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游狼VS骆马(1/1)
朱立的死亡丝毫没有影响营地内的热闹。
洛克李和吴勇金两人依旧互相缠斗着。
姓名,洛克李。
性别,男。
年龄,43岁。
修为,三品上。
职业,炼体师。
战斗风格,骆马。
灵根,金,土。
……
姓名,吴勇金。
性别,男。
年龄,22岁。
修为,三品上。
职业,炼体师。
战斗风格,游狼。
灵根,金,木,水。后又添加火,土两系灵根。
“好了老头子。热身结束。来真的了。”
“好,正合我意。”
吴勇金的身形恢复到了原来大小。
身体泛红还冒着些许热气,肌肉紧绷,青筋暴起。
随后左脚一蹬,使出奔雷步。
“大佛通背拳第四式,敲山震虎!”
洛克李也不甘示弱,同样提速迎上吴勇金这一招。
“烈风脚。”
吴勇金的拳头和洛克李的脚结结实实的碰在了一起。
强大的冲击力形成无形气浪向着周围的营帐扩散。
石头,桌椅板凳还有奇虎帮小弟的尸体全被这一股气浪吹飞。
根据物理学的定义来说,给物品施加的功越大,那它的弹性也就越大。
可是这两人却是一点没有被弹开的意思。这也导致,他们的脚下被他们自己踩出三道深坑。
数秒之后,还是洛克李最先坚持不住。
因为他只有一只脚着地,前期的爆发力虽强,但这后续的力道难以维持。最终败下阵来。
不过吴勇金这边也不好受。
洛克李毕竟是年长几岁,经验老道。
当他知道,自己会坚持不住的时候。害怕自己被会处于劣势。索性借用这这股力道将自己送的更远。
于是,他短暂的收力。随后,借着吴勇金的力道向后直飞。这一飞就是数百米远,直接飞出营地了。
吴勇金这边因为他的突然收力,一时猝不及防。结果,自己的身体在惯性的驱使下向前一扑。摔了个狗吃屎。
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这种微操作,一般人是很难看出来。
在他们的眼里,洛克李是被吴勇金击飞,结果自己还不慎摔倒了。看起来是吴勇金略胜一筹。
其实正好相反,这一博弈是洛克李小胜吴勇金。
不过战斗才刚刚开始,一切都是未知数。
洛克李因为早有准备,所以即便是被击飞数百米却依然潇洒的站着。
趁他病要他命。
既然占据了优势那就将这优势无限扩大。
一个急闪。
洛克李迅速疾冲,速度之快让寻常人的眼睛根本跟不上。甚至隐约间产生出他不是一个人的错觉。
数百米的距离转瞬而至。
反观吴勇金这边。自从摔了个狗吃屎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爬起来。而是手脚撑地呈四足之势。
知道洛克李已经攻了过来,也不敢迟疑。直接后腿法力,向前冲刺。手脚并用奔跑的像一只老虎一样。
这就是战斗风格“游狼”特有一种移动方式,叫做四脚天行。利用手脚并用的特点形成的类似于野兽的攻击和躲避方式。
论移动速度,洛克李这两条腿的哪里是这四条腿的对手。
根据他的预测这一次相撞,恐怕被击飞的还是自己。所以改变策略。再一次用出他的微操技巧。
身形向右一偏,与吴勇金完美的错了过去。
速度越快惯性越大。
吴勇金顺势转身竟然有一种漂移的既视感。攻势依旧不减,立即向着洛克李的方向冲了过去。
狼,可以说是游击战的祖师。
主打的就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进,敌疲我打的缠斗策略。
它们东咬一口,西咬一下。拼的就是消耗对手的耐心,耗光对手的体力。从而取得战斗胜利。
这一特点同样也被武师学到了。因此也就有了战斗风格“游狼”的存在。
所以,吴勇金的攻势虽强。但是雷声大雨点小。对自己的消耗并不大。主要凭借的就是消耗对手。
而洛克李的战斗风格是骆马。
说白了就是以腿部作为主要攻击手段,手臂配合着腿部输出。
这也导致着他的爆发力极强。通常短时间内就可以击败对手。
一个主缠斗,另一个主爆发。
一个想着把战斗时间拉长,另一个却想着短时间内解决战斗。
就相性来说,彼此之间并不相合。这也导致这场战斗的结果谁胜谁负都是个未知数。
洛克李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真正的使出全力,就等着吴勇金露出破绽之后,一击毙命。
可是狼的破绽,哪有那么好找哇!
吴勇金接着下的操作算是彻底断了他这个想法。
只见吴勇金那原本赤裸的上身开始浮现出一层紫金色的甲胄。
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甲胄。而是用真炁凝聚而成。
“金字,紫杉鱼鳞甲。”
利用金属性的真炁覆盖全身,提升自己的防御力。不过,这也导致了他的移动速度下降。毕竟,金子是很重的嘛!
以洛克李的经验立即就看出来这是准备跟自己贴身近战,拼上一波。而他最烦的就是这种战斗。
擅长腿功的他最擅长是中短距离的战斗,最讨厌,最希望打的就是贴身近战。
对于吴勇金的主动攻击,他是高兴的。
然而不高兴的是,这紫金色的甲胄打不破呀!
他不是没有试过,可就是打不坏。
要知道,以他的实力和腿功,不敢说开山裂土,但是劈石断金不在话下。
这样的威力竟然拿这甲胄没有一丝办法。这也就说明,吴勇金使用的这个功法是完整的。
功法完成和功法残缺使用起来是完全不一样。
每一个功法在创造之初都有缺陷,后续有经过多次的修补和改良来弥补这个缺陷,这才是一套完整的功法。
然而功法残缺,也就代表着他没有办法把它的威力完全的发挥出来。
这一点,洛克李深有体会。因为自己用的腿功就是一部残缺不全的功法。
他本身是一个散人。
是因为自己看中这个功法的威力。这才向朱立借钱在拍卖行中买下了这部功法。也是因为这样他才留在朱立的身边当个保镖。
约定是保护朱立三年用来还债。
至于他为什么不直接把朱立杀了。原因就在于江湖的一句名言。
强龙不压地头蛇。
这一点,走江湖的人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可吴勇金是什么出身。
天下第四宗门搬山宗的直系血亲。
他哪里会管这些,甚至从来不把这些帮派放在眼里。灭了这个帮派跟打死一只苍蝇一样,只是自己想不想的问题。
就以他的地位,那学的功法必然是完整的呀。
残缺的功法对上完整的功法,就算是同阶武师之中。也能轻易判断出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