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吴义凡庭审3(1/1)
“原告方辩护。”法官说话,打破了现场凝重的氛围。
芊芊身旁的律师站起身来。
“尊敬的法官与陪审团成员,大家好。我是原告方集体律师代表,代表原告方辩护。”
“针对被告人律师发言,我认为并不具备参考价值。犯罪并不全是因为利益冲突,也有可能是色欲熏心,我认为被告人构成强奸罪以及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手上拥有的证据,我有充分理由怀疑,被告人就是杀人凶手,现在,我将为大家展示证据。”
“第一件,是被告人发送给黄芊芊的威胁信息。经过调查,手机号为被告人专属。黄芊芊与被告人的情侣关系,完全出于被迫。”
“第二件,虽然黄芊芊父亲下落不明。但有热心人士,上交给警方一把锤子,锤子上面提取出来的DNA,有被告人的,也有黄芊芊父亲的。”
“第三件,我方有被告人购买迷药记录,华国限制购买迷药,我不知道。被告人买那么多迷药干嘛?是否用于犯罪?”
“第四件,被告人U盘里,有许多不雅影片,其中主人公包含在场受害人。请问被告人如何狡辩?”
被告方律师举手辩驳。
“我不赞同原告方律师说法,手机号确实是被告人专属。但是手机,存在被他人盗用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信息为被告人所发。”
“还有请勿上升到故意杀人罪,至今为止,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杀人。只要没有尸体作为证据,只能定性为人口失踪,不能判定为死亡。”
“购买迷药为被告人个人行为,无权向原告方解释。”
“不雅影片,如果双方自愿,不能视为强奸。”
原告方律师听完举手。
“我反驳自愿观点,请法官大人观看影片,自行分辨是否自愿。”
法官让人送上u盘,仔细查阅。他的眉头皱成一团。影片中的女人,好像喝醉了,处于半梦半醒之间,无法确定是不是自愿。只有一两个明确表现出抗拒。
在场众人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喘一口,静静等待法官发言。
法官关上影片,归还给原告方律师。
他皱着眉头开口。
“影片中有两名女子,表现出明显抗拒,可以定义为强奸。”
场内众人议论纷纷。
“怎么会这样?怎么才两个,不可能啊!”
“肃静!”法官猛拍惊堂木。
众人吓了一跳,鸦雀无声。
观众席上的叶凌云看到这里,揉了揉额头,吴嘉诚收集了不少证据,可惜缺少了关键证据,也不知道吴义凡把黄芊芊父亲的尸体藏到哪儿了,派人找到许久没找到。
如果只有两人定义为强奸,吴义凡最多判七年,风声过了,过段时间又出来蹦哒,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现场安静下来,法官示意。
“两位律师需要辩护请继续。”
原告方律师举起照片,绕场一周给众人观看。
“大家请看,这是被告人的杀人凶器,上面只有被告人的指纹与受害人的血迹。”
众人看见照片里锈迹斑斑的锤子上,有一片暗红色血迹,有些骇人。
被告方律师立即反驳。
“没有尸体,不能判定被告人是杀人凶手!”
原告方律师冷冷拷问他。
“那你要怎么解释,锤子上只有被告方指纹与受害人血迹。”
“我还是那句话,没有找到尸体,不能判定被告人是杀人凶手。你如果执意污蔑被告人,我方有权告你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