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1/1)
面对周国庆不善的目光,林河不紧不慢的说道,“警察同志,说明问题之前,我想先引申一条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嗯,你继续说,我听着呢。”周国庆面无表情的说道,随后又冲身后的一位警员道,“小张,你把他说的都记下来。”
林河轻笑一声,继续道,
“根据《消费法》第七条之规定,我支付车费,出租车司机为我提供车程服务,我与出租车司机已经达成了消费合同。”
“因此,出租车司机有义务保障我的人身,以及财产的安全。”
“昨天晚上,我乘坐出租车,不小心把手机拉在出租车上,由于我的一时疏忽,手机的保管权已经从我的手上,转移到了出租车司机的手上。”
“正常情况应该是,出租车司机在车上发现我的手机之后,马上与我联系,并将手机送还与我,至于我要不要支付报酬,这就属于我跟出租车司机的事情了。”
“可现在的情况是,我的手机却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位先生手里。”
“警察同志,你们不觉得这其中有很大的问题嘛。”
很大的问题?
不止是周国庆懵逼了!
他身后的警员也懵逼了!
包括现场所有的吃瓜群众都懵逼了!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皆是一脸无语。
懵逼树上懵逼果,懵逼树下你和我。
一人一座懵逼坟,来世还做懵逼人。
你这又是消费法的,又是第七条的,讲了半天,最后又讲到了手机的保管权上。
太踏马的专业了,俺们都不懂啊。
大家都隐约觉得这其中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可一时之间就是说不出来。
良久之后,周国庆憋出一句话,“你到底想说啥?”
林河暗叹一口气,周国庆这个老警员都搞不清楚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更别说是那些普通人了。
全民普法之举,任重而道远啊!
林河继续道,“也就是说,昨晚我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的事情,跟这位陈金默先生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可问题是手机为什么会到他手上呢?”
“我与出租车司机在无形之中签订了合同关系,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就有帮我保管手机的责任与义务。”
“而后来呢,陈金默乘坐出租车的时候,擅自将出租车保管的手机带走。”
“这又是什么行为呢,不告而取是为窃。”
“因此,陈金默的行为已经触及到《刑法》264条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卧槽!
卧槽!
卧槽!
刚才还一脸懵逼的众人,听过林河的解释后,瞬间明白其中的关键点。
是啊,林河的手机丢在出租车上,跟陈金默又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手机出现在陈金默手上,看似为捡,实则为窃。
想通了这点,大家再看林河,眼中已然多了几分敬佩之意。
这人把事情说的这么透彻,而且处处引申法律的,该不会是一名律师或者法官吧。
周国庆收起脸上的审视之色,语气十分认真的问道,“林先生,请问您的职业是?”
他从警二十年,类似的案子也处理过十几起,以往都是负责说和。
虽然周国庆心中也对这种携物索偿的行为很是鄙夷,但是没办法,这种事情又没有明确性的法律规定,他们派出所的人也只能从中调和,争取让双方都得到一个基本满意的结果。
如今,林河专业的说法,倒是让周国庆大开眼界,同时又心中暗自佩服。
所以,他觉得自己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了。
“林河,律师!”林河言语简洁的说道。
“林律师,刚才多有言语得罪。”周国庆小声冲林河道,他这话的意思,自然是为自己刚才怀疑林河报假警的说法道歉。
随后,周国庆又将目光看向旁边的陈金默,“这我先生,你确定林先生的手机是你在出租车上‘拿’到的?”
一个拿字,已经表明了周国庆的态度。
“我……”面对周国庆严厉的目光,陈金默的表情显得有些慌乱。
他很想实话实说,但是本能的感到这样说的话,自己马上就要大祸临头了。
“你还是实话实说吧。”林河笑笑道,“无论怎么样,我的手机都不应该出现在你的手中。”
“坦白从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从这个角度看,对你还是蛮有好处的。”
看着刚才在自己面前还嚣张无比的陈金默这会又如同鹌鹑一样畏畏缩缩,林河心中感到一阵畅快。
你刚才那牛逼劲儿呢,有本事再来一个看看啊。
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
陈金默看着林河,眼中满是乞求之意。
林河无视他的目光,继续大声道,“警察同志,就在刚才,我想要拿回手机的时候。”
“陈金默非但不肯归还手机,反倒是还要向我索取三千块的好处费。”
“这又是什么行为?”
“《刑法》274条之规定:敲诈勒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虽然我并未向陈金默支付三千块的赎金,但这只是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没有得逞,并不妨碍‘敲诈勒索’罪名对他的适用。”
“盗窃财物+敲诈勒索,这两种行为都是极其恶劣的。”
“我建议你们将陈金默带回去好好调查一番,随后交由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
我草草草草草……
林河可谓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一个盗窃的罪名陈金默显然已经承受不住,这下又来了个敲着勒索,陈金默本人都快要吓尿了。
陈金默脸色一阵变换,随后咬牙道,‘什么偷窃不偷窃的我不知道,这个手机是我上班时候走在路上个捡的,有什么问题吗?’
眼看林河这是要斩尽杀绝,陈金默也是使出了抵赖大法,企图在警察面前蒙混过关。
见识过林河的巧言善辩之后,陈金默现在已经不敢奢望再从林河那里获得什么好处费了,只期望尽快把这个煞星和眼前的警察给打发走。
“上班的时候在路上捡的吗?”
林河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道,“可是咱们两个刚才见面的时候,你明明已经承认你是在出租车上拿到我的手机了。”
“我身后的这些群众可以为我作证的,大家说对不对?”
林河话音刚落,就见有一老大爷站出来道,“对,这位律师说得对。”
“刚才我就在这个肉铺面前买肉,可是把他们两个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我可以证明,这位律师刚才说的都是真话,手机就是这人在出租车上拿到的。”
林河转头,赞许的看了这位仗义执言的老大爷一眼,又继续说冲陈金默说道,“不承认是吧,没关系。”
“不要忘了,我可是一位律师,随时随地携带录音笔这可是一名律师特有的习惯。”
“要不,我把录音笔拿出来给大家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