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遇见(1)(1/1)
夜深了,走在寂静的大街上,也有摆摊的人,松松散散的几个。
这边天亮的晚,天黑的也晚,入夜就深了。
加完班出来,在门口和同事分开,她打算先出来透透气,回去也是一个人。曾几何时开始,她就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在人少的风景里走走。
一个人的时候习惯,能有朋友在身边的时候也是习惯的,好像生活把她变得随时适应生存环境。
绕过小巷走到了宇拓路上,又穿过一条巷子,到了北京东路。
拉萨的五月初夏还是很冷的,尤其是到了午夜,温度急速下降,从初夏骤然回到了初春。白晓荷在心里祈祷,希望夏天赶快来,那样暖和的夏天是她一年中最放松的季节。
她怕冷,却也喜欢在寒冷里把自己包裹严实,然后出来吹风。
夜风吹来,白晓荷瑟瑟发抖,将脖子上的厚围巾拉紧,将整个脖颈都处于密不透风的状态,才会感觉到暖。
随意地看向摆摊的人,摆的是过时电子产品,还有围巾和佛珠挂饰。想买些东西替这些在午夜里赚生活费的人减轻一些负担,可是伸手摸进口袋里,才发现自己又忘记带钱包了。
她这种怕麻烦的人,出来走走,身上没几个口袋,又不想背包,手机钱包都不想拿,就只想安静地散散步。
不过她一个人住,不带钥匙,没有人给她开门,所以钥匙只能握在手里。
罢了。
今天做不到日行一善。
往前走,远远地传来好听的歌声,再前走了几十米,穿过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看见几个穿着“破烂”服装的少年正在街头卖唱。
其中有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编了好多小麻花辫的长发落在背后,穿着尼泊尔的服饰,长裙和棕色的大披肩,洁白光亮的皮肤在橙黄色的路灯下更加鲜明。
看样子不过才20岁左右,大学刚毕业的样子。
她坐在石头台阶上,抱着大吉他,站在麦克风前弹唱,后面两个男生负责拉风琴和吹笛子。不知名的歌曲,可能是自己写的民谣,旋律流畅简约,音律和谐动听,带着一丝初夏柔和的气息,混合着微凉的夜色,有一股让人留恋的情感。
明明很好听的曲子,却没有观众,自然吉他箱里也没有任何回报。
或许是刚坐下来弹唱,也可能是人少的缘故。
白晓荷经过,打算就此擦肩而过,自己身无分文,自然也不好意思站在那里白白享受别人的劳动成果。
然而当她想若无其事地避开时,脑海里忽然涌出一个想法:不如当一回观众吧,算半个托吧,这样还能吸引其他观众过来。
这么想就感觉脸皮厚了不少,转身走回去,站在他们面前,目光看向那个领唱的女孩子,她也正好向白晓荷看来,四目相对时,彼此都露出了善意的微笑。
人若只如初见,感觉是很美好的。
果然如白晓荷想的那样,不一会就出现了好几个观众。几个十几岁的藏族少年纷纷掏钱放进吉他箱里,更有一个藏族大叔拿了一张红色的百元大钞拍拍白晓荷的肩膀,示意她放进吉他箱里,
白晓荷毫不犹豫地接过,上前放进箱子里,抬头,瞥见卖唱几个少年眼睛里掩藏不住的惊喜。这个夜晚总算没有白干。
夜里风本来就大,他们打算再唱两首歌,实在没观众没收入,就赶紧收拾东西走人,不然只怕明天的感冒药都要自己掏腰包。
负责弹唱的女孩子朝白晓荷友善一笑,眸光晶亮,像极了黑夜里闪烁的明星。
她唱歌的声音极甜极清,令人一听之下,说不出的舒适。娇中带着几分妖,柔中夹着几分媚,冷中含着几分甜,乍一听似那黄莺出谷,鸢啼凤鸣,清脆嘹亮却又婉转柔和。
这个很有个性的美少女让白晓荷心里惊艳不已,她虽然不以貌取人,但是人的审美大致上都是相同的,对美好的东西会多几分善待。
白晓荷站了一会,又来了几个人,吉他箱子里不一会就叠了一小堆钱币,有多有少,最显眼的还是那张红色的百元大钞。
没想到那么晚了,还有人摆摊唱歌赚钱,在这座城市,出手相助是很多人都愿意的事情,渐渐她也被感染了。
白晓荷眼看自己目的也达到了,时候不早了,便转身离开。
今天为了提神加班,还喝了一杯速溶咖啡奶茶,下班那会很兴奋,于是趁着月色出来散散步,再回去。这会好像又有了困意。可能是咖啡奶茶消化得差不多,也可能夜深露重,天一冷就想钻被窝。
