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人生百态(1/1)
李丽在商务KTV游走多年,练就了一身察言观色的本事。她看到周夏的第一眼,就觉得这男人身上有一股跟其他人不一样的气势。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但是就是觉得他很厉害。
“这位大...先生。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不瞒你说,我在房间里睡觉呢,一睁眼就到这了。”
...
莫陆透过监控能够看到他们的一举一动,以及对话的内容。也慢慢想明白了该如何通关。
他拿起一旁的麦克风,按下了通话开关。
“滋~”
电流声突然响彻在整个会议室之中,把所有人吓得一个激灵。
周夏也被吓了一跳,不过他经过短暂的错愕后,立刻向声音处看去,发现了在角落中隐藏的扬声器。
“喂喂。”莫陆先试了个音,并通过现场众人的反应立刻确定了自己的猜想。
“你们好,简单做个自我介绍,你们可以称呼我为M先生。
我知道你们有很多疑问,但是请不要着急。等我说完之后允许你们进行提问。
首先,很遗憾的告诉你们,这不是什么整蛊节目。
接下来我的话你们要认真听,这关乎你们是否能够活下来。
我为你们准备了六个房间,其中两间卧室,一个洗手间还有一个厨房,还有一个储物间。
厨房有大量的食物,足够你们生存两周。卫生间我也为你们准备了精致的洗漱用品,护肤品应有尽有。
当然,储物室也有一些工具。这些工具你们想怎么使用我不会去管。但是我善意的提醒你们,没有我的允许,你们是出不去的。”
不等我莫陆把话说完,祝保国和周夏二人迅速起身,他们想要第一个赶到储物间或者厨房,寻找可以保护自己的武器。
而其他人还傻傻的站在原地,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莫陆通过监控看到两个人你追我赶的样子,不由自主的翘起了嘴角。
人类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在一个未知且危险的的环境中,伴有强烈的慕强心态。
领导气质、独一无二的武力和冷静的头脑。这样三样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很明显,周夏深通此道。
至于祝保国,也许仅仅是因为害怕。
不要因为犯罪分子犯过罪就觉得他非常可怕,其实并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
这些人通常是心理最脆弱的,也是最缺乏安全感的。
只有那些心理有缺陷的人,他们往往才可怕。因为你不知道他内心的世界是什么样,你也不知道他下一个举动会是什么,无迹可寻。
很快,两个人就拿到各自想要的防卫武器。
周夏去厨房拿了一把厨刀,顺带着将其他刀具藏了起来。
祝保国在储物室找到了一个羊角锤还有一把铁铲。他把羊角锤别在腰间,用衬衫遮住,手握着铁铲大摇大摆的回到了会议室。
当两个人重新回到会议室后,其他6个人恍然大悟。他们一窝蜂的去寻找趁手的武器,结果翻了半天,只找到了一些并不能一击致命的东西。
李丽拿了个平底锅护在胸前,王雯拿了个炒菜用的小铲子,张楠拿了个擀面杖...
其他三人,每个人拎了一瓶啤酒回来。
8个人面面相觑,场面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莫陆见此,再次开口。
“既然你们都回来了,那我就继续说。
我这里有你们每一个人的详细资料,详细到你们怀疑人生的那种。”
张楠立刻开口否定道。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有我们的资料。”
周夏推了推眼镜,开口解释道。
“你们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这个人是怎么把我们这8个人悄无声息的带到这间房子里来的。并且,我们醒来的时间几乎不分前后。
要么就是他背后有一个组织,不过我想在座的都是普通人,绝对触碰不到这样的人。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里面这个人确实对我们很了解,而且在行动之前做了周密的计划,就连迷药的计量都算计的一清二楚。
所以我奉劝在座的各位,如果想活着,就听他把话说完。”
莫陆轻轻拍动手掌,声音通过扬声器传到了会议室。
“不愧是你啊,周夏先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能分析出这么多东西。
呵呵,既然这样,那也就不废话了。
我实话告诉你们,你们这人些人都曾犯过不可饶恕的罪过。
我会给你们每个人一个机会,让你们在这里忏悔你们曾经犯过的错。
你们可以选择说,也可以选择不说。你们的食物只够吃14天的,如果在14天的时间内没有说出我想要的答案,我想你们知道结果。
你们可以放心,只要你们说出答案,我一定会履行我的承诺放你们离开。
但是你们之中哪怕有一个人说了谎,所有人都会被留下。
现在你们如果有问题可以进行提问了,但是每个人只能问一个。”
周夏并没有率先发问,他要先听听其他人的问题,然后他好做最佳的判断。
第一个提问的是张楠,此时的她已经不再那样的盛气凌人,反而露出楚楚可怜的模样。
“大哥哥,求求你放我离开好不好,我就是个学生。只要你放我离开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而且我保证不会报警。”
莫陆淡漠的声音传了过来。
“不好意思,我对你的提议丝毫不感兴趣。”
周夏皱着眉,心中暗骂,白白浪费了这么一次机会,这该死的女人脑子里装的都是大便吗?
紧接着第二个提问的是蔡吉利。
“我想问一下,你怎么能保证你说的话是真的?万一你反悔,不放我们离开怎么办?”
莫陆回答道。
“周夏先生是律师,我想他应该很清楚,非法拘禁和杀人哪个一个判的会更加严重。”
周夏推了推眼镜,开口解释道。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他并没有殴打和侮辱我们,不过因为一次性囚禁人数较多,极有可能顶格处理,但做多也就能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