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有没有虎骨?(1/1)
“surprise!”
今天托马斯惊喜连连,作为一个从小长在大不列颠习惯性顿顿吃炸鱼、薯条的人,华夏饮食文明的奢华让他目不暇接。
菜是好菜,酒自然也是好酒,这顿饭并没有喝国酒,而是喝了一种本地酒厂生产的酒,据说是20年陈酿泡上人参、鹿茸、天麻等泡出来的药酒。
上一世李银川听说高端的政府人员的酒局都是不喝那些名酒的,都爱喝本地的特产酒,今天李银川彻底见识了一次。
作为资深喝酒人士,李银川喝了一口就爱上了这个酒,这个酒入口有一股高粱的醇香,还带着人参、鹿茸、天麻等药材综合出来的那股药香,香气掺杂在一起,整个口腔里的感觉就是一个字-香。
往下咽时候感觉非常柔顺,一点都不会辣嗓子。
酒喝下去之后嘴里干干净净,绝无残留。
而且这还不是最牛的,是这个酒从入口到咽下去醇香不断,那醇香是一浪接一浪,喝完了酒过了一会嘴里还带着微微的回甘,真是回味无穷。
“好酒,真的是好酒!”
哪怕是喝过无数名酒的李银川来说,也不禁对这个酒称赞不已。
酒要喝,菜更要吃,今天这顿饭李银川是敞开了怀吃,除了给托马斯翻译的时候之外他都是吃,反正他跟桌上其他人级别差太大,在这种场合也没什么话可说。
错过了今天,很多菜他可能再也吃不到了,而且今天的大厨手艺确实非常好,做的非常地道。
熊掌咬起来很Q弹,飞龙汤很鲜美,狍子肉很香。
要说有些让人失望的是酱大爪子肉,这玩意吃起来感觉有些柴,还不如酱牛肉好吃,但是考虑到人家的鼎鼎大名,顿时好像也有了一些不一样的味道。
本以为总是吃炸鱼薯条之类黑暗料理的托马斯面对着这一桌子顶级山珍会欣喜若狂,没想到最后托马斯连挑大拇指称赞的却是这一桌子最不起眼的一个主食。
它的名字叫粘火勺。
粘火勺是一种东北特色食品,也叫作粘火烧、粘干粮。是以糯米、粘高梁米、大黄米或小黄米为主要原料,经过浸泡发酵和水洗之后,带水磨成粘面子,淋干后分成小团,按压成面饼,中间夹以煮熟的小豆加糖的豆沙馅,还有以烘熟的芝麻加些盐末当馅,再压成小厚饼的食品。
“good,very good!”
面对着连挑大指称赞的托马斯,李银川挠了挠头,吃惯了粘火勺的他实在不觉得今天的这个粘火勺有什么特别之处,难道这就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不过管他呢,只要托马斯爱吃就好。
今天的托马斯很开心,翻译不但英语好,还懂球,还吃到了好吃的饭菜,看到了外婆家故乡的风光,嗨了的他拍着胸脯承诺了准备投资一千万开发大黑山的人参产业。
下一秒,全桌的领导都嗨了,现在的托马斯已经不止是外国友人了,这是财神爷啊。
大家频频举杯,很快大家都发现外国友人酒量真的不错,大半瓶酒喝进去依然若无其事,正好,大家可以放开了喝了,一场大战下去,以托马斯滑到桌子底下,众多领导举杯同庆而告终。
“金鹏,干得不错,今天你当记首功!”
县太爷小脸红扑扑的拍着王金鹏的肩膀说道。
他说的很真诚,王金鹏听了很亢奋,他既然亢奋了,就很想把自己的这份亢奋传递下去。
“小同志,干的不错!”
同样喝的小脸红扑扑的王金鹏拍着李银川的肩膀说道,今天的李银川干的漂亮。
“小同志,有什么要求没有?尽管提,我觉得你的英文这么好,要不来我们商业局?平时做做办公室,需要的时候当当翻译?”
王金鹏抛出了橄榄枝,在他眼里李银川绝对是个人才,这年月编制也不像后世那么紧张,让李银川进商业局就是他一句话的事,而且因为李银川今天的卓越表现别人也说不出什么来。
这年月从一个农村无业青年摇身一变为县里商业局的铁饭碗,无异于乌鸡变凤凰,要是上一世有这种好事李银川肯定忙不迭的答应了。
但是重生一回,李银川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王局长,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这个人呆不住,坐办公室不太好!”
两世为人,李银川清楚自己是块什么料,当官注定是不行的,跟那些全身上下都是心眼子的老狐狸在一块斗太没劲儿,重生之后熟知各种风口的他没啥事挣点小钱他不香吗?
“那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吗?今天你可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王金鹏既然上一世能当上市里的一把手,自然有他的优点,有功则赏是他的一贯作风,何况今天李银川不只是功,简直是救命,要没有李银川,今天的场面简直就是不堪设想。
李银川仔细想了想说道:
“领导我还真有个事想求您!”
“你说!”
“我妈早年怀我的时候天冷落下了病,总是腿疼,听说虎骨治这个特别好使,今天咱们吃了大爪子肉,有没有剩余的虎骨头,我想要点回去给我妈泡酒喝!”
王金鹏禁不住深深的看了李银川一眼。
有能力,还孝顺,这样的人在什么时候都让人高看一眼,本来李银川说不来商业局王金鹏也就这样了,但是现在王金鹏觉得他可以适当结交一下这个青年,李银川将来可能是有大出息的。
“这个事好办,不用问食堂了,我家就有,你跟我去家里拿吧!”
“好,那就谢谢王局长了!”
“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