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校霸与学霸(3)(1/1)
日暮时分,酒吧里人还算不上太多。
调酒师在吧台开了一瓶伏特加,排开了几个金属杯,他见霍昀和朝笙来了,极为熟稔的打招呼。
“正赶巧。”
朝笙坐在高脚椅上,看了眼光线暗淡的卡座。
“行了啊,霍昀,场子都还没热起来,就把我带来了。”
霍昀挑眉:“急什么。”
他俩一块长大,彼此都再熟悉不过,清楚对方混世魔王的性格,日常挖苦已成习惯。
柠檬汁、酸奶、冰块和伏特加一块儿摇匀,最后拉出的白色泡沫堆起如小小的圆塔。
调酒师把酒推到朝笙面前:“新调的配方,试试吧,闻大小姐。”
“老唐,厚此薄彼了哈。”霍昀随口道,眼里依然含着玩世不恭的笑。
“特地给女孩子调的。”老唐不以为意,把伏特加扔给了霍昀,“爱喝不喝。”
“让我直接喝?那我今晚别玩了。”霍昀骂骂咧咧,一把拿过了摇酒壶,打算自己调。
朝笙抿了一口酒,觉得还行。她看霍昀这架势,笑道:“花式杂耍来一套。”
“瞧好了您。”
霍昀被她一通揶揄,轮廓锐利的长眉微挑,架势熟练的把摇酒壶在手里一转。
……
酒吧外,高川的暮色越发浓重,霓虹绚烂,点亮城市的繁华。
蓝紫浅白的灯光在酒吧里亮起,音乐声从四周传来。
男男女女涌入了酒吧,热闹来得很快。
中央的卡座,一向被霍昀一掷千金的长年包着,这个堆金砌玉养大的公子纨绔,自十六岁起就是这儿的常客。
那杯白色的鸡尾酒被朝笙一饮而尽,霍昀带着她坐到了卡座里头。
舞池里已有人在摇晃,电子乐的节奏汹涌。
忽然有人从身后勾住朝笙的脖子,放声笑道:“一夜不见,如隔一夜啊。”
熟悉的废话连篇。
朝笙仰面看去,蓝色的长曲卷发披散开来。
“辛思夷,我求你多读点书吧。”
齐耳短发的女孩咧嘴一笑:“你个一中吊车尾的跟我这儿演劝学呢。”
“哟,辛思夷,还会引经据典了,可以啊。”朝笙声音懒洋洋的,“你在国外都知道我吊车尾了。”
她瞥了眼发小霍昀,霍昀挑眉:“不用我说,也众所周知吧。”
辛思夷比朝笙大两岁,和霍昀一样,算是和朝笙一块儿长大的。她去年就被家里砸钱送去了国外学艺术,八月特地回来过暑假。
辛思夷闻言,笑得更猖狂了:“可不是嘛。”
音乐声里,突然又有“嘭”的一声响,白色的泡沫在朝笙面前溅起,她望过去,几个男生笑嘻嘻地,晃了晃手里的海马刀。
这些都是闻朝笙霍昀往日的朋友。
“开个香槟就非得这样是吧?”
辛思夷跳起来,她今天的裙子刚从国外运回来,没想到一次就报废了。
他们不以为意:“庆祝嘛。庆祝朝姐警局一日游!”
霍昀在一旁笑得得意:“朝朝,还嫌场子不热吗?”
他幸灾乐祸得很明显。
辛思夷抱着手看他们,开香槟的那个男生只好告饶:“明天去华臻好吧,随便买。”
华臻是高川市最昂贵的商场。
辛思夷轻嗤了声:“算啦,姐可不想和你逛街。”
大家都笑起来,发动机的轰鸣声在酒吧外不断响起,年轻的男孩女孩们进来了,同样直奔中央的卡座。
昨天晚上和朝笙一块揍人的几个小姐妹也来了。
她们之前先回了家,这会儿全部都妆容精致,显露出与年龄不符的成熟。
被拘留了一晚上丝毫都没影响到她们。
“朝姐!先喝上了是吧!”
朝笙笑着推开她们群魔乱舞的爪子,骂道:“怪上我了。谁之前嚷着要先回家换身战袍全妆蹦迪啊?”
她们撇撇嘴,跳进了舞池,很快有人围在了她们周身。
十六七岁的年纪,声色犬马,习以为常,年轻是很好的,只是燃烧得太早,熄灭得也会很早。
这群出身优渥的年轻人不懂得世间一切都有代价,过早成熟便过早凋谢。
他们只知道世上有无限的快乐与自由。
辛思夷懒得管身上的酒水了,她贴着朝笙坐,仔仔细细地揉了揉少女的脸颊:“你俩就要开学了,我也要回意大利了。”声音里带着点可惜。
霍昀抽出一瓶酒来。
他手法干净地开瓶,澄澈的起泡酒里碎着幻觉般的灯光:“得了啊辛思夷。哥明年也去意大利,到时候天天找你。”
“你到那时候要是嫌我烦,就等着吧。”
霍昀也是艺术生,不走高考,预备明年出国——虽然他风骚的花衬衫时常被朝笙辛思夷嫌弃审美不堪。
但霍大少爷不在乎,并且打算一骑绝尘地继续风骚下去。
辛思夷用力搂了搂朝笙:“啊——突然想起明年我就要毕业,然后就会回国了呢。”
朝笙乐得不行。
夜色渐深,酒吧里热闹非凡。周围的人打打闹闹,笑声都融进了嘈杂的音乐里。
霍昀非要展示他调酒的手艺,挤开了不爽的老唐,伏特加龙舌兰白兰地开了不知道多少瓶,时不时有人过来,想蹭个位置,喝杯酒,最好再认识一下这几个生得好看的祸害。
眼高于顶的辛思夷一个都没理,最后那些酒尽数让朝笙给喝了。
她酒意终于上头,仰脸望向迷离的灯光时,脑海中浮现的却是江暮白隔着几盏路灯,冷冷淡淡看过来的那双眼睛。
像桃花。
她漫无边际地想。
醉意似乎让她产生了幻觉,她看到小小的坟茔长满青草,玄甲银枪的将军捧着谁的枯骨,踏入一座巍峨的旧都。
少年将军迎来了山呼海啸的“万岁”,而她早已穿过了时间的洪流——
朝笙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不打算再想下去。
她只往前走,走到目的达成的那一刻。
朝笙干脆从卡座里起来,直接跳到了DJ身边去。
台上,格外美丽的女孩生来张扬恣意。
音乐震天,朝笙直接抢过个麦克风。
辛思夷正襟危坐:“来了,每次蹦迪的保留节目。”
闻朝笙喝多了便爱唱歌,奈何与美丽的皮囊不匹配的是稀巴烂的音乐造诣。
根据霍昀的说法,朝笙应该先去澳洲大堡礁学会潜水,然后游到丹麦附近的海域,找到海底的巫婆,用她的双腿去交换动人的歌喉。
果不其然,魔音贯耳。
辛思夷目露怀念:“在国外太久,好久没听朝朝唱歌了。”
霍昀也没有阻止闻大小姐的意思,他扔开雪克杯,动作利落地掏出手机录像:“那可不,不枉我死乞白赖找老唐学调酒啊!”