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源源不断的罪名(1/1)
周围突然响起了警笛声。
原来这一带一直都有民警巡逻,而刚才张开天与黑衣人的打斗声,惊动了旁边的警察。
所以,很快便有3位民警赶了过来。
一位高个子警察问道:“我是巡警队长‘安迷修’,刚才是谁在打架?”
梅舒芝故意伪装成一副受害者的模样,想要颠倒是非。
她满脸委屈地看着那名警察,“安警官,是那个猥琐男在打架。”
“你看看地上躺着的那些人,全是被他打倒的,他甚至还想对我图谋不轨。”
“幸亏你们及时赶到,否则,我说不定已经被那个猥琐男给强尖了。”
安警官看了看地上的黑衣人,“他们是你的什么人?”
梅女士思考了两秒,“呃……他们都是我的男闺蜜,我们准备要出去开房做运动的。”
“结果经过这个巷子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变态男,他想抢夺我们身上的财物,我们不给,然后他就出手打伤了我的那些男闺蜜。”
话音刚落。
张开天突然破口大笑。
“梅小姐,你这编故事的能力,不去写简直太可惜了!”
梅舒芝一脸仇恨地斜视着白衣男,“安警官,我刚才说的句句属实。”
“那个变态男是凶手,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吧。”
张先生走到安迷修的身前,“安警官,听听这位小姐描述得有多离谱。”
“对方可是有九个人,而我只有一个。”
“哪个抢劫犯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想凭借区区一个人的力量去抢夺九个人的财物?”
“再看看地上的那些黑衣人,他们个个还拿着小刀,而我却手无寸铁。”
“警官同志,你觉得这像是抢劫案的案发现场吗?”
安迷修微微摇头。
见警察的心思有所动摇,梅舒芝立刻又狡辩道:“变态男,如果你没有抢劫我们,那地上的伤员你又怎么解释?”
“是谁把他们打伤的?”
“是狗吗?”
说完,梅女士强行流出了一滴眼泪,“安警官,那个变态男实在太坏了!犯了罪,居然还不想承认?”
“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判他个十年八年的。”
然而,警察似乎也看出了其中的端倪。
于是安迷修问了问张开天:“这位先生,你能告诉我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张开天回答,“我下班回家刚好经过这条巷子,结果就被这群黑衣人堵住了去路,他们竟然掏出小刀想砍断我的手臂。”
“然后我出于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得已而采取了反击。”
“幸亏我练过功夫,最终以一己之力打败了8名黑衣人。”
“所以这绝对不是一起抢劫案,而是正当防卫反击案。”
梅舒芝急了,立刻又开启了“一哭二闹三上吊”模式。
“警官同志,别相信他的。不管怎么说,我的男闺蜜受伤了,他必须赔钱!”
“每个人赔100万,还要赔我恐吓费、受惊费、伤心费、流泪费……”
梅女士越说越激动,连口水都喷出来了。
安警官看向白衣男,“这位先生,你说他们刚才想砍断你的手臂?”
“有证据吗?”
张开天点了点头,“当然有!”
梅舒芝嘲笑道:“你有个鸡毛的证据,难道你不知道周围的监控都已经被我……哦不,都已经被别人给破坏掉了吗?”
“那你看这是什么?”张开天从包里拿出一支笔。
“录音笔?”梅女士瞪大眼睛,“你怎么还带了支录音笔啊?”
“你踏马是不是故意的?是不是早就想到要被我带人拦路,然后就故意带了支录音笔在身上,以方便收集证据?”
张开天双手一摊,“是又如何?”
“安警官,你看看,她自己都把犯罪事实给讲出来了,该抓谁你们清楚了吧。”
梅舒芝满不在乎,“就算我之前有砍你的想法又能怎样?我不是没砍到你吗?”
“而你,你却打伤了我这么多的男闺蜜。”
“今天你必须赔钱,必须向我下跪道歉,否则……”
还没把话讲,三名警察就已经给她带上了手铐。
“你干嘛?”
“老娘才是受害者,你们干嘛不抓他却要来抓我?”
安迷修解释道:“人家是正当防卫,无罪,而你们是施暴者,不抓你抓谁?”
梅女士仍大声狡辩:“不公平!为什么受伤的是我们,被抓进去的也是我们?”
“他打伤了我们,难道不该赔钱吗?”
