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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遇见朗奎(1/1)

早饭后,福伯将昨晚处理好的野鸡野兔放背篓里,上面盖了两张芭蕉叶。

倒不是怕旁人眼红,对于别人的红眼病,有什么好烦恼的呢,大不了将那眼珠子挖了就是。

他怕的是扒了皮的野物被太阳晒久了,影响卖相。

距离最近的小镇要走半个时辰。

福伯到了镇上,先去香满楼把猎物卖给掌柜刘一招,得银五两,出来后转身进了保和堂。

保和堂是镇上唯一的一家医馆,福伯之前没少去抓药。

这里的掌柜与伙计倒也和善,且看病抓药从不赚黑心钱。

“古老,今日要抓点什么药?”伙计见了他躬身上前(。

“叫掌柜的出来,我今日送场大机缘给他。”福伯说着将背篓放下。

保和堂的掌柜叫张永和,也是这里的东家和坐堂大夫。

他听了伙计的话,也不管什么机缘不机缘的,忙将福伯迎了进去,上茶后方坐在他对面问:“古老,不知您说的机缘是……”

福伯也不废话,直接将半截老参须拿出来放在桌上。

“五百年份的,瞧瞧。”

掌柜伸手将东西拿起,仔细打量一番,又使劲嗅了嗅:“嗯,确实是好东西,不过年份嘛……”

“我既说它五百年,就一天不会少,你若不要我便拿走。”

张永和忙道:“别别,古老您的东西,就算是根草我也要的。”

“别扯那些有的没的,要就爽快点,一口价,五十两。”

“啥?”

“古老啊,这年份不详就算了,毕竟五百年份世间稀有,我也从没见过,可它毕竟只是半根须啊!”

“是啊,就半根须,我呢,也不让你为难了,拿来吧!”

福伯说着伸出手,意思是“把老子的东西还来”!

张永和却嘿嘿一笑,反而把手缩回去了些:“瞧您老急的,我也没说不要啊!”

“家里八十岁的老爷子如今卧病在床,正缺这东西呢!”

“古老,我的意思是,您今后要还有,就都给我送来。不不,通知一声,我马上去取。”

“这可是大补之物,你家的老爷子用不了多少。剩下的,起码还能卖个十倍价钱。”

福伯说着起身:“我之所以把它给你,一来图个方便;二来,你也还算是个人,看病抓药,从不吃拿卡要。”

“那是那是,保和堂虽不能免费救死扶伤,但也绝不坑蒙拐骗、赚病人的黑心钱,这是我张永和做人做事的底线。”

“行了,废话少说,银子呢?”福伯说完再次伸手。

“好好,这就来。”

张永和叫伙计取来银两,福伯也不掂量,一股脑直接哗啦啦倒进随身布袋里。

“对了,我还有些普通药材,你改日叫人上门收一趟。”

“行,过两天就叫伙计去找您。”

张永和把福伯送到大门口,待不见了身影,忙叫来伙计交代一番,急匆匆从后门走了出去。

自保和堂出来,福伯先买了些粮油米面和调味品。

他算是看出来了,古木那丫头是个贪嘴的,往后得多在吃食上下功夫,牢牢抓住她的胃才行。

说到吃食,他掂了掂口袋里的银子,觉得还是应该买个厨子。

自己这被逼出来的烧饭技能,几斤几两门清得很,哄哄现在的木木还成,日后,怕是留不住呢。

所谓的死锲,他可不认为能束缚住她。

再者主子也在慢慢好转,饭食的事,还是要好好解决一下。

想着,他朝镇上的牙行走去。

对于牙行,这可是个真正的老主顾,从老板到伙计,无人不认识他。

以前他隔三差五来买人,男女不限,也没什么要求,主要是合个眼缘。

大家也知道,被他相中的都活不了几天,奈何人出得起价,牙行为了赚钱也不愿拒绝。

只是没想到,上次见这老头还病殃殃要死不活的,今日却又精神奕奕了,这是吃了啥灵丹妙药?

