柯南·道尔和符尔摩斯,防止她们两个破坏房间里那些线索和证据。
柯南·道尔走进房间的第一瞬间就皱起了眉,然后她的目光极快速地扫过了死者窗台和桌子,然后短暂地在墙壁和床上停留了大概一个呼吸,接着便放在了符尔摩斯身上。
“你觉得怎么样?”
说起来是一句有些没头没尾的话,但符尔摩斯只是伸手指向了窗户,然后移到了男人身上。
“去窗户那里看看吧”
虽然尸检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越快越好,但既然已经放了那么久也不差这一会,更何况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十分出色的尸检技术——毕竟解剖死者尸体这种事目前依然是...不太能被世人接受的。
在有第一次的犯罪作为样本的情况下,柯南·道尔认为一具没有伤口的尸体,能够得到的信息未必有案发现场多。
虽然外面并没有梯子,但仍然可以确定,犯人是从窗户进来的。
柯南·道尔的视力很好,站在二楼看到一楼的土地上有着两个不深但与周围格格不入的小坑并不是难事,根据案发的时间和土坑的深度,基本可以确定犯人就是从梯子行动的。
毕竟,从坑的角度和位置可以判断梯子恰好能够搭在二楼窗户的地方,而坑的深度又绝对不是空梯子能够造成的,如果这都不是犯人行动的地方,那...
只能说斯坦节逊先生是有点毛病的,放着好好的路不走非要爬梯子,还请人在自己死了之后把梯子收走,就为了加大别人帮他侦破谋杀案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