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欲擒故纵的把戏罢了(1/1)
叶景云和楚瑾行二人的这顿午餐到底还是没有吃完,快要结束的时候,楚瑾行被来自市局的一个电话叫走了,叶景云倒是觉得没什么,楚瑾行看起来倒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抱歉叶律,有个案子需要我去处理一下,失陪。”
叶景云知道他的工作性质,相当理解:“没关系,楚队注意安全。”
她倒也没什么好失落的,吃完饭,起身去前台结账,却被告知楚瑾行已经先她一步把钱付了。叶景云挑了挑眉,点点头,走出餐厅,给楚瑾行发了一条消息:“不是说好了我请?”
楚瑾行秒回:“抱歉,忘记了,下一次你请好不好?”
叶景云按住语音键,声线慵懒,带着几分撩拨人心的味道:“楚大队长,我怀疑你是在约我。”啧啧,诡计多端的男人。
楚瑾行看了一眼连接着车载蓝牙的手机屏,红着耳尖点开了语音条,女人慵懒缠绵的嗓音通过音质绝佳的蓝牙音箱传出来,和她在庭审时的声线完全不一样,这个女人也有两副面孔!
楚大队长觉得自己现在不太适合开车,就没有像平时一样把车开进地下停车场,而是选择在市局门口的车位里把车停下,摸出耳机连上手机,把那句短短的语音收藏起来循环播放,随后才红着耳朵,带着几分忐忑回复:“嗯,我是在约你,你答应吗?”她之前还说,要看自己表现,应该,会给自己表现的机会吧。
下一秒,微信语音通话的震动传来,楚瑾行下意识就点了接通,不得不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戴上了耳机。
电话那头,叶景云轻笑一声:“我觉得这句话还是用电话告诉你比较好,楚大队长约我,我当然要答应。”这句话说的相当暧昧,就差直接明说,只要你约我,我就会赴约。当然事实也是这样的,毕竟楚瑾行在她这里,还是有相当优待的。
楚瑾行放下心:“多谢叶律。”
“景云。”都已经是朋友了,称呼也没必要这么生疏是不是?“叫我景云。”
这么看起来,他这男朋友的位置大概是快要稳了,楚瑾行抿了抿唇:“嗯,景云。”
下一秒,电话那头传来女人含笑的声音:“瑾行。”
楚瑾行大概这辈子没觉得自己的名字这么好听过,戴着耳机差点走过头,有些窘迫地掩唇轻咳一声,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我到了,先挂了吧。”
“嗯,好。”叶景云等了半天,都没见楚瑾行挂掉通话,噗嗤笑出声来,“楚队,不是要挂了吗?”
楚瑾行抿了抿唇,她刚才明明不是这么叫的,然而下一秒,女人的声音继续响起:“好了,那我先挂了,拜拜,瑾行~”说完,通话就被挂断了。
最后的称呼,女人刻意压低了声线,就响起在楚瑾行耳边,楚瑾行耳垂泛着淡淡的粉色,她一定是故意的!
楚瑾行握着手机深呼吸了一下,平复了心情,才打了警局的内线电话,告诉任语云自己已经到了,让她把这一起案件的资料拿过来。
案件发生的地点是在市内最大的一家会所中,一个女生从10楼的包间窗口坠楼身亡,而这起案子之所以会最终到达市局刑侦队手里,一是因为法医鉴定,这个女生曾经接触过毒品,还在她体内检测出了男性jingye成分;二是因为这个包间的主人,是当红炸子鸡林鸿风。
死者是个网红,名叫潘依兰,隶属于非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ID是星星点点,现在是一个二线主播,日常居住在公司分配的员工宿舍,有一个室友,也是她的同事,ID是小兔绵绵。
因为会所门口和走廊上的监控都被损坏,只能根据会所工作人员的说法推测出潘依兰的行动路线。她在死亡前一天晚上八点进入会所,没有在其他地方停留,直接达到十楼的包间,直到凌晨三点在那里坠楼身亡,期间没有离开过包间,也没有其他人进入。
楚瑾行简单翻阅了所有资料:“jingye的DNA检测了吗?和林鸿风有没有关系?”
“已经送检了,结果还没出来,不过死者死亡之前,曾经在社交平台发表过文章,控诉林鸿风借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强奸她。”
楚瑾行对此不置可否,一篇主观性极强的博文,做不了直接证据,也不能单凭此认为,林鸿风真的是个强奸犯,不过就凭那个包间是林鸿风的,就足够让他们传唤他。
“林鸿风到了吗?”
“已经到了,就在会客室。”因为到底没有确定林鸿风的犯罪嫌疑,所以选择的地点是在会客室,而不是审讯室,这也算是给警方留了一条后路,毕竟林鸿风的名气太大,那些媒体又是个什么德行,懂得都懂。
“走吧,去看看。”
楚瑾行和任语云一同到了会客室,里面不只有林鸿风,还有他的经纪人和刚刚请来的律师。
林鸿风的外貌确实对得起他的名气,面若敷粉,五官精致,不过任语云看了一眼就撇了撇嘴,都不知道动了多少刀子,一点都不真实。
楚瑾行当然不在意什么整容不整容的,他按照程序出示了一下证件:“江城市局刑侦队长,楚瑾行。”
“江城市局刑侦队警员,任语云。”
确认了身份,二人在林鸿风对面坐下,这个时候对方的律师就出场了:“楚队,任警官,我是本次案件的代理律师,董浩思,接下来,由我代替我的当事人回答你们的问题。”
楚瑾行他们也没说什么,按照程序提问:“死者死亡前一天晚上八点到凌晨三点,那个时候林鸿风在哪里?”
董浩思唇边始终噙着淡淡的笑意,看起来就是胸有成竹的样子,楚瑾行见此,就想起了庭审时的叶景云:“……”工作工作,瞎想什么呢?
“我的当事人那天晚上并没有出门,虽然没有证人可以证明,但我们调出了小区门口的监控。”董浩思将一个u盘放到桌上,“小区只有一个出入口,这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那晚并没有离开过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