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周家人(1/1)
李珍珍很好奇,原主这样的姑娘也有人娶的吗?这么不挑的?
娶妻标准如此之低,李珍珍估计,男方应该不是一般的矬了。
不知为何,李珍珍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两个傻子手牵手,相互嘿嘿傻笑的画面。
妙啊!她要自闭了。
静静你在哪里,突然好想你。
稀饭什么的,也不香了。
“那个,突然好困,您就不费心煮稀饭了,我想先睡一觉。”
但愿一觉醒来,她又回到熟悉的工位上。
如果能回去,她发誓,上班再也不摸鱼。
李珍珍虽然内心绝望,但脸上还是掩饰的很好,毕竟陈氏对她那么好,她说什么陈氏就信什么,自己如果明晃晃地嫌弃她儿子,未免也太不白眼狼了。
所以陈氏完全没有看出来李珍珍的心情变化,只当是她确实困了,但困归困,饿肚子可不行。
于是温声劝道:“珍珍啊,你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咱吃完再睡。”
人世间竟有如此体贴媳妇的婆婆,李珍珍心里又莫名地平衡了一点。
刚才那一碗热乎火辣的姜汤下肚,后劲还很大,身上暖暖的,李珍珍捂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是真困了。
“我能不能睡醒了再吃?”李珍珍又打了一个哈欠,眼泪都挤出来了。
“行吧!”看李珍珍是真困,陈氏便也不再打扰她,由她躺下,还给她掖了掖被子。
李珍珍翻个身,秒睡了。
傍晚时分。
“娘,我们回来了!这是我今天挖的野菜。”
“娘!”
两个十来岁的男孩,一个扛着锄头一个提着背篓,满脸通红从外面进来,两人脸上身上都是汗津津的。
陈氏听到声音从屋里出来,手拿一条破布巾给两人擦汗。
“娘,我们自己来。”
十二岁的明午放下锄头,从他娘手里拿过布巾,在脸上头上胡乱一顿擦。自己擦完又把布巾塞给十岁的弟弟明平。
陈氏往院外看,问抱着葫芦瓢喝水的明午:“午儿,你哥哥呢,咋还没回来?”
“娘!我回来了。”
陈氏话才问完,明枫已到了跟前。
“我把山头的粗石块挑了回来,前两天下雨,屋后之前铺的碎石被冲走了一些,正好可以用这些石块补上,这两天我再挑些石头回来把坡面加固一下,再挖一条排水沟,下次下雨就不会冲下来那么多泥巴了。”
周明枫今年二十岁,如今已是这个家的顶梁柱。
跟村里所有的庄稼人一样,周明枫的皮肤被晒成了小麦色,两道浓眉下,一双犀利的明眸,鼻梁高挺,右眼下方有一条延伸到右侧唇角的蚯蚓状疤痕,咋一看怪吓人,那是野猪的獠牙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
如果没有那一条煞风景的伤疤,周明枫这张脸还是很好看的,他个儿高,常年的体力劳作练就了一身的腱子肉,就这么往院子里一站,感觉整个家瞬间就有了主心骨,瞬间就立住了。
陈氏想到屋后被雨水冲走的那一些石头子,她本来还担心着,雨水来势汹汹,要是再下一次雨,会不会连自家这个茅草院子也要被水冲走。
枫儿这孩子,想的真是周全。
无论如何,这几间茅屋不能没了,要不然一家人住哪里去。
家里为了给老头子医病,田地房子都卖出去换成了钱,钱又用来买了药……
这几间茅屋还是村长同情她们一家没地方落脚,暂时让出来给他们住的。
说来说去,还是怪老天不长眼,好好的人突然就患了病,一家子人跟着吃苦受罪,钱花出去,人却没有留住。
周明枫不知道他娘又在暗自神伤,沉浸于那些已成定局的事情,他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咕噜咕噜喝几口,剩下的往自己脸上一浇,两只大手随意抹了一把嘀嗒往下掉的水珠,再解下挂在腰间的汗巾,使劲在脸上一顿猛搓。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跟自己的脸有仇,非要把脸搓掉一层皮不可。
直到焦糖色的脸搓得泛红,他才停下手上的动作。
看了一眼李珍珍所住的屋子,
扭头问陈氏道:“娘,她,还没醒吗?”
对于这个不得已娶回家的媳妇,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妞,周明枫对她自然没有夫妻感情,
只是既然已经娶回来了,那就是自己家的人,不管是痴是傻,该关心的还是要关心。
这人昨天差一点淹死在河里。
前天才下了一场大雨,村里那条河涨了水,河岸湿滑,傻妞应该是在河边玩的时候不小心掉水里去的。周明枫也没有多想,只庆幸自己当时正好路过,否则,人就没了。
到时候怎么跟李家的人交待。
听到大哥的询问,周明午和周明平同时看向陈氏,大嫂都从昨天昏睡到今天,该不会是死了吧?
“珍珍她醒了。”陈氏语气轻快。
傻儿媳妇的不傻了,能不高兴吗?
听到李珍珍已经醒了,明枫如释重负:“醒了就好。”
明枫对李珍珍的态度,就跟丑小鸭的妈妈对待丑小鸭的态度差不多,不管丑小鸭如何与众不同,也不管别人如何嘲笑丑小鸭,鸭妈妈始终把它当自己的孩子。不管李珍珍如何傻,明枫都把她当成这个家不可少的一份。
明平明午闻言也松了一口气,他们俩虽然很不喜欢这个脾气任性无常、又脏兮兮什么都不懂的‘大嫂’,但不喜欢归不喜欢,他们从没想过要她死,毕竟人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有时候人的感情就很微妙,就像他们的爹周顺业活着的时候,虽然生着病,大部分时间只能躺在床上,但他们只要想到爹还在屋里躺着,一家人的心就莫名地觉得踏实。
如今爹没了,他们的心也像随着自家爹的离开而缺了一块似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落空感,这个家不完整了。
因为体验过失去家人的痛苦,他们不想再失去家里的任何一个人。
明午坐的位置正好对着李珍珍的屋子,他问明枫:“大哥,要不要喊嫂子出来吃饭?”
就是这嫂子一出来,大哥就得躲回屋里去,因为这傻子害怕大哥脸上的疤,每次看到都要尖叫大哭,很烦人。
明枫正要点头,陈氏道:“还睡着呢,喝了一碗姜汤,又睡着了,由她睡吧,怪可怜见的。”
一碟子炒豆角,一碟子酸黄瓜,几个野菜糠麸做成的馍馍,一锅清汤寡水的糙米粥,便是一家人的晚餐。
明枫明午明平三兄弟、陈氏,四人围桌而坐。
除了两个出嫁的女儿,饭桌上还缺了一个明思,明思在家中排行老四,和明枫之间隔着春花和秋梅两个姐姐,今年十四岁,他在镇上跟着一个老木匠做学徒,一个月回来一次。
这份学徒的工作,是大女儿春花的婆家帮忙介绍的,包吃住,没有工钱。
如此,陈氏已经十分满意了。
不但为家里省了口粮,还学到了手艺,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