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下面,请原告方做出事实控诉!(1/1)
林河本想在家多待几天呢,顺便也可以等着小妹回来,可这天小妹突然发信息说这周末班级组织有活动,实在走不开。
林河想了想,自己在家待得时间也够久了,干脆和宫喜妃一块回了江城。
到江城后,宫喜妃又拉着林河在宾馆里又度过了一段炮火连天的日子,几天下来,林河感觉自己的腰子都瘦了好几斤。
之后,面对宫喜妃的百般挑弄,林河再也提不起性趣来。
终于,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尚海鹏那件涉案价值千万的拍卖案子终于也要开庭了。
这天上午,林河西装笔挺,从奔驰车上走下来,下车之后,自我感觉良好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还好,发型没乱。
在法院的门岗处刷了身份证之后,终于来到了法院里。
一进门,他就看到了一身唐装,身材发福的尚海鹏,而在他旁边站着的,正是当初馋自己身体的方媛。
就在林河向二人看去的同时,二人同样也注意到了林河的目光。
方媛遇上林河的目光后,脸上泛起温柔的笑意,甚至还伸出粉嫩的舌头,舔了舔上嘴唇。
这……
林河下意识的连忙移开目光,这方姐,你这是做什么,我可是正经人呐。
“林老弟,你终于来了。”尚海鹏上前两步,手中捻着那串盘的发亮的佛珠道。
“呵呵,路上有些堵车,来晚了点,让尚先生你久等了。”林河非常客套的说道。
“久等什么!”尚海鹏摆摆手,“我们也是刚到,谈不上久等。”
“再说了,林律师你才是今天的重头戏,只要能让我赢下官司,别说让给我尚某人在这里等上一会了,就是等上一天又有何妨!”
尚海鹏不愧是人精,无论何时何地,他的谈话都能给人一种十分舒服的感觉。
“尚先生过奖了,再说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们律师就是干这个的,我又哪敢让尚先生你久等啊!”林河轻笑一声道。
这时,方媛站出来说道,“哎呀,你们两个就别站在这里客套了,听的我耳朵都起茧子了,庭审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有什么话咱们进去再说吧。”
“哈哈,小媛说的对,林律师,咱们有什么话还是进去再说吧。”尚海鹏哈哈大笑道。
然而,就在尚海鹏刚挪动步子的时候,几人听到背后传来一道轻快的声音。
“哎呀,尚总,咱们可是有段时间没见了!”
众人回头看去,只见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士正加快脚步朝这边赶来,在他身后,还有一名提着公文包的男子。
尚海鹏见到来人之后,脸上淡漠,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尚总,咱们也算是老朋友了,也有过几次合作,对于这次的事情,我真的表示抱歉,在这里,我代表嘉德拍卖行对尚总你表达真挚的歉意。”
西装男子在说话之间,还对着尚海鹏鞠了一躬。
不用猜,这一定就是跟尚海鹏合作的嘉德拍卖行的人。
当初写诉状的时候,林河为了省事,把嘉德拍卖会和拍下山路松声图的那位竞拍者一起起诉到了法院。
他这么做,也是为了省下一些功夫,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端。
因为这件事情是三方一起合作完成的,首先是尚海鹏把自己的家传宝物山路松声图委托给嘉德拍卖行进行拍卖,随后另一方在嘉德拍卖行展示这幅画作的时候,参与了竞拍,并成功竞拍成功。
随后,竞拍者又以山路松声图是赝品为由,拒绝支付余下的尾款。
假如林河单单只起诉竞拍者的话,好像这个方法不大可行,毕竟对方是跟嘉德拍卖行签的竞拍协议,跟尚海鹏并没有直接关系。
或者说林河单单起诉嘉德拍卖行的话,就算是胜诉,嘉德拍卖行也能以竞拍者并未支付余下的尾款为由,来辩驳林河的起诉观点。
所以,这件事情,还是三方一起坐下来,在法官的协调下处理比较稳妥。
“李经理,你说的没错,咱们之间也是合作过几次,也算是熟客了。”尚海鹏冷着脸说道,“可是这一次,咱们的合作并不愉快啊。”
“你看看你们找的都是什么客户,我那幅画已经拍出去整整两个月了,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尾款,这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公司的资金链,害的我不得不从其它地方找贷款。”
“这其中的损失,你能负责吗?”
尚海鹏说的没错,本来山路松声图派出去的当天,他已经想好这一千三百万的用途了。
只是后来这笔钱一直没有到账,这让他不是一般的恼火。
“尚总,真的很抱歉,发生这种事情,也不是我们嘉德拍卖行想要看到的,不过如进既然事情已经出来了,那咱们就要齐心协力想办法把事情解决。”
李经理说道,“想必尚总心中也清楚,之所以发生过这件事情,其根本原因并不在我们嘉德拍卖行。”
“我今天在这里可以保证,待会在法庭上,一定配合尚先生以及您的律师,把事情的始末给法官讲清楚。”
“同时也可以跟尚先生你保证,只要这笔款项一到我们公司的账户上,我们嘉德拍卖行一定会及时的把款项给尚先生你送过去。”
“还请尚先生你不要因为这一点小事就与我们嘉德拍卖行产生嫌隙,影响到两家以后的合作。”
对于尚海鹏这个大客户,李经理是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维护的,毕竟他可是知道,尚海鹏家中的藏品无数,就算是每年只出一件,都可以让他拿到足够高的拍卖分成了。
“哼,再说吧!”尚海鹏冷着脸说道。
上午九点半,庭审正式开始。
主审法官齐高安穿着黑色的法袍,带着两位同事缓缓步入法庭,场内鸦雀无声。
齐高安环视周围一圈后,暗中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随后高声宣布道:
“我宣布,原告尚海鹏诉被告嘉德拍卖行以及被告人郭宝贤违法合同一案,现在开庭审理。”
“根据《拍卖法》第18条,第34条,第38条,本案由齐高安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旁边两人则是本案的审判员。”
“下面,请原告方做出事实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