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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大力才能出奇迹(1/1)

罗素原本觉得万磁王打算强行闯入 X学院,然后去找倒霉蛋罗根借一点血是一个莽撞的决定。

毕竟眼看着。

就要跟人类作战。

而现在却又跑去招惹变种人的另一方势力。

拥有不俗战斗力的x学院!

怎么看都不明智!

但他又想了想。

觉得这关他鸟事?

如果成功了,所有低级变种人之铠都会装载金刚狼的基因,这就让几乎所有变种人都拥有超强自愈能力。

这能力的重要性。

就不用多说了吧?

一个超肉攻击力超强的六神装的坦克就已经很是头疼,结果tmd还把泉水背在身上,对方的adc看到了,能把你祖宗十八代都骂出来!

当场摆烂!

而且就算失败了。

也没什么影响。

毕竟万磁王和x教授是出了名的相爱相杀的一对。

他们直接下手是有分寸的,几十年的对抗,他们都形成了一种默契,那就是非必要不下死手!

罗素想了想,觉得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机会,“不如把这个任务交给我,怎么样?”

他心中有些蠢蠢欲试。

他已经修炼了十几天的x基因进化法以及祖国人修行法。

由于食物的充分提供。

他的变种能力再次进化,不仅可以用于自己的身上,而且还可以凭空使用,不再局限于身体接触。

他已经能够在身体三米之内形成自己的绝对领域。

绝对的俺寻思领域!

他的身体力量虽然没有达到巅峰水平,将那修行法修炼到极致,却已经达到了非人类的地步。

至少……

一点二五个美队!

实力的快速膨胀,让罗素心中有些蠢蠢欲动,就是那一句话,天晴了,雨停了,他觉得自己又行了。

万磁王一眼就看出了罗素的蠢蠢欲动,不过他并没有阻止,反而点了点头同意了。

毕竟他也曾经年轻过。

小年轻的想法总是那么简单。

女人!打架!出风头!

万磁王直接答应了,“那就在三天后行动,我会让魔形女先潜入X学院,找一找里面的学员名单,查尔斯这些年应该招收了不少有天赋的,他们是天生的变种人战士,不应该只待在学院之中当一个学生。”

“等撤退的时候。”

“我会给你留下一个合适的对手,不要让我失望!”

“一个未来的王者,实力是绝不能缺少的!”

如果说年轻人最喜欢干的事情,那就是女人!打架!以及出风头!

那么万磁王最喜欢干的事情。

就是当场面人!挖x教授的墙脚!

他很多变种人手下,曾经都是跟随x教授的,结果都被万磁王挖墙脚给挖了过来,最离谱的是,他次次都能成功。

或许真的如他所说。

变种人就是天生的战士!

他们并不喜欢上学!

毕竟也没有几个人喜欢天天在学校上学的日子吧?

青春可以用来怀念!

但绝不能重来!

罗素点了点头,他心中隐隐的开始期待起来三天之后的战斗,于是他开始着手打造自己的外挂。

真正的低级变种人之铠!

并不是科恩斯的那一种。

他所穿戴的,只是最基本的低级变种人之铠,而不是完整的,在罗素的设计之中,真正完整的低级变种人之铠应该是如同哨兵一样的存在,能够自由切换变种能力、使用多种变种能力。

“这么多的变种能力……”

“我应该挑哪一些呢?”

变种人兄弟会。

已经有了一百多位成员。

就意味着拥有着一百多种变种能力。

去掉功能重复的。

少说也有六十多种!

如果可以的话。

罗素恨不得将这些基因模块全部装载进入铠甲之中,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第一,低级变种人之铠无法装载太多基因模块,它只是最初级的版本,就像托尼的马克一号,也就只能喷喷火焰,挡一下子弹,功能格外简陋。

第二,不断切换基因模块,会导致变种人的体力大幅度的消耗,根本不适合长时间战斗,频繁切换还会有短暂的能力暂停,在战场上,随时可能被敌人抓到,继而遭到致命打击。

第三,人是有极限的,能够分心二用,分心三用,已经是了不起的,同时使用十几种变种能力,你在开什么玩笑?

这就相当于。

你同时在线跟十几个妹子聊天,你确定你不会爆炸?

罗素打算挑选三到四种能力。

而第一种。

就是科恩斯的变种能力。

应该是跟螳螂有关,反应力格外的快,对危险具有感知,非常适合战斗。

而第二种。

这是金刚狼的超强自愈能力。

哪怕在战场上不小心受了伤,只要躲在一个角落里面甚至躺在地上装死,然后切换模块,几乎要不了十几秒的时间,就能够满血复活。

非常的实用!

去掉了两种。

罗素就只剩下两种选择。

作为自己铠甲的常备变种能力。

剩下的再记录一些变种能力作为储藏、备用。

“这么多的变种能力……”

“该挑哪一种呢?”

罗素有了一种幸福的烦恼,他认真的看了看,首先挑选的都是一些动物类的基因。

因为动物类的基因。

对变种人的体质都有一定的增强!

“这个变种人竟然可以像电鳗一样发电?有点意思。”

“这个是跳蚤吗?弹跳力是普通人的十几倍?”

“这个好眼熟,长得像蝴蝶一样,可以释放萤火一样的粉末,来迷惑别人?”

“这竟然能反弹伤害?变种能力来源是熊吗?”

罗素看了许久,在六十多种变种能力之中,挑选了最基础也是最合适的两种变种能力。

“力量!”

“范围感知!”

这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用处。

但用处很大。

毕竟大力出奇迹!

力量可是三千大道之首!

好吧,开个玩笑~~

选择这两种简单的变种能力。

罗素主要考虑到了一件事情,因为并不是他一个人使用变种人之铠,他要考虑整个变种人兄弟会,考虑到不久之后的大战。

那些花里胡哨的变种能力入手的门槛要高一些,需要很长时间的熟练,就像电鳗的放电一样,说不定电流打不到对方,还电到了自己,电到了队友。

力量和感知就极其基础,上手特别的快,而且搭配起来,极其的完美!

最简单粗暴的力量!

和全方位无死角的探查!

媲美子弹时间的恐怖反应力!

以及自我治疗的超强自愈!

外加上铠甲自带的物理防御和心灵防御。

哪怕任何一个没有杀伤力的变种人穿戴上了这变种人之铠,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成为战场上所有对手的噩梦!

罗素忍不住感慨了起来,“飞龙骑脸!你告诉我怎么输!”

“史崔克!”

“这次把你屎都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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