身后姑娘清亮的嗓音和茶炊沉思般的细微的歌声交织在一起,像一条美丽的丝带在耳边萦绕回旋。
听了一遍就能记住她的声音,不禁跟着轻轻哼唱。
清晨步行到公司,大门还没开。
一群早早就在大门外面等候的同事带早餐的吃早餐,有的则躲在车里取暖,还有的聊着天。
白晓荷站在边上,伸手把耳机线取下来,等不了多久就要开门了。
“小白,这里。”兰兰朝白晓荷挥手。他们昨夜做标书也熬夜到很晚,白晓荷下班的时候,憨厚兰兰还跟她部门的同事在继续埋头苦干。
白晓荷朝着兰兰点点头,跻身穿过三三两两成群的同事,走到她身边。
大家都穿着工作装,但是有几个部门不用穿正装,比如财务部、仓库、策划部和厨房。白晓荷正好是策划部的,不用外出接触客户,所以基本上,她是不穿正装的,当然这不代表她没有,她衣柜里是备了一套,员工会或者偶尔外出见客户的时候就需要身着职业装,展现他们公司正规形象以及对客户的高度重视。
白晓荷是不认同的,她不喜欢穿正装,如果要每天都穿,那她宁愿换一份工作。一周就7天,不加班还有5天,放弃衣柜里红橙黄绿青蓝紫的衣服,天天就一身黑,请饶恕她正青春,只喜欢彩虹的颜色,见不得死气沉沉的黑。
“还是穿自己的衣服好。”兰兰看着白晓荷,圆圆的脸写满羡慕。
白晓荷穿着米白色高领针织衫浅蓝色牛仔裤搭配红色棉衣外套,脚上是一双卡其色的马丁靴,加了增高垫,这样增加了脚底板的舒适度,而且又有长腿既视感。
一大早随手将长发随手一梳,在脑袋上扎了一个丸子。慵懒舒适,更重要的是整体效果还不错。
白晓荷凑到兰兰耳边,低声细语:“要不你申请来我们部门吧或者我们俩一起辞职吧,以后天天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
兰兰看着白晓荷,表示挺想的,可惜她不会写文案;至于辞职嘛,再等等。具体等什么呢,还不是因为白晓荷说的,她们俩翅膀还太嫩,飞不高。
其实穿正装也不错,中性而帅气,给人稳重庄严的感觉。偶尔穿几次,帅帅别人,帅帅自己就当新鲜了,天天穿,自己买的衣服都没机会穿,何止烦,简直太烦了。
“没关系,你喊我师傅,我每天下班了抽时间教你,怎么样?连学费都免了,白捡一门手艺?”白晓荷朝兰兰送了个秋波。
兰兰故作娇羞甩脸,又回过头来翻了个白眼。
她鄙视白晓荷:“你当初进的不是行政部?还不是被老蔡逼的,才学会写策划书!”
白晓荷乐得“嘿嘿”直笑,伸手勾着兰兰的下巴,笑得像个逼良为娼的地痞。
“那我也可以逼你呀,激发潜能。”
“白小荷!”
一声刺耳的声音从人群中像一支脱弦而出的箭,朝白晓荷直射而来。白晓荷瘦小身躯震了震,无奈地看着兰兰,低声控诉:“看看,你的无脑舔狗来了。”
兰兰用手肘捅了一下白晓荷的肚子,疼得白晓荷“哎哟”一声,身旁几个女同事都看着他俩笑。
白晓荷又没说错,狗皮膏药。
大家都朝业务部的胖子王伟看去,他粗糙的黑脸胖起来显得外形格外圆大,生气的时候瞬身更加肿胀,就像在咆哮的熊二。
为啥不是熊大呢?
因为它缺根筋,傻啊!
大家又顺着他的目光落在白晓荷身上,都安静下来不说话了,看好戏般等待下文。
“白小荷,又在调戏我们家兰兰是吧?”胖子不打算放过白晓荷,大清早的,又像讨债的债主。
胖子喜欢兰兰,这不是秘密,全公司的人都知道。
但是知道归知道,兰兰不喜欢他,不说她自己心悦对象另有其人,但凡眼睛不是挂在肚脐眼以下的,都不会对王伟有想法。
不说这人外形怎么样,就那性格也不靠谱,咋咋呼呼的。25岁的身体,5岁的情商,这辈子要娶老婆估计够呛。
白晓荷勾勾唇:“王胖子,兰兰啥时候成你家了?你追女生啥也不会,就只会老太婆吃棒棒糖了。”
“什么意思?”王伟脸色不好看,多嘴问了一句。
“没有牙吃,全靠舔啊!”
周围一阵哄笑。
王伟面子挂不住,更黑了。
白晓荷从来都不介意胖子借打压自己来衬托他对兰兰的喜欢,不过有时候为了给生活增添一点色彩,她还是要想点法子刺激他。
白晓荷站直身体,面向胖子,杏眸闪过一道狡黠的光。她嘴角上扬,伸手勾住兰兰的脖子,轻轻地往兰兰脸上“啵”地亲一口,然后挑衅地对胖子挑眉:“你敢么?”
一群人发出欢乐的笑声。
胖子瞬间成怂包,无语地面对白晓荷比起了一个大拇指:你赢了。
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