张开天开心一笑,“法盲,我来给你普普法。”
“根据龙国的法律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别说你被打伤,就算你们死在这里我也不需要赔一分钱。”
“详情可以查看《刑法》第20条,或者《民法典》第181条。”
梅舒芝再次懵逼。
见自己不占理,她又想威胁警察:“等等,你们不能抓我,我可是……”
“可是什么?”安警官疑惑地问道。
梅女士挺起胸膛,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我可是有靠山的,至于靠山是谁,你们不必知道。”
“总之,抓了我你们会后悔的。”
“识相的话,就赶快把我放了。否则……”
“啊!你干嘛?”
警察已没有耐心再听下去。
二话不说,直接将其带上了警车。
没过多久,八名受伤的黑衣人也被一起带进了车内。
“这位先生,你也要跟我们去趟派出所哦,毕竟我们还需要你的笔录。”
张开天点头,“没问题,我一定会配合你们的。”
……………………
徐鲲街派出所。
经过半个小时的审问与调查。
最终,警方判定:梅女士以及其他8名黑衣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
由于此事情节恶劣,因此,警方很快将证据材料递交到了检察院。
一小时后。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批准逮捕梅舒芝等人。
梅女士及其小弟全部被刑事拘留。
自诉转公诉?
这下好了,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诽谤罪,现在居然又弄出了个故意杀人罪。
嫌自己的罪名不够大是吧?
看守所内,梅舒芝一直大吼大叫。
“放我出去!你们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
“知道我是谁吗?”
“我的靠山大到你们无法想象。”
“快开门,老娘还要回去卖……哦不,还要回去上班呢!”
一位值班民警走了过来,“小姐,少在那里发牢骚,这儿可是看守所,不是你任性发泄的地方。”
梅舒芝低眉怒视,“闭嘴吧!你算什么东西,你凭啥命令我?”
值班民警二话没说,直接去上级那里给梅女士定了个侮辱警察罪(侮辱罪)。
前有诽谤罪,后有故意杀人罪,现在又多了条侮辱罪。
她的罪名真是源源不断。
上一条罪责还没处理完,马上又来条新的。
…………
次日清晨。
看守所民警给梅舒芝带来一份早餐。
“开饭咯。”
梅舒芝一把将早餐扔在了地上,“怎么只有馒头?”
“我一个堂堂富家大小姐,居然喂我吃馒头?”
“你们警察局也太不尊重人了,至少也得来点红烧牛肉或者麻辣小龙虾,实在不行肯德基也可以。”
民警轻轻将馒头捡起,“只有这个,爱吃吃不吃拉倒。”
梅女士气得满脸通红,“你这服务态度也太差了!等着,我一定去相关部门投诉你。”
…………
另一边。
当张伟得知梅舒芝犯了故事杀人罪后,当场急得拍了拍桌子。
他叹了口气,“唉!早知道我就不该接她这个案子的。”
“见过无理取闹的,没见过如此无理取闹的。”
“我真是糊涂了,当初就不该去当她的代理律师的。”
“不过,谁叫她的律师费出的那么高呢。”
“唉!”(╥﹏╥)
然而,根据规定:律师在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拒绝代理。
也就是说:一旦律师接下了案子,就不能单方面退出。
此刻的张伟肠子都悔青了。
……………………
“赖格宝”电子厂。
这里是张开天上班的地方,他已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两年半。
由于最近的“地铁偷拍事件”太过于火热,因此,他自然也成为了公司里家喻户晓的人物。
今日,刚走进生产车间,就有同事调侃他:“张哥,听说你把那女的告上了法院?”
“至于吗?不就是在网上骂了你几句而已吗?男人嘛,要学会忍让。”
“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张开天立刻回怼:
“未经他人难,莫劝他人善;”
“你若经我难,未必有我善。”
一位女同事走了过来,“老张啊,不是我说你,为这点小事儿就把人家告上法庭?”
“人家可是女孩子诶。”
“你就不能大度一点、仁慈一点吗?”
张开天指向远方,“给你条建议……”
“在示川省乐三市那边有个大佛,你让大佛站起来,你去坐在那儿。”
随后,又有几名同事在那里说三道四。
他们一直认为:张开天小题大做了。
张先生当场发出感慨:“我原以为世上只有一个‘沸扬洋’,没想到到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