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这女人是个疯子(1/1)
男人的出现让众摊主齐齐变了脸色,“说是保护费,实际就是光明正大的抢劫,怎么就没有人管管!”
“人背后有关系,拿我们点钱还好,要是把他惹恼了还得进局子,谁管得了?”
听着周围的讨论声,季婉下意识攥紧了裤兜,为了赚这点钱,才五岁的温子明都陪着自己起早贪黑,无论如何都不能交出去。
姜彪见女人没有动作,后牙龈暗嚼两下,冒着火星的烟头被吐在地上,他伸出脚,尖皮鞋头往季婉脸上踩,“你是哑巴吗,没有听到老子讲话?”
季婉眼里泛起冷光,闪头躲开,双手握起拳头。
姜彪见她性子挺烈,竟在集市上抽出了皮带,扬起手就往季婉身上抽,“给脸不要脸,老子收你保护费是给你面子。”
可就在这时,温子明竟冲了过来,一头撞向男人的肚子,“不许你欺负她!”
姜彪吃痛,一把推开温子明,他眼中闪过杀意,表情狰狞到脸上的疤像在蠕动般,“狗崽子你想死我就成全你!”
说完,他竟一脚踢向温子明的脑门。
季婉瞳孔猛地一缩,男人竟下死手,这年头杀人是不需要偿命的,进去坐牢了都能拿钱赎出来,温子明有生命危险!
心急之下,她看到推车上的保温锅,抡起锅盖的把柄就往男人的头上砸去。
脑后传来剧痛,姜彪惨叫着蹲下身。
季婉见他身材魁梧,一旦回过神自己和子明就危险了,眼神倏地一厉,举起锅里的药汤往男人身上淋。
她冷声道:“你不是要钱吗?我给你来个药膳浴,多少钱都享受不到的!”
“啊——”男人的惨叫声几乎震昏集市上的鸡鸭。
这下,姜彪是真的尝到苦头了,这药汤虽然冷了一段时间,但仍比人体高十几度,他从头到脚都被肿了,烫的皮开肉绽全皮发麻。
没想到这女人是个疯子,他怕了,手脚并爬往外头走去。
碰的一声,再次被袭击脑门的姜彪彻底昏了。
收拾了坏人,锅也没坏,季婉感叹了会淳朴年代工艺的真材实料,随后带温子明买了明天六斤猪肉,八九个肉乎乎的小猪蹄,这回鸡蛋一次性买了八十个。
温子明不再觉得季婉乱花钱了,聪明的他发现在能生意好的情况下,成本砸得越多,赚的也越多,就像今天赚得盆满钵满的!
把食材买完,季婉又从中医堂拿了白芷、白芍、干玉竹、甘草等数十种药材。
回到家,她先把明天要用的食材处理好,然后再清洗猪蹄。
温小洁的脚好了些,虽然不能走太远的路,但至少行动自如了。
她蹲下身乖巧地帮季婉刷猪蹄,又小心翼翼地抬眸,漂亮如星辰的眼里满是期盼,“嫂嫂,我明天也想跟你去集市。”
季婉下意识皱眉,集市的路说远不远,但小洁的伤还没好全,不值得冒险。
她温声道:“明天先让子明在家陪你,过几天我再带你们一块去。”
温小洁长长的睫毛盖住眼睛,又扬起,乖巧应声:“好。”
性格和长相都跟小天使似的,季婉心中的母爱都泛滥了。
她直接把清洗干净的猪蹄一锅炖了,然后把今天买好的药材碾压成细粉,原主虽然懒惰不做人,但一身力气够大,手下一用劲,药材轻而易举就碎了。
混合在一起后,装在古木胭脂盒里,这是季婉从路边摊批发买的,虽然便宜,但看着挺能唬人。
这时,猪脚也炖的软烂入味了,她放上盐巴和葱花后就装进大碗里,吃多了辣椒容易挑食,季婉今天特意做的简单,也在极大程度上保留了食材的原滋原味。
半个脸盆大的碗都装不下,季婉又重新拿了个菜碗,随后端着一菜碗的猪脚和面膜粉敲响了张营长的门。
打开门率先看的是旭宝白嫩的小脸蛋,他一看到季婉就弯着眼眸,笑的口水往身上滴,“姨,我要抱抱!”
