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副三:成长、暴君、旱灾(1/1)
乌飞兔走:
自从佃户死亡,王权开始打猎后:
家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
王权的猎物,几乎不去换粗粮,而是每天都吃喝了。
大量肉食供应下:
王权每天能修炼的时间更长,身体更强。
大小姐脸蛋上,开始出现健康的红晕。
干瘦的身体,也慢慢丰腴起来。
短短不过一个多月,大小姐就明媚动人许多。
她肌肤白中透红,精神头旺盛很多,一双眼睛,也明亮很多。
那是希望的眼神。
其次:
王权在打猎、修炼之余,还找了一把斧头看书。
他专门挑选一人多粗的大树砍伐。
起初:
五六天才能砍到一棵大树。
但,时间久了,实力提升。
短短三两天,他就能砍伐一颗一人多粗的大树。
他处理大树枝杈。
又准备滚木。
把大树一点点挪到村里。
然后:
他劈开大树,搭建木屋。
他现在地上挖了几个深坑,制作了一个建议的龙门吊,把粗大的木桩扔进去,充当根基。
然后一点点修建墙壁。
这些树干,都被他涂抹了秘制生漆。
生漆渗透到木杆中,虽然不如金铁坚硬,但,也堪比山石。
而且:
有生漆保护,这树木还能防火。
王权用一年多时间,看了几十棵大树,修建了一座三室一厅的大宅子。
这木头宅子中间填充冻土下十几米深的泥胶。
把树木和树木之间的缝隙填充的满满当当。
最后,还在外面涂了三尺多厚的浇泥。
胶泥混喝了草木、石灰、甚至是糯米鸡蛋。
经过特殊处理,十分坚硬。
哪怕寒冬结束,也不会脱落。
甚至堪比山石。
王权又修建了厚重的窗户和大门。
关上门窗后,哪怕用猎枪轰几十下,也休想打破。
他又在房间内修建壁炉和暖炕。
如此:
大小姐晚上睡觉,再也不冷了。
而且,安全感暴增数十倍。
是夜:
大小姐躺热乎乎的炕上,盖着柔软的狐狸被子,枕着兔皮褥子,心中美滋滋: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大小姐高兴。
她爬起来,看着不远处修炼武道的王权,一脸兴奋:
“我家权儿,也成顶梁柱了。”
.....
这年:
王权十岁。
十岁的他,跟十六七的小青年一样高了。
而且,他浑身都是腱子肉,看起来相当强壮。
此时的他,走在红杉屯和小镇上,也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眼神。
甚至有些寡妇,偷偷问他:要不要搭伙过日子。
王权心动。
他有四个腰子,精力实在是太旺盛了。
哪怕有根本法消磨,他的精力也相当旺盛。
然而:
等大小姐知道后,顿时火冒三丈。
这胆小的女人,第一次拎了猎枪,杀气腾腾找到那群寡妇:
“再调戏我家王权,我就打死你们!”
大小姐凶猛。
寡妇们不敢招惹。
只是啐了一口,嘟囔道:
“你家王权长大了,早晚要娶媳妇。”
“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办。”
大小姐忧心忡忡回去。
当天晚上,她吃不下饭。
王权安慰她:
“以后无论我去哪里,都会带上你!”
大小姐这才破涕为笑。
这一刻:
王权感觉,自己不是一个被人照顾的孩子。
而是照顾一个孩子的大人。
好在他也不在意。
虽然才十岁。
但,现在的他,已经是红杉屯中最顶尖的猎人了。
他每天都要进入深山。
隔三差五打死一头野熊、野猪、甚至是猛虎之类的凶兽。
让王权意外的是:
在吃虎肉,喝虎血的时候,他的异术.换皮.虎的进度大幅度提升。
就连当初跟小花猫一样大小的形态,也变成了小狗大小。
对此,王权相当兴奋。
他翻山越岭猎杀猛虎
结果:
短短不到两年,方圆百里内的猛虎,都被他猎杀一空。
红杉屯的人,敬畏的称呼他为——猛虎暴君。
猛虎——因为他斩杀猛虎,而且,等到夏天的时候,他光了膀子后,前胸后背上,竟然出现若隐若现的虎头刺青。
暴君——是因为他行事风格相当狂暴,相当强势。
无论是红杉屯,还是小镇上,任何人都不敢招惹他。
曾经在小镇上,有人想欺负他,算计他。
结果:
他当场拎了猎枪,直接打爆对方脑袋。
王权说一不二。
任何人都不敢违背他意志。
如此,才得了一个猛虎暴君绰号。
“也不知道回归后,这个称号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王权也不知道乡下人给的称号,有没有用。
因此,也不是很在意。
他更在意的是:
身上莫名出现的虎头刺青。
起初,他不知道虎头刺青是怎么来的。
但,随时间推移,他发现:
随着换皮术提升,身上刺青越发明显。
如此:
他肯定刺青跟异术之间有关。
“以后我要是弄一个豹子皮,修炼换皮.豹,身上会不会再出现一个豹子头刺青?”
他研究一段时间刺青后,就继续认真过日子。
随着他越发强壮,小日子越发红火。
他吃的浑身都是腱子肉。
大小姐吃的体态丰腴,妩媚多姿。
她只要一出门,跟屯里,甚至是镇上那群面黄肌瘦的人想比,那真是天壤之别。
随着小日子越发红火:
屯里,甚至是镇上的人,都会找他们借粮食。
起初:
大小姐心善,都借给他们油脂、甚至是肉。
但,后来她发现:
这群人借了东西后,竟不知道感恩。
甚至有人以为理所当然。
大小姐一怒之下,不再外借。
结果,前两年还好。
等王权到了十二岁这年:
山上的猎物减少。
内地运送过来的粮食越来越少。
无论是屯里,还是小镇上的人,日子越发艰难。
王权去镇上询问,才知道:
内地产粮大省,出现轻重不一的旱灾。
大量的庄稼,都死在田里。
内地都没有粮食,更何况是边疆了。
听小镇上的人说:
内地的人,活不下来,竟然三三两两组队,想来边疆讨生活。
王权闻言,眉头紧皱。
边疆这里,有半年时间都被冰雪覆盖。
这里能种植的季节很短。
而且能种植的农作物,只有土豆,很多食物,都要靠内地支持;资源相当匮乏。
如果内地人来了。下场必定凄惨。
然而,他也不知道内地的旱灾会持续多久。
因此:
他决定——储备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