福伯说要买个厨艺好的,男女不限。

人牙子心里想着,好坏反正也活不了几天,何必呢?但他在这行是个名声比较好、且比较负责任的人,当然,主要还是不敢哄骗福伯。

于是道:“目前手里没有这样的,待过两日,我从城里给您弄来如何?”

福伯点点头,再次强调“这次是真要用人!”

人牙子默默翻个白眼,心想“磨刀”也是用,关键是能用多久?

不过只要银子到位,他才懒得管他买去是“磨刀”还是下厨。

两人谈好十两银子的价钱,福伯当即交了二两定金,并让他到时候直接把人领到家里。

从牙行出来后,他又去了成衣铺子,给自家主子买了件天青色的衣袍;又去铁匠铺买了把月牙形、巴掌大的刮胡刀。

一切妥当,他将满满当当一大背篓东西背上,正准备离开,回头却见街道口围满了人。

福伯本不愿多管闲事,奈何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你们这些杂碎,老子杀人的时候,你们还窝在墙根下捉虱子呢!”

另一个声音响起:“臭外地的,还敢嘴硬,给我往死里打!”

“接着又是一阵噼里啪啦、拳打脚踢的声音,伴随着有痛苦的闷哼传来。”

福伯乍然转身,掀开人群。

只见地上躺着个三十来岁,瞎了一只眼睛、满脸刀疤的汉子。

他浑是血、脏兮兮倒在地上,任由一群平日里在镇上乞讨的乞丐们拳打脚踢。

福伯走过去,也没见怎么动手,七八个乞丐全飞了出去,落地时有的吐血、有的晕厥、有的脑袋立马耷拉到一边。

“你……”

满脸凶相的乞丐头子吐出一口血,正要开骂,回头一见是福伯,忙连滚带爬跑得鞋都不要了。

有几个还能动弹的也嘴里喊着饶命,屁滚尿流能滚多远滚多远。

这些乞丐向来以狗三为主,长期在小镇上乞讨,也干些偷鸡摸狗的事。

他们的消息最是灵通,知晓眼前这老头惹不得,平时见了也都是绕着走,生怕一不小心就“合了他的眼缘”。

地上的刀疤脸用那只未瞎但充血的眼睛扫了福伯一眼,突地吐出一口血沫子笑道:“总算让老子找到你们了!”

福伯冷声问:“朗奎,你找我们干啥?”

朗奎答:“一觉醒来,从死人堆里爬出,才发现身边人都死光了。”

“天下之大,也再无容我身之地,遂想找一找你们,看看能不能死在一起。”

说完又扫了福伯一眼,勉强坐起道:“不错嘛,比我想象中的……要好!”

福伯也不解释,也不拉他,只问:“还能站起吗?”

“几天没吃东西了,浑身软得很。刚才寻了个墙根要饭,没想到竟是别人的地盘。”

他说着苦笑了一下,一只眼中尽是自嘲。

福伯走到街对面买了十个馒头扔给他:“快吃吧,吃完赶路。”

朗奎将手中的馒头三两口咽下,拍了怕肚子:“再来!”

“得了,手中这点钱还有用呢,回去再吃。”

“行。”他说完挣扎着起身,拍打几下破烂衣服上的尘土:“走吧!”

福伯见他一条腿在地上拖着,便问:“断了?”

“断了。”

“可需要看郎中?”

“不是没钱吗,回去一刀砍下扔了就是。”

福伯也不告诉他家里有个比郎中厉害一百倍的高人,只要他能坚持走到。

朗奎拖着一条腿跟在福伯后面,一拐一拐的,倒也没落后很远。

围观者早已假装散去,此刻正躲在暗处咋舌:“瞧瞧,不愧是大恶人认识的,也是个狠家伙呢!”

“狗三那帮臭要饭的,要完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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