季婉将菜碗和木盒放到门口的置物架上,伸手抱住了这个小宝贝,她下意识蹭了蹭旭宝柔软的脸蛋,奶香味扑鼻。
“自从在家吃了饭后,这小家伙天天念叨着你。”张营长媳妇笑着走了过来。
她看到置物架上的猪蹄后脸色大变,“温队长媳妇,你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没收礼品还让我们蹭了一顿饭,怎么还送猪蹄过来……”
季婉吸完旭宝后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她笑着道:“嫂子,这猪蹄是我送给旭宝补身体的,他这个年纪正是发育的重要阶段,猪蹄吃了对他有好处的。”
听到这话,张营长媳妇也不再推辞。
季婉也没忘记正事,拿起木盒给张营长媳妇道:“嫂子,这是我精心调配的中医面膜粉,能在短时间内起到美白淡斑的作用,长期用可以养颜抗老,你可以现在用用,对比一下那些袋装面膜的效果和区别。”
张营长媳妇眼中划过惊讶,“效果真有你说的这么好?”
季婉笑:“嫂子,你试试就是了。”
她都这么说了,张营长媳妇依季婉说的去操作,用水搅成泥后贴在脸上,等十几分钟后再清洗掉。
照向镜子的那一刻,张营长媳妇震惊了,自己因生孩子脸上的斑点真的淡了,原本发黄的肌肤竟年轻了好几岁般,看着白净又q弹。
她拉着季婉的手,急声问:“温队长媳妇,这面膜粉还有多少!”
女人都是爱美的,季婉理解她的心情,一口气拿出五六个木盒子。
“嫂子别急,我都打算卖这个面膜,你还怕以后没货吗?只是要麻烦你帮我跟朋友推广一下,让我赚点私房钱。”
张营长媳妇将木盒紧握在手里,语气坚定道:“行,这事就交给我了。”
面膜彩妆类的商品,季婉打算走高端营销路线,所以先让张营长媳妇试效果,推荐给朋友后把口碑打好,等销量上来了后就可以在家里批量生产,如果把规模再扩大一些,就是小型加工厂了。
来到八零年代不创业开厂建立自己的品牌,怎么能对得起前世被资本家压迫的自己呢?这回,季婉决定翻身歌唱做主人。
季婉回到自己屋,推开门就见温元纬在教两个孩子读书,灯光落在他完美的侧颜上,每一处轮廓线条看似温和又暗藏着锋利寒意。
碗筷已经被清洗干净摆在橱柜里。
外头发黑但依旧明亮的灯泡,手工打磨出来的木桌,单薄坚硬的床,以为狭小的空间,处处都显得有年代感,因为他们这些也染上了温馨的色彩。
次日,季婉特地放轻脚步,一个人推着车出发了。
结果这回堵门口的人更多了,季婉八十多个神仙蛋,瞬间少了小半。
还没到达集市,口袋里就装了几块钱。
可就在这时,两道不怀好意的阴冷目光地黏在季婉身上。
张芳秀冷笑了一声,刻薄道:“我说人怎么没死在村里,原来来城里发烂财了!”
而季明杰眼神贪婪地盯着推车上的东西,相貌猥琐又恶心,舔了舔唇兴奋道:“这赔钱货竟然会做生意了,那就没必要卖出去了,就让她给我们做牛做马一辈子。”
张芳秀想到上回自己满身的恶臭和污秽,眼里的毒意泛滥,恨不得当场将季婉碎尸万段。
她伸手就薅住季婉的头发,将她往门外拖,“做这点生意能赚多少钱,直接打断她的腿,让她去陪男人睡觉!”
季婉全皮发麻,更像是被毒蛇盯住般,浑身发寒,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恨不得把她拉进深渊,踩在自己的尸骨上。
这里是军区大院,如果自己反抗,温元纬工作也会受到牵连,再无晋升的可能。
她假装顺从,被张芳秀和季明杰两人拖进巷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